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縣設立自治研究所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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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076
颗粒名称: 天津縣設立自治研究所規則
分类号: D927.21
页数: 2
页码: 十三-十四
摘要: 这篇文章详细规定了天津县设立自治研究所的规则和程序,包括宗旨、组织、监督、地址、宿舍、学额、资格、学期、课程、经费用途等各个方面。
关键词: 规则 自治研究所 天津县

内容

名稱 天津縣設立自治研究所(遵照奏定章程第二條) 宗旨以講習自治章程造就自治職員
  爲宗旨須恪守奏定地方自治章程不越範圍爲要義照章統由自治籌辦處稽查(遵照奏定章程第
  一條及第六條)組織 監督一員本縣知縣爲之(遵照詳細章程第二條)講員三員以省研究所
  聽講畢業員充就中公舉員爲所長詳請札派二員兼辦文牘(遵照奏定章程第三條及詳細章程
  第三條及規約)聽差二名 地址 講堂借用天津縣議事㑹會場(惟遇開㑹時講授間須提前或
  推後) 宿舍借用天津府儒學明倫堂旁房間(遵照奏定章程十三條)學額 分別城鎭鄉區域
  遴選學員百人酌設三班呈請核定備案 資格 以有選民資格非須文理通順素行公正衆望久孚
  者爲合格(遵照奏定章程第十條及自治總局辦法)學期 每期八個月畢業後分別考試發給畢
  業憑照送自治總局查核遵(照奏定章程第十一條及詳細章程第八條)課程 一奏定憲法綱
  要 二法學通論 三現行法制大義 四諮議局章程及選舉章程 五城鎭鄉地方自治章程及選
  舉章程 六調查戶口章程 七其他奏定有關自治及選舉各項法律章程 八自治籌辦處所定各
  項籌辦方法 每日講授時限六小時(以上遵照奏定章程第五條及詳細章程第七條)經費 所
  長講員三人薪水銀每月三十二兩八個月共銀二百五十六兩 聽差二名每月薪工銀四兩八個月
  共銀三十二兩 學生百人每月膳費銀三百五十兩八個月共銀二千八百兩 茶水筆墨紙張粉筆
  等雜用每月銀十兩八個月共銀八十兩 煤炭十月至正月每月銀六兩四個月共銀二十四兩 共
  計銀三千一百九十二兩統由地方公款籌辦按月由所長分別出入款項開列公布(遵照奏定章程
  十三條及詳細章程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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