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直諮議局議決期限速辦地方自治並派專員催辦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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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083
颗粒名称: 順直諮議局議決期限速辦地方自治並派專員催辦案文
分类号: D927.21
页数: 3
页码: 二十-二十一
摘要: 这篇文章介绍了天津县城乡自治研究所的设立和运营情况,同时提出了催办自治的方案。
关键词: 地方自治 运营情况 天津县

内容

按逐年籌備憲政單內開廳州縣及城鎭鄉地方自治一事自籌辦以訖成立皆以五年爲期在憲政編
  査館爲統籌全國之計自不得不立限稍寬與邊僻省分留一餘地若順直爲首善之區凡百要政均宜
  早觀厥成以樹風聲况地方自治亦試辦有年自光緖三十二年 前督部堂袁 奏明試辦先於天津
  設天津府自治局擬定試辦大津縣地方自治章程是年七月成立議事會次年七月成立董事㑹又一
  面派各屬士紳赴日本調查一面飭各屬設立自治學社兩年以來規模立具 前督部堂楊 奏遵章
  籌辦地方自治一摺曾將此事聲明在案是順直各屬於自治一事已經大半實行其未經實行者亦早
  儲有能辦自治之人才以之實力舉行無虞不濟所難者惟在經費一節然查順直各屬差徭經 前督
  部堂楊 奏請查淸以後卽藉以爲籌備地方自治之款是自治經費亦非毫無著落有自治之人又有
  自治之款而各處猶皆遲遲未辦者特以期限寬緩庸懦官紳遂得以藉口推諉若不爲嚴定期限督催
  辦理恐轉瞬五年期滿而自治之未能實行者如故其何以資各省之模範而促憲政之進行此速辦之
  法所以不可不預籌也謹議辦法有二一嚴定實行期限也欲實行自治第一著必先辦自治研究所以
  造就人才此同不易之秩序按順直百五十餘州縣前照直隸籌辦地方自治總局章程設立自治學社
  至本年春呈報成立者已有五十餘處嗣後遵照部章名稱改爲自治研究所現在各州縣陸續呈報成
  立者已有百處左右查逐年籌備單開自治研究所應在本年內設立今已設者固居多數而未設者約
  尙有數十處現屆年終祇有兩月若限年内設齊萬難辦到事實所限似不妨稍爲寬展令於年內籌畫
  妥善至一律辦齊之期則限在明年二月倘再逾此限實難再爲寬假第二著辦法卽組織自治預備㑹
  以作籌辦機關預備會辦齊之期應在研究所畢業之時凡自治畢業者皆可被選爲會員其素有自治
  學員早能成立之處無論何如最遲者亦不得逾明年十月籌辦機關旣立則廳州縣㑹之選舉城鎭鄉
  區域之分劃以及各地方自治經費之籌備再有一年则可措置裕如然則至宣統三年年底廳州縣與
  城鎭鄉之議董兩會皆可一律成立蓋以一地方之人治一地方之事不必待盡有深遠之學識方能著
  手但使早辦一日則人民政治思想早發達一日而自治能力亦早増長一日誠於一二年內全省百餘
  州縣之自治機關均使成立於籌備憲政一切之設施必大有裨益一選派專員催辦也按去年籌辦諮
  議局時以愼重成立期限特選派司選員巡行督催故得如期舉辦不誤要公地方自治視諮議局選舉
  之事更覺加倍繁難設專委之地方官紳恐難籌辦得宜不誤期限如自治研究所應於年内設齊現已
  有萬不及辦之勢其明驗也况各處官紳明達者雖不乏人而庸陋頑愎者亦復不少籌辦之際非於事
  理不明卽多好爲自用所謂官紳之衝突城鄉之意見規章之誤解皆在所不免苟無人爲之釋疑解紛
  恐歧誤百出欲收自治之效反阻自治之機故宜由籌辦地方自治總局遴選本省深通自治制度或曾
  習法政之士十數人分派各處認眞催辦其自治應辦事宜内如調査選舉等事照章應定細則之處卽
  責成自治總局與該員等詳悉妥訂使之按期催辦呈報庶州縣以有人稽查而不至推諉紳士以有人
  獎助而樂於從事而定期速辦之效可以實收矣所有嚴定實行期限及派員催辦各緣由業經公同議
  決呈候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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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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