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𨽾自治總局擬定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詳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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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078
颗粒名称: 直隸𨽾自治總局擬定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詳細章程
分类号: D927.21
页数: 2
页码: 十五
摘要: 本文详细规定了直隶自治总局设立府厅州县自治研究所的详细章程,包括组织、监督、课程、经费等方面。
关键词: 章程 自治研究所 直隶

内容

第一條 自治研究所詳細章程遵照自治研究所章程第十四條由自治總局酌定通行各屬府廳州
  縣遵照辦理 第二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均以各該地方官爲監督 第三條 各府廳州縣
  自治研究所所長應由各該地方公舉後呈由本地方官詳請自治總局札派 第四條 前條之公舉
  應由自治預備㑹按照自治研究所章程第四條所定資格公同栗舉 第五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
  究所課程均須按照章程所訂科目辦理但各屬已經開班尙未畢業者得暫照舊課接授 第六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學員應由自治預備會按照自治研究所章程第十條所定資格公選呈請各
  該地方官核定學員核定後應由各該地方官申報自治總局備案 第七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
  究所授課時間應每日以六時爲限 第八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畢業後應由各該地方官率
  同講員分別考試詳定等第發給畢業憑照幷造詳細淸册呈送自治總局查核 第九條 各府廳州
  縣自治研究所費用應由該所所長會同本所學員按月分別出入款項開列細數公布之 第十條
  各府廳州縣自治研究所講堂齋舍等細則由該所所長自行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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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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