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致總署遣英士敦約翰赴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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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615
颗粒名称: 十月一日致總署遣英士敦約翰赴羅馬
其他题名: 光緖十一年
分类号: D621
页数: 3
页码: 一-二
摘要: 文章提到了伦敦约翰前往罗马教廷商议迁移事宜,并请求给予五千元川费,还提到了选择地基、建造经费等事宜,以及保护在中国之安分守法教士民人等本照约应行之事。
关键词: 教堂迁移 建造经费 罗马

内容

京城南海天主敎堂遷移一事前蒙醇邸曁貴署諄託九月十二日 陛
  辭時欽奉 懿旨面諭回津後設法妥辦等因鴻章旋津後詢知前遞條
  陳之英士敦約翰已回上海即令洋務委員伍道廷芳電屬回津二十七
  日敦約翰來見面商一切並譯呈在京所上條陳原稿核與尊處發閱節
  畧文義微有不同自係原譯之誤所擬辦法自願親赴巴黎敎會羅馬敎
  王處商議洵爲釜底抽薪之計其請由敝處繕給照會信函爲憑鴻章與
  之再四斟酌詞意必須渾涵又須稍假以權乃可見信於遠人謹將原呈
  節畧二十七日問答摘要並照會巴黎敎會及羅敎王外部文函各稿照
  鈔恭呈鑒閱敦約翰十年前由英使威妥瑪保薦來謁人頗能幹謹慎毫
  不荒唐素與津關稅司德璀琳相契德願代作保並允從中出力其求給
  川費五千元尚無浮冒鴻章當即照發允俟事成另給賞資敦約翰即於
  十月初一日自津起程約五六箇月必有回報俟得回報再隨時奉閱至
  擇地遷移一節允在後門外十刹海邊購定地基與此堂基廣大相稱攺
  造經費屆時擬派德璀琳會同華員秉公酌估似可不致多費目前未便
  令駐京法使及該堂主敎與聞若敎王會長等旣經允辦再與設法理論
  當可有成至敦約翰所請將來議允後 明降諭旨保護在中國之安分
  守法教士民人等本係照約應行之事如其不守法律仍當懲逐至與羅
  馬教王商辦敎案彼此派使互駐一節亦係歐洲通行之例藉可潛移奉
  敎各國包攬挾制之權聞各國皆有專使駐羅馬但近來羅馬勢衰與義
  大利不洽未可令義使兼駐他日定議似宜請 旨派駐英俄公使兼管
  爲便敎王兵餉兩缺斷不能因敎案興戎近日明白洋務時局者多持此
  論曾侯前亦函商及之本日業經電陳大畧可否代奏稍慰 聖廑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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