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七日與英國威使問答節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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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061
颗粒名称: 十月十七日與英國威使問答節略附
其他题名: 光緖七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5
页码: 三十三-三十五
摘要: 本文关于中国和英国讨论鸦片税收和贸易的问题。文中提到了一个由德税司提出的方案,该方案包括通过印度政府和香港总督府合作,由印度政府收买鸦片,并由香港总督府代付烟价和税款。此外,文中还讨论了其他几种方案,但最终没有达成共识。最后,双方决定将这个问题提交给英国和中国政府进一步讨论。
关键词: 中外关系 税收问题 贸易问题

内容

威云昨晚往訪德稅司與之暢談洋藥一事業將其所陳官商合辦之法
  摘錄大意如左中國先與印度商明每箱定價於加爾古畣及孟買各立
  收買洋藥局將印度出口鴉片一齊收買俟收足鴉片箱數由局員簽押
  票據交付銀號代償印度政府價値再於香港設立總局其銀行代付煙
  價俟鴉片到港變賣後撥還其煙土未經到港無須預給銀款祗以煙土
  爲押以取信於銀號煙土變賣之後由港局一面償還垫價一面完納釐
  稅如此辦法祇須得一可靠之銀號承認至於加爾古畣並孟買兩處之
  局可設領事祇管收煙押票責任不鉅收買洋藥箱數按期登刻新報共
  聞共見弊無從生以上皆德稅司議論也此法甚好可請英國國家酌辦
  合之昨晚所開者已有五樣辦法惟印度所設中國領事必須中國眞正
  官員不宜以商人充當前次新嘉坡派委胡璇澤充當領事已招物議至
  在印度中國如用洋員似以英人爲宜其在香港總局則無論何國之人
  華官均可派其幫辦惟所慮者尙有兩端一中國所定釐稅如屬過多煙
  土必至滯銷一中國政府日後如別出意見必至盡廢前功答云此法如
  可議行我兩國必訂約畫押批准永遠遵行安得半塗而廢但本大臣所
  慮者難得眞實可靠之人充當局員能取信於中外耳此法雖善祇可姑
  備一說至於昨晚貴大臣所書擬辦章程已經譯出今請一閱有無錯誤
  威云所譯並無不符之處惟昨晚章程草稿乃隨手摘鈔便於自記至詳
  細章程俟定稿後再行復呈答云章程內第一條所開六十兩不妨改作
  八十兩貴大臣所慮者加重稅釐則洋藥滯銷不知每箱多加二十兩匀
  攤每斤爲數甚微華人嗜食洋藥者類皆殷富豈靳此些許之價而不買
  乎我可保暢銷如故且洋藥一事積三二十年議論紛紜迄無成說今乃
  一旦議定貴大臣亦可息肩威云本大臣遲疑不敢於稅釐九十兩之外
  再有增加者實因本國及印度皆不放心自洋藥入中國於今五十年辦
  法總未甚妥是及吾身能與中堂商定妥策以免日後之滋議夫豈不願
  惟貴國於各口商務未能悉遵條約辦理中堂如勸總署將商務進口貨
  等項速定一妥當辦法則本大臣可將此意聳動本國幫助中國杜絕鴉
  片之偷漏並行知印度逐漸減少鴉片出口更可商請本國併加稅釐至
  百兩之多貴中堂以爲何如答云幫助杜絕鴉片之偷漏與逐漸減少鴉
  片出口貴國素敦友誼分所應爲惟稅釐之數必須百一十兩貴大臣卽
  肯加至一百兩猶嫌其少至商辦商務乃總署之職本大臣祇能聳勸不
  能代辦且威大人與總署商議進口稅已有成說矣威云貴國能將商務
  定一妥當辦法則他國公使不至從中作梗卽或作梗則本國可於倫敦
  力勸他國遵從如商務不定除照德稅司所陳由印度辦起各國無從干
  預外若僅在各口徵收販運洋藥之英商或借他國旗幟爲護符將洋藥
  運入各口各海關止能照條約收其正稅三十兩所加稅釐之數恐難照
  收蓋他國仍藉口於已定之稅則將吾兩國現立之專條置而不顧亦屬
  無法所論諸節煩雜多端俟回寓靜思詳細錄出再行商酌答云請威大
  人不必遲疑一百一十兩之數不足爲多俟威大人錄有底稿卽遣馬道
  往晤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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