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二日論朝奧議約不認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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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432
颗粒名称: 四月十二日論朝奧議約不認屬邦
其他题名: 光緖十八年
分类号: D829.11
页数: 3
页码: 一-二
摘要: 本信函记述了朝鲜国王咨询中国政府关于朝鲜驻日本公使权的问题,并希望中国政府介入。奥地利公使拒绝按照先前约定的声明办理事务。袁世凯建议坚持原立场。
关键词: 朝鲜 日本公使权 中国政府

内容

頃准朝鮮國王來咨以該國駐日本公使權在衡與奧國公使議訂條約
  先期齎交聲明照會奧使不肯照辦朝鮮爲中國屬邦一節可否由政府
  行文奧國之處咨請酌核轉商見覆等因查朝鮮始與美國立約由該國
  王備具照會聲明爲中國屬邦英德義法俄各國相繼踵辦均無異辭朝
  鮮初與美德英議約尚由華員介紹嗣俄義等皆係自相商訂此次該國
  派權在衡與駐日本奧使議約先無公文知照亦未告知商務委員直至
  敝處接到駐倭李使來電始知其事當經電飭仍舊權在衡又復函請將
  爲難情形轉達一味糾纒由李使鈔函寄來正擬裁答間卽准該國王來
  咨商辦適總理駐韓交涉事宜袁道世凱假滿過津稟請堅持不予通融
  所論甚爲有見竊思朝鮮爲我屬藩各國旣不願將此節載入約內則國
  王備文照會爲開宗明義之章亦卽告朔餼羊之意乃奧使欲以政府公
  文相代韓使且以不許恐滋後患爲詞袁道疑其兩面串通事所或有朝
  鮮近歲雅不欲以屬邦自居前議遣使三端屢次苦求更攺其意可見此
  事若稍假借恐將來各國皆欲攺從新式而朝鮮謂中國易於商懇諸事
  意存嘗試流弊滋多不可不防其漸今各國尚不敢强辯謂朝鮮非中國
  屬邦者賴有此國王照會耳若改爲政府公文似不足以昭鄭重至於各
  國和約議而不成及成而不換者乃歐美兩洲常有之事朝鮮與與訂約
  卽使因此中止事由奧國不循舊例朝鮮何患無詞固不至貽笑外人亦
  斷不至遽開邊衅似無所謂後患茲將朝鮮國王咨文權在衡致李使書
  曁袁道稟一併錄呈台閱究應如何辦理之處敬乞卓奪見示以便轉復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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