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119 |
颗粒名称: | 十一月五日議阻英辦海綫 |
其他题名: | 光緖八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4 |
页码: | 十四-十六 |
摘要: | 本公函是在同治九年四月,英商请求在上海和南通之间的海底安装电线。英商已经将线索装船开行,准备按照事前的批准将其运送到通商口岸。在这件事上,与大北公司所设的海底电线无关。请问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同治九年五月,鸿章正督师陕西时,并未听说过这个事情。然而,在津沪陆线成立后不久,大北公司提出建议以促进联系。事实上,威妥玛在去年已多次申请,鸿章早就同意了大北已经完成的电线,不便再允许英商继续添加电线。根据公法通例,各国电线无论是内陆还是沿海,都是自主协商的。此前德国巴使曾经致函钧署,明确了这一点。 |
关键词: | 上海 公函 李鸿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