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縣議事會禀籌議當商行息辦法文並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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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809
颗粒名称: 天津縣議事會禀籌議當商行息辦法文並批
分类号: D922.28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县议事会禀告当商行息办法的批复。根据批复,当商行息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所有典当不论当价多寡一律减为二分五厘取息。当期应按照光緖二十九年以前的旧章办理,试办三年后,根据情况再作核定。此外,议事会还提出了四个当商行息补遗的议案,包括原息减为二分或一分五厘取赎的方法、三十个月取赎期限的惯例、大洋小洋按比例取赎付息的规定以及溢收利息的处理方式,并请示了天津道和府县查核议详。
关键词: 商务 货币交易 债务处理

内容

敬禀者查天津當商行息一案蒙批此案已據道詳批飭自本年八月爲始天津城廂村鎭各典無論當
  價多寡一律減爲二分五釐取息當期仍照光緖二十九年以前舊章辦理試辦三年後體查情形另再
  核定在案著卽遵照辦理等因蒙此凡屬天津人士無不歡欣鼓舞感戴莫名議員等更欽佩 憲台措
  置合宜使商民兩得其便也惟議員等近日迭接地方人民說帖皆對當商思籌補遺之策遂經開會公
  議除手續太繁窒礙難行者均經議却外遂卽當場決定四條皆係準情酌理應行之事理合繕摺備文
  禀請 憲台查核批示遵行
  謹將天津縣議事會議定當商行息補遺四條開呈 憲鑒 一查當商減息舊例凡原息三分者減爲
  二分取贖如遇荒年再減二釐原係二分者減爲一分五釐取贖如遇荒年再減三釐茲原利旣皆歸二
  分五釐則減利之法亦應於兩者之輕重中間定一劃一之法應請 憲台酌中批定以免爭執 一查
  舊物取贖舊以三十個月爲限茲奉批示當期仍照光緖二十九年以前舊章辦理自應仍以三十個月
  爲限惟據稱當舖當票原利稱係二年而實在慣例實得三十個月查當商之賬可憑應請 憲台批飭
  仍從慣例庶於民有便而於商無損 一查當價大小洋不等大洋自應按大洋取贖付息小洋亦應按
  小洋取贖付息方屬公允惟據稱有當價小洋而必以大洋取贖付息之事應請 憲台飭府縣出示禁
  止以免流弊 一查當商三分行息按天津縣原詳内稱試辦三年俾免漫無限制藩憲批開自三十年
  爲始計至三十二年冬三分行息之例即應停止重歸舊制而當商乃因循不言竟溢收利息至二年零
  八個月之久殊屬有違法律將此溢收之項追出作體恤貧民之舉至應如何辦理尙希 憲裁
  督憲端 批禀及淸摺均悉查前據天津道詳稱天津當期前於光緖二十八年經升任吳藩司批以二
  年爲滿此次自應照辦等情當經本部堂批准在案前批所謂當期仍照光緖二十九年以前舊章辦
  理係據道詳二年爲滿而言今來禀稱應三十個月自係誤會至其餘摺開三條候行天津道督同府
  縣查核議詳察奪此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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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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