第 號 行車事變人員之懲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557
颗粒名称: 第 號 行車事變人員之懲罰
分类号: F530.64
页数: 2
页码: 三十
摘要: 本文件是关于铁路行车事故人员惩罚的规定,全路员工应各知其职守,违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关键词: 民国时期 铁路部门 行车事故惩罚

内容

第 節 行車事變應援新刑律處治民國三年一月日交通部訓令
  一鐵路員役上自站長電報生車守下至司機旗手闡夫對於行車之安危各直接負有完全之責
  任
  二新刑律第二百二十六條因玩忽業務上必要之注意致人死傷者處四等以下有期徒刑卽三
  年未滿二月以上之苦工拘役或二千元以下之罰金
  三全路員役應知各有職守違誤疏忽罪有攸歸决不能從寬置議致有輕縱之嫌應各凛遵毋干
  國法
  第三目 撫䘏

知识出处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本文介绍了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过程和难度,以及铁路规章的重要性。作者认为铁路规章的汇编不简单,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修订和检查,而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繁琐的过程。同时,作者也提到,铁路规章对于铁路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可以使铁路事业达到法治之盛。

阅读

相关机构

京漢鐵路管理局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