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日條覆電綫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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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244
颗粒名称: 十二月三日條覆電綫節略
其他题名: 光緒十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二十七
摘要: 本文段描述了中国与英国之间电报交流的交涉过程。文章提到由于中国创办电报业务时间不长,虽然已经粗具规模,但距离欧洲过远,情况各有不同,因此不愿立即加入电报相关约。同时,文中详细讨论了香港与丹麦公司的电报协议及与英国公司的协议,并提到驻天津英领事曾向盛道询问电报办理章程。文章强调了保护和维护中英电报交涉的重要性。
关键词: 中英关系 电报 领事

内容

函示英使電綫節略各條屬由敝處擬議逐條答覆以便轉復巴使等因
  查萬國電報通例凡各國設立電綫皆得鈔送章程會議入約其約內所
  得各利益與衆同分一切電報交涉事件須按萬國通例辦理現在中國
  創辦未久雖規模粗具而距歐洲過遠情形各有不同未便遽行入約恐
  未得其利益先已被其掣肘止當堅守自主之權使彼不得侵占將來再
  行察酌惟香港爲英屬上年盛道與大東公司立約以上海准大東援丹
  國公司設機器附於我局通報彼卽以香港准中國電局設機器附於彼
  公司通報今秋閩粤旱綫工竣上海可以直達香港丹公司函致電報局
  謂礙彼利權語多爭競該道答以中英兩公司有約在先港地與丹無涉
  並屬大東代辦之滕恩電勸倫敦大東行主本特勿爲丹人蠱惑致爽前
  約駐津英領事達文波曾託繙譯向盛道詳詢辦理章程該道答以電綫
  係中國自主英國祇須查照兩公司所訂合同辦理不應過問詳細情形
  僅以報費價目刋單送給今巴使至鈞署面遞節略詢問章程與領事所
  詢相同其命意或有所在中英電報交涉係屬兩公司訂約呈明兩國核
  准照辦較同治九年總署照會允准之案限制嚴密嗣後似不如始終責
  成公司與之抵制而力爲保護維持茲就所詢各條斟酌答復另鈔淸摺
  並附電報目表十張卽祈察核酌辦爲幸終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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