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9828 |
颗粒名称: | 第七區署界内破獲製毒案兩起 |
并列题名: | 訓令總字第一五七三號 |
其他题名: | 出力員警分別敘獎 |
分类号: | D924.36 |
页数: | 1 |
页码: | 三 |
摘要: | 令各特区警察署,为令知事,案据第七区警察署署长邓警炎呈称,案于六月廿八日据人直沽派出所警长刘警长报称,本月二十五日,本界新田庄人梅十四号,日商华信棉业商会日人请求保护,并给敬意五元,各情形,业经呈报在案,窃以该日商还人未久,并予敬意,情形奇异,营业恐非正当,妥于本日午后四时,复行前往调查,工商街门紧闭,当经叫门进院,见该队内有铁桶多数,内中均系黄色浆水,酸味异常。 |
关键词: | 刑法分则 妨害社会秩序 制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