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日論往煙臺會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09
颗粒名称: 六月十日論往煙臺會議
其他题名: 光緖二年
分类号: D829.561
页数: 4
页码: 十八-十九
摘要: 本信函记述了烟台之役相关事务商榷著手筹办,英国赫德提到新议通商章程中的争议之处。对口界、税务等问题有不同意见。需要进一步商议和与各国沟通。
关键词: 中英关系 烟台之役 通商章程

内容

煙臺之役原冀鈞署有人會辦藉資商榷稍分責備今旣奉 旨專派雖
  蹈湯火豈敢固辭將來籌辦有未周到不求局外原諒不顧事後譏彈幸
  同舟共濟者尚能鑒其苦衷耳昨馬稅司復來面呈赫總稅司初二日上
  海洋文信當同許道鈐身譯出鈔奉臺覽其大意與前信相符惟於新議
  通商章程謂是英國讓中國不是中國讓英國威使還須詳細查看方能
  允行等語查法約第二十三款德約第二十四款洋貨在通商口轉販内
  地照則輸稅不得另有加增語意本屬牽混前據赫德面稱洋文更有歧
  異此次威使藉詞仍不以華商在口完半稅爲滿意或尚注重定口界免
  口釐兩層竊謂口界萬不可定華商運洋貨旣完半稅亦無釐可抽所能
  抽者僅未完洋稅之土貨如該使仍執前說當與力持但威使旣不甚滿
  意各國商務未知肯包辦否如尚須與各國商議尊意謂新添各口應在
  訂章畫一之後再行議開又未知威使願否此須臨時相機商辦似未便
  預定也總之照赫德所議巳將允開三口併在華商半稅之列照鈞署原
  議以宜昌一口補滇案以溫州北海歸各國商務其間本稍參差威意尚
  欲添蕪湖是又以三口爲未足豈知尊處僅允以宜昌補救耶幼丹制軍
  函稱增添各口以照會各國爲宜免其日後修約再請添口洵爲不費之
  惠惟現在英國尚未定議勢難先行照會各國迨定議後自應照會而各
  國又未必領情卽如閏五月二十三日德使赴鈞署議約謂巳允英國開
  宜昌等口何以我們來說總是推卻不辦明係奚落似應將計就計以各
  口正爲德國脩約一律允開非獨厚於英人不妨先與說明緩行照會尊
  意以爲何如至赫德所議各條係大致辦法其稅單報單等詳細章程及
  防弊之法須再續議自是緊要關鍵將來須令南洋妥議由鈞署折衷定
  斷蓋稅釐情形南重於北也威使於二十四五日旣聞赫德之議二十六
  日仍催滇案提京且謂格維訥回報更覺實有證據並聲明巳令起行回
  國參以赫德初二來信必須得大便宜乃肯議結儻到煙後諸事議有端
  緖該使仍執提京之說或此外另有無理要求鴻章不過徒勞往返及早
  折回而巳赫德前信威使擬於初四五至煙臺頃接上海馮道稟稱初四
  日晤赫謂威有七日內赴煙避暑之意馬稅司接駐滬英兵官信云威使
  偕水師提督擬於十一二日坐兵船赴煙遲回審顧或係盼候赫德回信
  鈞署旣將所奉 諭旨行知威使應俟該使到煙後乃可往商容俟探明
  再乘輪船東行現尚未能定期或在月望前後也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吴汝纶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
赫德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