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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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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縣新志[民國]》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3879
颗粒名称:
表例
分类号:
K29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五
摘要:
本文是《民國天津縣新志》中職官表的凡例,解釋了職官表的編排規則。
关键词:
县志
地方志
官职
内容
凡部員實缺者書某部某司某官國子監書某堂
某官光祿寺書某署某官餘可類推其候補者但
書某衙門某官惟內閣中書科各中書及獨缺若
部寺司務都察院都事經厯國子監監丞博士之
類俱標明候補以別之
凡外官候補者但書某省某官惟獨缺若布按經
厯照磨司獄之類則書候補某官
凡進士改庶吉士者俱載科舉表因庶吉士尚未
授職故茲表不及惟其人別無他官者特書之
凡試差若學政正副主考官會試同考官俱書之
惟各省鄉試奏派同考官不書
凡武官但有實職曾在軍營效力者俱書之
知识出处
《天津縣新志[民國]》
高凌雯纂,1931年金钺刻本。1915年,徐世昌、严修等人倡修邑志,后议定由高凌雯和王守恂分任其事,王氏所领为前16卷,高氏所领为后12卷,即此书,前后约历4年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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