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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直隸小學會議紀事錄》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8975
颗粒名称:
公文
分类号:
G522
页数:
40
页码:
一-二十
摘要:
本文记述了直隶小学会议纪事録公文包括直隶教育厅训令、直隶小学会议简章、直隶教育厅布吿、直隶教育厅呈、直隶省长公署指令、直隶省长公署指令、直隶教育厅函等。
关键词:
直隶
教育厅
训令
内容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四八六號五月二十日
令各縣知事勸學所長
照得本年直隸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在津開會仰該知事轉令勸學所長所長即便遵照於開會前三日來廳報到
此次議題以籌備義務教育爲最要茲將草案隨文發交核閱茲應即該官紳等之意見連同所長簡
明履歷曁調查事項於開會二十日前呈送來廳以憑審核此外非甚重要之議案應即無庸提出又
天津安新大名三縣縣視學仍照向例一倂招集仰倂轉知此外他項人員概不准參列會議再本屆
開會期内並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每縣學員限定一人仰即愼選口齒淸利或音韻學素有硏究之
人隨同來津倂將該員履歷先期送廳以憑籌備一切除呈振並分行外合行抄錄小學會議簡章曁
應調查事項通令遵照此令
附抄小學會議簡章一分
籌備義務教育草案一份
附調查事項
一各縣教育經費之調查
此項仍照七年小學會議時調查表或凡近二年新籌定各款七年調查表未列者概行塡報
一縣屬女子小學之調查
此項仍照八年小學會議時調查表式將縣屬女學逐處分別塡列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五六號五月二十日
令各師範學校校長第一二模範學校校長
照得本年直隸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在津開會仰該校長遵照於開會前三日來廳報到此次議
題以籌備義務教育爲最要茲將草案隨文發交核閱應卽將該員意見准於開會二十日前呈送來
廳以憑審核此外非甚重要之議題應即無庸提出除呈報並分行外合行抄錄小學會議簡草令仰
遵照此令
附抄簡章一份草案一份
直隸敎育廳公函第一二五號五月二十日
逕啓者本年直隸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在天津開會相應抄錄會議簡章函請
貴科會選派會員一人屆期與會如有提議事項及所派會員履歷幷請於開會二十日前函送到廳以
便籌備至級公誼此致
直隸省長公署政務廳第一科
直隸省教育會
附簡章一份
直隸敎育廳呈第三七一號五月二十日
爲呈報事案查直隸小學會議歷經辦理在案本年擬仍照歷屆成案於七月五日在津招集開會開
會期間並擬按照本年二月呈准辦法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由每縣選送一人來所傳習除分行外
理合抄錄會議簡章呈請
鈞憲鑒核備案謹呈
直隸省長曹
計呈送簡章一份
直隸小學會議簡章
第一條 本會議以謀全省小學教育改良進步而利推行爲宗旨
第二條 本會議由教育廳長召集之
第三條 本會會員以教廳科長科員省視學各縣勸學所長充之省立師範學校校長附屬小學主
任及省縣各小學師範講習所職教員得由教育廳酌量召集之
省長公署弟一科省教育會由教育廳長函請派員與會
本會議議案如遇與其他機關有關聯者得臨時請其派員蒞會
第四條 本會設正副主席各一人由教育廳長指派之
第五條 本會之會務如左
一 討論事項
二 報吿事項
三 宣布事項
四 硏究事項
五 講演事項
六 其他關於教育事項
第六條 本會應議事項除教育廳長交議外其各會員之提議於開會二十日前送由教育廳交審
查會審查後請廳長核定付議
審查會會員由教育廳長指定於會期前五日開會審查
第七條 本會議决事項呈由教育廳長酌採施行
第八條 每年春季開會會期一星期如有特別情形得酌量伸縮
第九條 本會會所於教育廳所在地臨時指定
第十條 開會會費由省款開支其會員旅費由各縣公款內挪支作正開銷但在津會員不在此例
第十一條 會場規則另定之
第十二條 本會議經過大略情形由教育廳長呈報
省長公署查核咨明
教育部備案
第十三條 本簡章自呈准公布之日施行
第十四條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呈請備案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五七二號六月十四日
令省視學主任劉駿書
茲派省視學主任劉駿書主辦注音字母傳習所並講習會事宜仰即遵照此令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五九二五九三號六月十六日
令省視學王鳳岐豐潤縣勸學所長楊金第
本年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開會業經呈報通行在案茲派省視學王鳳岐爲正主席豐潤縣勸學
所長楊金第爲副主席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該視學所長知照務於開會前十五日到津以便籌商一切此令
直隸敎育廳公函第五八號六月二十三日
逕啓者本年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開會同時函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又中學會議定於七月十
四日開會均經呈奉 省長核准茲假定黃緯路直隸公立工業專門學校爲會場每日上午八時至
下午五時爲開會及講演時間兩項會議會期約共二十日內外轉此函請
查核轉行該管警署知照實級公誼此致
天津警察廳
本年中小學會議奉
廳長論派趙椿煦井守文安尙敬劉駿書張庭芝馬炳爕張維祺王鳳岐閻繼善劉秉鑑郝杏林吳肇
炘華世桐爲會員派李毓琦爲幹事長楊琪爲副幹事長譚宗鎧劉毓琳安汝錦趙國璋胡溶趙奉珍
爲幹事
派劉秉鑑馬炳爕吳肇炘郝杏林兼辦速記事宜特此通知即希查照
第一科啓六月十九日
注音字母傳習所及講習會奉
廳長諭派褚春溶趙德蔭王恩徐若霖爲幹事特此通知即希 查照
第一科啓六月十九日
鹿賓先生鑒敬啓者本年開辦小學中學會議並兼辦注音字母傳習所及講習會前會商借
貴校禮堂講室等處暫作此項會所及辦事之用惟一切事務極爲繁賾擬請
台端分神協助辦理俾臻妥善至爲殷盼耑此奉達即頌 時祉
王章祜啓六月二十三日
直隸敎育廳布吿第五八號七月一日
照得本年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開會同時並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各會員學員照章應於期前
三日來廳報到除開會各事項另行公布外合亟示仰各會員學員等務於本月二日起到本廳號房
報到以便籌備一切此布
直隸敎育廳布吿第五九號七月一日
照得本年小學會議指定黃緯路直隸公立工業專門學校爲會場茲定於七月五日上午九時行開
會式自六日起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爲開會時間除開會秩序另由幹事部通知議事日程由主
席隨時規定宣布外合將會場規則列後仰各會員一體遵照此布
計開
會場規則
一會員每日到會應各在會員名簿署到
一會場坐次以選派會員文到先後爲序
一會議範圍限學務以内
一會場内有秩序紊亂等事由主席指正之
一到會會員達過半數以上時方得開議
一主席有事故時主席代理職務
一會員發言須就本位起立先聲明號數然後致詞
一二人以上同時起立時由主席指定其先後以次發言
一彼此駁辯當和平討論以求事理之當不得互相攻訐致有經蔑傾軋之舉動
一表決用起立或舉手式由主席臨時宣吿
一凡會議時應注意左開各項
甲 席次坐定不得隨意出入
乙 有人發言不得任意談論
丙 發議者有失言時不得非笑
丁 除發議外各宜靜肅無譁
戊 不得吸煙飲茶
一會員在會場所發之言論退會後不負責任
一會員因事因病不能到會時須聲明事由請假
一本規則會員須一律遵守
直隸敎育廳呈第三七〇號五月二十日
爲呈請事案查直隸小學會議經費八年度預算開列七百元經省會議准照支在案本年小學會議
業己定期招集另案呈報所有該會應支經費理合開具憑單呈請
鈞憲鑒核轉令財政廳查照撥發實爲公便謹呈
直隸省長曹
計呈請款憑單二紙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六九九四號五月二十八日
令教育廳
呈請令發小學會議經費由
呈曁憑單均悉候行財政廳核發憑單存轉此令
直隸敎育廳呈第三七六號五月二十日
爲呈請事八年十二月奉
鈞署訓令以准省議會咨議决推行注音字母辦法令即查酌辦理具報等因當以原議辦法第一條
傳習此項字母應由職廳於小學會議期間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其經費即以八年分己列預算尙
未動用之中學會議經費撥充應用等語於本年二月呈奉
鈞署核准現在小學會議定期開會同時並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己另案呈報所需經費理合具領
以資應用查八年分中學會議經費在七年度預算案內原列五百元擬合開具憑單呈請
鑒核令行財政廳照發實爲公便謹呈
直隸省長曹
計呈憑單二紙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六九九三號五月二十八日
令教育廳
呈請分發注音字母傳習所經費由
呈曁憑單均悉候行財政廳核發憑單存轉此令
直隸敎育廳函第一三二號
漢三先生大鑒本年小學會議七月五日起在津開會議事餘暇幷開辦講習會會期約十日内外屆
時擬請
台端來會主講藉以灌輸新知茲隨函寄上旅費三十元即請
查收備用如有不足到津再爲算還務望 先時惠臨爲盼順頌
刻綏
直隸教育廳啓六月三日
直隸敎育廳函第一三一號
敬與範彰先生大鑒本年七月五日在津招集小學會議幷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開會及講習期間約十
日內外擬請
台端來津主講藉以灌輸新知務望
先期惠臨爲盻來津路費請先墊付到津算還並希勿卻順頌
刻祺
直隸教育廳啓六月四日
直隸敎育廳函致第一範師附屬小學敎員劉啟裕第一三五號
敬啓者本年七月五日起在津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講習期間約十日內外夙諗
台端於注音字母硏究有素屆時擬請
到所主講幸勿推卻順頌
教祺
直隸教育廳啓六月八日
直隸教育廳函第三八號
子厚先生大鑒本年七月五日起在津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講習期間約十日内外夙諗
台端於注音字母及關於國語等科目硏究有素屆時擬請
到所主講希勿推卻爲幸順頌
刻祺
直隸教育廳啓六月十四日
直隸敎育廳布吿第六號
照得本屆注音字母傳習所假定黃緯路直隸公立工業專門學校講室分甲乙班授課天河永遵保
正等舊府州屬及文安大城新鎭甯河等縣學員編入甲班易定深大順廣冀趙宣等舊府州屬學員
編入乙班均按文到日期規定坐次之先後茲定於七月五日上午八時行開學禮自本日起每日由
午前八點至十二點午後兩點至五點爲講授時間約以兩星期爲限除課程時間表應候臨時宣布
外合將學員須知及講室規則先行公布仰各學員一體遵照此布
計開
(一)學員須知(一)每日午前後學員到所須畫到一次(二)學員出席退席依規定時間(三)學
員遇有特別事故不能到所時須預先向主辦員聲明(四)每日所講授之功課除發給課本者不
計外均須記於筆記簿
(二)講室規則(一)講師登壇學員須起立致敬(二)學員聽講時不得吸烟飲茶及談話(三)講
室內不得隨意痰唾(四)學員就席後不得隨意移動
直隸敎育廳快郵代電
慶雲東光望都新樂曲陽内邱縣知事囕本年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開會同時並開辦注音字母
傳習所各縣會員學員履歷及所提議案照章應於二十日前呈送到廳該縣至今尙未呈報殊屬延
緩仰飭勸學所長偕同學員即日來津並先電復勿誤爲要教育廳東
直隸敎育廳電
保定轉高陽縣知事小學會議已開會仰飭所長高維屛學員王法陽即日來津教育廳魚
直隸敎育廳致雞澤縣知事函
逕啓者小學會議及注音字母傳習所己於五日開幕該縣學員張希賢尙未報到仰飭即日速來倘
有事故即另行派人來所傳習無誤專此順頌
公綏
直隸教育廳啓
本屆小學會議奉
廳長派省視學王鳳岐充正主席豐潤縣勸學所長楊金第充副主席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本屆小學會議會場幷注音字母傳習所講室均在黃緯路直隸公立工業專門學校內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小學會議定於七月五日上午九時行開會式自六日起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爲開會時間
注音字母傳習所定於七月五日上午八時行開學禮自本日起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
至五時爲講授時間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啟
本屆注音字母傳習所分甲乙兩班授課天津河間永年遵化保定正定等舊府州屬及文安大城新
鎭甯河等縣學員編入甲班易州定州深州大名順德廣平冀州趙州宣化等舊府州屬學員編入乙
班坐次均按文到先後規定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奉
廳長派劉駿書字鐸聲爲本屆注音字母傳習所主辦員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注音字母傳習所學員劃到後齊集講習會會場在大會場後工校理化講室 行開學禮禮畢再行各歸各班聽講
特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本屆小學會議附設之各種演習會會場已假定工校理化講室在禮堂後除講演時間另行知照外特
此通知
小學會議幹事部啓
小學會議開會秩序
一 振鈴開會
一 會員向國旗行三鞠躬禮
一 會員向省長行一鞠躬禮
一 會員向教育廳長行一鞠躬禮
一 省長訓詞
一 教育廳長訓詞
一 主席開會詞
一 會員代表答詞
一 振鈴閉會
一 攝影
注音字母傳習所開學秩序
一 振鈴齊集講室
一 學員向國旗行三鞠躬禮
一 學員向教育廳長行一鞠躬禮
一 教育廳長訓詞
一 學員向主辦員講員行一鞠躬禮
一 休息
講員姓名分列於左
柴子厚先生 國語文法
劉昆佑先生 注音字母
鄭際唐先生 國語教法之商榷
梁任公先生
黃膺白先生 歐戰後之教育
劉敬興先生 學校中之社會敎育 學校敎育之主義談 村落攺良法
蕭漢三先生 各國教育思想之變遷
焦範彰先生 學校改良論
呈爲呈請立案事竊本年小學會議蒙
廳長委鳳岐爲正主席金第爲副主席遵即於七月五日在假定直隸工業專門學校會場按照小學
會議章程開會至十日即將交議案件由全體會員和平討論悉付表决旋於十二日開會所有此次
與會各員均能恪守會場秩序到會整齊討論詳盡理合將會場內經過情形及通過議案敬謹繕呈
懇請
廳長鑒核施行
計呈議案審查案各一份 淸摺一扣
直隸小學會議正主席王鳳岐副主席楊金第
中華民國九年七月 日
小學會議逐日討論事項及議决各案淸摺
七月五日(一)關於籌備義務教育案 付審查
(二)關於國民學校國文改爲語體文實行辦法諮詢案 付審查
(三)國語教授提議案付審查
(四)改用國語教科書辦法案付審查
(五)國文科本一年級加入注音字母似嫌混雜案付審查
(六)請定捐資興學褒章晉等案照原案通過
(七)實施誣吿反坐以安辦學人心案照修正案通過
七月七日 開審查會
七月八日 開審查會
七月八日(一)關於國民學校國文改爲語體文各議案二讀 照審查案修正通過
(二)財政所經理教育經費請明定標準案付審查
(三)學款備荒辦法諮詢案 付審查
(四)請定淸明節爲放假日俾各校師生一律祭掃而崇孝思案 經大會否决
(五)田房交易監證人應得中用倂酌加公益捐一分充作學款案議決將公益捐一分删
去其餘由各縣斟酌情形辦理
(六)强迫建修學舍案議决歸倂籌備義務教育案内辦理
七月九日未開會率領全體會員赴靑年會聽法國前內閣總理班樂衞君講演共和教育之方針及
今後世界教育之進行辦法
七月十日(一)籌備義務教育案一讀照審查案分別修正通過
(二)財政所經理教育經費請明定標準案二讀照審查案修正通過
(三)學款備荒辦法諮詢案二讀 照審查案修正通過
(四)重提規復地糧串票充作師範講習所常年經費案照原案通過
(五)提倡實業以利貧民案 照原案通過
直隸敎育廳呈第七〇七號八月二十二日
爲呈請事九年四月五日奉
教育部第一七七號訓令訂定分期籌辦義務教育辦法令即依照切實規畫施行程序報部核定等
因當以義務教育事項繁重非按切本省教育實况熟籌審定恐難推行盡利因先擬定直省籌辦義
務教育草案分發各縣官紳徵詢意見計先後收到意見書八十餘份於本年七月五日招集小學會
議交會詳爲審議茲據該會主席王鳳岐等將議決辦法呈報前來職廳詳核所議各節大致尙屬妥
協惟本年直省雨澤稀少旱象已成教育經費來源大減維持現狀己匪易易推行義務教育事實上
恐有爲難擬俟調查年景較好各縣令其照議實行其餘令照議定期限推緩一年以期理論與事實
相應是否有當理合照繕淸摺呈請
鈞憲鑒核轉咨
教育部核定示復遵行實爲公便謹呈
直隸省長曹
計呈淸摺二扣 原案各件詳紀事錄內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一一五六二號八月三十一日
令教育廳
呈奉部令籌辦義務教育辦法經小學會議議决及事實上爲難情形請咨由
呈曁附件均悉籌辦義務教育一案應准從緩施行餘均如擬照准此令附件存
直隸敎育廳呈
第六五一號
七月二十八月
爲呈請事本年一月奉
鈞部訓令國民學校國文應自本年秋季起改授語體文期收言文一致之效當經遵照轉行在案竊
以此舉係減輕兒童學習國文之困難幷講通舊時文字語言懸隔爲國民教育計當莫不同聲贊成
惟是變革之始疑難孔多如語法之標準教材之選擇教授之程序均有硏究之價値乂讀九年一月
部令第八號修正國民學校令施行細則第四條國語科要旨統一國音首宜教授注音字母查此項
字母各小學教員素未學習且旣爲統一國音必須爲系統之傳習在本屆暑假最短時期以內勢難
普遍至以此項字母教授兒童是否應在入學之始或若干時日以後又拚音聲點各項在實際教授
上有若何困難倘於以上各節無相當之預備驟令全省小學同時舉辦偶有失敗損失過鉅不敢不
持以審愼本年七月招集小學會議據各屬會員提案前來職廳亦提出諮詢案徵求意見經倂案審
議其議决辦法係由各師範學校附屬小學及省立兩模範小學校或各縣任擇小學一二處先行試
辦俟明年小學會議試驗結果報吿到會再行決定通行意在經一番硏究減一重困難將來實行庶
可害少而利多事半而功倍謹將原案及審查議决辦法檢呈
鑒核可否如議辦理伏乞
訓令遵行至傳習教員一節業己通令各屬於本屆暑假內一律辦起以爲先事之籌備合倂附陳謹
呈
教育部
計呈原案及審查案三紙 詳議決案內
議决辦法抄單一紙 詳議决案內
敎育部指令第一七〇號
令直隸教育廳
呈一件報吿各小學會議國語教授議案及議决辦法由
呈曁國語教授原案審查案議决辦法抄單均悉當交國語統一籌備會查核去後茲據該會函復就
原案疑問之點分別辨正前來查國民學校改授語體文本部前已通行各省區自本年秋季起一律
實行該省自難獨異合即抄錄國語統一籌備會原函令行該廳查照辦理可也此令
中華民國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直隸敎育廳呈第八一六號十月六日
呈爲小學國文改授國語本年秋季趕辦不及擬請仍照小學會議議決辦法辦理以免紛歧事竊查
前奉
部令國民學校國文科自本年秋季起改授語體文以期漸收言文一致之效當以事體重大於本年
七月召集小學會議經職廳及各會員提出議案交會審議議决由省立各師範附屬小學及兩模範
小學又各縣任擇一二小學先行試辦俟明年小學會議時將試驗結果提交會議再行議决通行業
將議案及議决辦法呈報
鈞部鑒核在案茲奉 指令開云云令行該廳查照辦理可也等因奉此自應遵照辦理惟本年小學
會議閉會在七月中旬各會員旋里後均己按照前項議決計畫籌備進行自八月一日起先後籌辦
注音字母傳習所招集縣境小學教員分期傳習約計暑假期內傳習事宜尙難完全終了又有旱災
較重之縣籌款無法呈請暫緩籌辦不能不曲予通融且各小學始業時未及購備語體文教科書現
在己屆十月如再迫令改授語體勢必停課以待以上種種困難純係事實問題非敢於學理上有所
辯難可否仍照前呈議決辦法辦理以免紛歧之處理合呈請
鈞部鑒核示遵實爲德便謹呈
教育部
敎育部指令第一八六四號
令直隸教育廳
呈一件爲小學國文改授國語趕辦不及擬請仍照小學會議議决辦法辦理由
呈悉該省旣以旱災偏重趕辦不及所請暫緩實行國語教授一節姑予照准惟仍應由該廳積極籌
畫督促進行以免紛歧此令
中華民國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四九五號十月二十九日
令各師範學校 第一二模範小學校 各縣知事勸學所 新安視學辦公處
案查本年一月奉
教育部訓令國民學校國文科應自本年秋季起改授語體文期收言文一致之効當以茲事體大變
革之始疑難孔多因於七月初旬招集小學會議經本廳及各會員提出議案交會審議議决由各師
範學校附屬小學校及省立兩模範小學校又各縣任擇一二小學先行試辦俟明年小學會議將試
驗結果報吿到會再行决定通行當於七月二十八日將原案及議决辦法呈請
教育部核示九月二十四日奉到指令未蒙兪允本廳體察情形秋季始業已逾兩月中途改授語體
文窒礙甚多擬請仍照小學會議議決案辦理於十月六日復呈
教育部查核示遵十月二十六日奉
指令開云云以免紛歧等因奉此合亟抄錄原案四件審查案一件議決辦法一件通令遵照此令
附抄件 詳議决案內
直隸敎育廳呈第六六三號八月五日
爲呈請事案據本年小學會議主席王鳳岐等呈稱奉交到懷來縣勸學所長席之琦提議財政所經
理教育經費請明定標準一案內稱去年省會議决整頓縣治案內有財政所之添設本年修正條例
通令舉辦原立法本意在稽核縣公署公欵之出納則該條例十四條所定經理本縣地方財政一切
事宜當然以地方財政向歸縣公署經理者爲限惟各縣教育經費有歸縣公署經理者有由各機關
自行經理者向歸縣公署經理者改歸財政所經理其勢至順固無問題發生向係自行經理者改歸
財政所經理則有種種硏究預防之點委因直省興學較早當初就地籌款辦學員紳殫心竭力逐年
增益是以來源稍廣收入較多後起各機關如自治如實業咸歎無款可籌因之注意學款或請求挪
借或提議分撥紛爭傾軋之案件業己屢見不鮮幸有學欵不准挪移之明令得以極力保存以至於
今一旦全歸財政所彙總支配則兼籌並顧對於他項機關支欵不勉有挪用學欵之時即各機關籌
定學款之專案亦將根本動搖非特有背迭次明命且此後添籌學款之責任應歸何人擔負教育進
途殊多危險擬請根據條例詳細研究明定標準通行各縣俾有遵循等語當經提交大會審議茲經
議决辦法三條請予核轉通行前來職廳詳加覆核所議各節係爲維持學欵事關重要理合抄錄議
决辦法呈請
鈞憲鑒核通令施行抑或仍行咨交省會審議之處謹請復奪示遵謹呈
直隸省長曹
附抄議決辦法
一凡屬縣立教育機關之經費向歸縣公署出納者歸財政所經理其自行經理者仍照舊自理惟將
收款底册及每月收支淸册除報勸學所呈縣核銷外另報財政所稽核檢查
一凡專案籌定各有用途之教育經費改歸財政所經理仍專案保管各歸各用遵照迭次部令
省令不得挪作他用
一教育經費預算核定有盈餘時其盈餘仍作爲各該機關擴充學務之用不得挪移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一〇五二四號
令教育廳
呈本年小學會議提議財政所經理教育經費請明定標準一案請示遵由
呈曁抄件均悉候咨交省議會議復再行令遵抄件存此令
中華民國九年八月十三日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七號十年一月六日
令各縣知事勸學所 安新縣視學辦公處
案奉
省長訓令內開案查前據該廳呈本年小學會議議決財政所經理教育經費各辦法請鑒核示遵等
情當經指令並咨交省議會議覆在案茲准咨開准咨當於十一月一日提交大會討論結果謂財政
所本係稽查監督機關並無支配預算之權故由財政所挪用學款一層本不必多慮惟財政所創辦
伊始膺其任者容有不明權限涉及支配預算之事爲愼重學欵起見應咨請省長通令遵行惟附抄
小學會議議決辦法第一條由各機關自行經理者仍舊自理恐有碍財政劃一辦法且財政所之性
質自經此次申明其權限惟在稽查監督本不能支配預算亦無所用其豫防第一條不認其成立至
第二第三兩條有利無獘應請查照原議通令遵行等因准此除通令並分行外合行令仰該廳查照
等因奉此合即通令遵照此令
直隸敎育廳呈第六六四號八月五日
爲呈請事案據本年小學會議主席王鳳岐等呈稱據會員天津勸學所長華澤沅縣視學鄧慶瀾提
出請定捐貲興學褒章進等案內稱捐貲興學襃獎條例所定各等金銀褒章之授與但有款額之區
分幷無晋等之規定往往始捐若干業經請獎有案若再捐銀若干仍須按之條例授以同等之襃章
例如初捐一百元請獎三等銀色褒章繼而又捐二百元依照條例仍應授以三等銀色褒章幷無因
其先後共捐三百元准依條例款額晋給一等褒章之明文查各部所定獎章條例均有晋等明文捐
貲興學獨無規定未勉不得其平可否由會議决懇請廳長呈明
教育部將該條例追加條文凡捐貲己經請獎而續捐之項合計前後能符若干以上者得按其合計
之數請予晋等但須將前屆給獎執照及褒章繳部注銷似此修正例章定能引起一般社會之樂捐
是否可行祈賜公決等語當經提交大會多數可决請核轉施行前來職廳查核所提議案不爲無見
理合呈請
鈞憲鑒核轉咨
教育部核示遵行謹呈
直隸省長曹
直隸省長公署指令第一〇七五三號
令教育廳
呈小學會議請定捐貲興學褒獎晋等條例由
據呈已悉候咨
教育部核復令遵此令
中華民國九年八月十七日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二九六號八月二十一日
令各縣知事勸學所 新安視學辦公處
案據本年小學會議議决實施誣吿反坐以安辦學人心案請予通行前來查誣吿治罪律有明條各
縣辦學人員自不得以學務爲護符違法妄爲他人亦不得挾嫌誣控致妨公務各縣遇有此類案件
自應依法嚴辦以昭平允合即令仰該知事一體遵照所長視學一體查照此令
附抄原案
一實施誣吿反坐以安辦學人心案 遷安縣勸學所提議
籌款設學辦理縱然圓到未必不招反對者之忌惡嘗見有辦學人員素守範圍而鄕間狡黠者流以
爲不利於已輒摭拾捕風捉影之談妄肆詆毀其控詞非曰藉端吞欵即曰仗勢欺人迨一經確查十
案九虛而地方長官又徃往以因公起訴不肯苛求每以事出誤會四字了之因之當事者灰心喪志
急於退職者比比皆是甚非所以勵賢勞也况際茲厲行義務教育之時藉賴於羣力者正多此等惡
風尤不可長可否飭下各縣遇有學務訟案如果辦學者有軼出軌範行爲自應依法懲辦倘無端揑
控純出於仇怨之口以圖嫁禍而快其私務須按照控情輕重科以反坐庶幾人心知奮較之議定優
待條件其得力尤多多矣
直隸敎育廳訓令
第二三三號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令各縣第二三師範學校第二女子師範學校
案照本年暑假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令由各縣選送學員入所學習第二師範等校亦各派送附屬
小學主任或教員隨班聽講以備仿照教授之資本所課程除授注音字母外並講授國語文法及最
新教育改良事項自七月五日起至十三日止按照所定功課分別講授値茲時當盛暑炎熱逼人各
學員不憚煩勞專心聽受本廳長曷勝忻慰令將注音字母試驗成績詳細評閱所有井陘縣學員傅
汝鳳等一百二十三名成績均能及格應即發給證書以憑收執就中成安獻縣定興新城容城安平
雞澤等縣曁第二女師範學校所送學員或考未及格或未經與試應由各該縣及該校轉令自行補
習以資熟練而備應用至各縣籌設傳習所曁教授國語詳細辦法業由本屆小學會議公同議决候
即另文行知以便遵辦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該縣校轉令知照此令
直隸敎育廳訓令第二二〇號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令各縣知事勸學所
案奉
教育部令國民學校國文改授語體文於實際教授如讀音語法各端亟須先事講習令即在秋季始
業前籌辦國語講習所俾各小學教員入所講習等語本年小學會議期間經開辦注音字母傳習所
雖係依據八年十一月奉 省令准 省會議決推行注音字母辦法之規定實亦係遵照此次
部令辦理又國民學校國文改授語體文案內傳習教員一項並經小學會議議决限一年以內各縣
一律辦竣查此事至關重要凡身任教授之人不可不先事硏究以爲將來實行之預備合即令仰該
所知事轉行所屬辦學機關於本屆暑假期內招集全縣小學教員開會傳習注音字母及關於國語教授各
事項以資儲備其有因地方習慣不放暑假或假期過短趕辦不及者應在秋假或年假内一律辦竣
其詳細辦法幷即先行呈報核奪勿稍延誤切切此令
知识出处
《直隸小學會議紀事錄》
出版地:民國九年七月
本文记述了民国九年七月直隶小学会议记事录包括公文、会员录、会议日程表、开会闭会词、议决案、讲演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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