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査辦華工專條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682
颗粒名称: 會議査辦華工專條附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三-四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大祕和葛为议定专条,以通好两国、建立通商关系,并处理受委屈的华民。中国将派员到秘鲁调查华民的情况,并出告示解决华工问题。秘鲁将协助并以礼款待中国委员,同时核定章程保护华工的利益。华工合同到期后,雇主应出资送回,秘鲁将帮助搭乘回华船。
关键词: 钦差大臣 兵部尚书 条款

内容

大清國欽差大臣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兵都尚書直隸總督部堂一
  等肅毅伯李大祕國欽差全權大臣水師總兵葛爲議定專條事現因祕
  國地方有華民多名且有稱該華民有受委屈之處茲本大臣李本大臣
  葛意欲兩國通好會同商訂先立通商條款和好往來庶幾彼此無不同
  心合意一面由中國派員前往祕國將華民情形澈底査辦並出示曉諭
  華工以便周知一切祕國無不全力相助以禮接待俟中國委員到時祕
  國無不諭知各處地方官實力襄助盡職辦理如査得實有受苦華工合
  同年限未滿不拘人數多寡均議定由委員開單知照地方官雇主儻不
  承認卽由地方官就近傳案訊斷若華工仍抱不平立許上告祕國各大
  員再爲覆査凡僑寓祕國無論何國人民呈稟式樣最優者華工應一體
  均沾其益自祕國核定此項章程之日起凡華工合同巳經期滿若合同
  內有雇主應出回國船腳之議該工人有願回國者卽當嚴令雇主出資
  送回又各華工合同若無送回字樣合同巳經期滿該工人無力自出船
  資有願回國者祕國應將該工人等附搭往華船上送回船資一切無須
  工人自備祕國自行料理爲此將所議以上各節定爲專條
  此係與英國漢文正使梅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大祕
相关人物
葛为议
相关人物
李鸿章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