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務部咨稅務處洋商運辦圍獵防身等槍須照津關章程分別限制請轉飭各關一律照辦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722
颗粒名称: 外務部咨稅務處洋商運辦圍獵防身等槍須照津關章程分別限制請轉飭各關一律照辦文
分类号: E296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政府禁止贩运军火,但允许以打猎防身的名义进口枪支。然而,法国商人未遵守相关章程,导致政府要求咨询是否应核办以维护慎重。此外,政府还要求贵大臣遵照中国政府的指示,转行各该有司,以防止潜在的有害货主。
关键词: 中国政府 贩运军火 进口枪支

内容

爲咨行事本年八月初三日接准法巴使照稱凡遇外人運進鳥槍以及打獵所用各物近來常被津關
  阻難本國領事代請准運獵槍空筒經關道駁不准運又或有准運者於未批准之前所有應定各事諸
  多繁延未免有害貨主請轉行各該有司仍舊辦理等因當經本部咨行 貴大臣並劄行津海關道查
  照聲覆去後八月二十三日據津海關道申覆查軍火一項本不准販運進出海口載在約章惟津地各
  國敎士商人等以打獵防身爲名紛紛報運累萬盈千漫無限制是以擬定各國敎士人等運來進口槍
  枝等項凡報運打獵防身或演槍會槍彈進口時查明果係眞正體面之人每人祇須報運一次計槍一
  枝槍子五百顆報明新關註册轉請核發准單以便稽查其各洋行運來槍枝子彈如係圍獵之槍每次
  不得逾六枝槍彈不得逾一萬二千五百顆方可照准仍由該行來關立具保單註明決不售與歹人並
  由該行在賬內詳細登明於何日賣出係經何項人購去作何使用以備新關隨時調集賬目核對或派
  員前往該行抽查又各洋行運來營中所用作樣各槍每次不得逾二枝子彈不得逾一千顆此項軍火
  非中國軍營官家購賈不得出售商民免落匪人之手仍由該行立具保單用昭愼重而符約章所有各
  項槍枝子彈按照估價核收脫項曾經照㑹各國領事飭知在案乃法國商人報運打獵各槍等項或不
  遵照章程辦理或來函並未聲敍明晰故不得不函查明確方能核辦俾昭愼重等因前來查禁運軍火
  入境載在約章至外人運辦獵槍及打獵所用各物旣經津海關道擬定章程照㑹各國領事飭知有案
  各國商民自應遵照辦理本部已於本年八月二十五日照覆法巴使查照轉飭法國商民嗣後報渾猟
  槍等項務須按照章辦理在案相應咨行貴大臣查照劄行 總稅務司轉飭各關稅司一律照辦可也
  須至咨者

知识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