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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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縣新志[民國]》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3879
颗粒名称: 表例
分类号: K29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五
摘要: 本文是《民國天津縣新志》中職官表的凡例,解釋了職官表的編排規則。
关键词: 县志 地方志 官职

内容

凡部員實缺者書某部某司某官國子監書某堂
  某官光祿寺書某署某官餘可類推其候補者但
  書某衙門某官惟內閣中書科各中書及獨缺若
  部寺司務都察院都事經厯國子監監丞博士之
  類俱標明候補以別之
  凡外官候補者但書某省某官惟獨缺若布按經
  厯照磨司獄之類則書候補某官
  凡進士改庶吉士者俱載科舉表因庶吉士尚未
  授職故茲表不及惟其人別無他官者特書之
  凡試差若學政正副主考官會試同考官俱書之
  惟各省鄉試奏派同考官不書
  凡武官但有實職曾在軍營效力者俱書之

知识出处

天津縣新志[民國]

《天津縣新志[民國]》

高凌雯纂,1931年金钺刻本。1915年,徐世昌、严修等人倡修邑志,后议定由高凌雯和王守恂分任其事,王氏所领为前16卷,高氏所领为后12卷,即此书,前后约历4年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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