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號 交通部收回京漢全路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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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463
颗粒名称: 第號 交通部收回京漢全路管理權
分类号: F530.64
页数: 4
页码: 一-二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对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的奏案的摘录,京汉铁路局与比公司达成协议,待全部欠款还清后,借贷行车合同将作废。
关键词: 京汉铁路 规章制度 管理权

内容

第一節 全路贖回之始未清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奏案
  一京漢鐵路局原與比公司聲明俟全欸還清迭次所訂借欸行車各合同悉行作廢
  二商定一切應還款項統在法京交付
  三准光緖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六日卽西歷一千九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號全數付清
  四商由出使比國大臣李盛鐸專辦此項交款事宜
  五應交本息經手費各項共法金一萬二千七百四十萬零一千零四十一佛郞三十三生丁
  六按照合同應交回比公司盧保三年本息二成共銀元二十四萬零一百二十九元九角
  七十二月初十日卽西歷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一號派令鐵路局長梁士詒京漢鐵路監督鄭淸
  濂將比公司經手各項文卷帳目欸項材料一併點收並將抵押卷據悉數收回
  附錄郵傳部扎淸光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爲札知事路政司案呈光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准軍機處片交本部奏註銷京漢鐵路借欸行車各合同及接管該
  路摺本日奉 旨知道了欽此到部相應恭錄諭旨刷印原奏扎知扎到該路局仰卽欽遵査照此扎
  節錄原奏
  窃京漢鐵路前議及時收回當將籌辦情形歷次分別奏陳並函照比公司聲明俟全欸還清迭次所訂借欵行車各合同
  悉行作廢各在案嗣與比公司商定一切應還欸項統在法京交付准本年十二月初六日卽西歷一千九百零八年十一
  月二十八號全數付清當商由出使比國大臣李盛鐸專辦此項交欸事宜隨時將所籌各數督飭交通銀行分起陸續籌
  匯前據李盛鐸電稱所有應交本息經手費各項共法金一萬二千七百四十萬零一千零四十一佛郞三十三生丁業己
  如數交清又照合同應交回比公司盧保三年本息二成共銀圓二十四萬零一百二十九圓九角亦己由臣部付訖當於
  十二月初十日卽西歷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一號派令鐵路局長梁士詒京漢鐵路監督鄭淸濓將比公司經手各項文
  卷帳欸目項材料一併點收並將抵押券據悉數收回迭次合同全行作廢卽於是日爲臣部收回京漢全路管理權之始
  惟比公司於京漢一路久據利權一旦拱手授人中情似難允願故於收欸交路各事要求挾制迭發難端經臣部加派委
  員恭袁長地李大受盧學孟等隨時隨事峻拒婉商始克就範迨本年十月間比公司尚藉口比政府從前墊交該路
  賠欸之擔保另歸外務部與比國駐京使臣公斷各事均未了結聲言西明年正月一號不能交回該路管理權復經臣等
  援據合同辯駁至于再三直至十二月初九日先將管理權交出註銷各項合同其餘爭執諸節隨後再行議結下略
  第二節 管理職權之成立
  一京漢鐵路向設監督一員現在全路收回管理改設總辦綜理該路行政事務以重責成
  二總辦節制華洋各員督飭養修諸工
  三另刊木質關防一顆文曰總辦京漢鐵路事宜關防發交領用舊給關防銷燬
  第三節 交代經始之布告淸光緖三十四年十二月日
  一京漢鐵路全路自西歷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一號起經中國國家收回自辦所有從前比公司
  代表人經手各事及賬目截至西歷一千九百零八年十月十一號止均已劃算清楚自西
  歷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一號起比公司不能干預本路之事如有各項官商與比公司來往糾
  葛未清者皆係比公司之事與京漢鐵路局無涉
  二各處前與本路訂立合同係比公司代表出名簽字者應儘西歷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以內到
  北京京漢路局面議如逾期不換卽將合同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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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本文介绍了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过程和难度,以及铁路规章的重要性。作者认为铁路规章的汇编不简单,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修订和检查,而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繁琐的过程。同时,作者也提到,铁路规章对于铁路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可以使铁路事业达到法治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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