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四日議東北二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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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142
颗粒名称: 二月四日議東北二綫
其他题名: 光緖九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3
页码: 五-六
摘要: 本文记述了劫刚来电表示英国所争的问题在于东线电权是否可以通融。威使之前进行了商议,认为购回大北公司从上海到吴淞陆线,再酌情租给英丹公司使用,本来是通融调停的策略,同时也有利于区分中外界限。根据盛道宣怀的电报,华公司与大北公司就立合同进行了讨论,大北公司常年租用陆线,并希望在合同中明确中国不再租用陆线给他人,且必须永远租给大北公司,这是为了垄断。
关键词: 东北 商议 陆线

内容

鈔示劫剛來電以英國所爭係在東綫電權可否通融照威使前議屬妥
  籌具復等因邵盛二道前議購回大北公司由滬至吳淞陸綫再酌租與
  英丹公司借用原係通融調停之策而華洋界限亦易分淸嗣據盛道宣
  懷電稟華公司與大北公司議立合同該公司恆甯生欲載明中國不再
  租陸綫與他人且須永遠租與大北意存壟斷是以中止現英國大東公
  司海綫已從吳淞做起不日可通至香港綫頭離吳淞約百餘里暫繫浮
  樁屢催詢滬道由淞至滬如何辦法等語是大東海綫業經開工劫剛所
  稱東綫船泊港以待固非確情大北公司係集衆商而成丹國與俄雖親
  俄使並未出頭幫助其云暗權在俄此英俄軍機所關亦非確情現在鈞
  署與外間勸阻大東海綫上岸進口仍照同治九年威使原議並非有心
  抑之英廷欲我明許其進口上岸恐辦不到卽大北從前電綫在滬上岸
  亦未經中國允許聞同治十三年光緖二年曾飭該洋商拔除電柱撤去
  電館有案光緖七年大北在敝處遞稟專指海綫並未准此一段旱綫但
  華綫做成不得不與丹綫相接以便通信外洋實無明准大北陸綫之文
  也劫剛所稱扶北抑東自是英人脅制之語尙非定論茲丹英相忌旣不
  願華商買回滬淞旱綫租與英人則收回轉租一節應勿庸議似祇有仍
  照尊處與威使同治九年原議力與相持徐觀其變相機酌辦是否有當
  敬希卓裁昨晚接鄭玉軒密電鈔呈台覽所稱賠款事議院已散俟冬再
  議與美國楊使來函相同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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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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