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育部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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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週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6788
颗粒名称: 敎育部訓令
分类号: D693.6
页数: 1
摘要: 查各级学校选派运动代表规程,业经本部订定,除以部令公布并分令外,合函检发是项规程二份,令仰遵照。此令。附发各级学校选派运动代表规程二份。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部长王世杰。各级学校选派运动代表规程:第一条,各级学校参加校外各种运动会选派各该校运动代表应依本规程之规定。第二条,各校学生具备左列各款资格者得选派为学校运动代表并应于参加运动会前由学校具函证明之。
关键词: 民国训令 规程制度 行政命令

内容

运动;规程;运动会;资格者;学校

知识出处

北洋週刊

《北洋週刊》

出版者:北洋大学

出版地:1927年6月

《北洋周刊》于1927年6月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国立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学生自治会编辑且出版发行。1933年改由北洋工学院学生会编。抗战暴发后,本刊停版,直至1947年5月再度复刊,由学生自治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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