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定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生升學辦法教育部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週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6410
颗粒名称: 教育部規定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生升學辦法教育部訓令
并列题名: 高總壹——第零五四三零號
分类号: D693.6
页数: 1
摘要: 查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专科学校及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附设专修科毕业生升学,尚无任何规定,各大学或独立学院招收是项学生,办法亦不一致,亟应规定上项毕业生升学办法如后:一、修业二年期满之专科学校或专修科毕业生得投考大学或独立学院第二年级第一学期。二、修业三年期满之专科学校或专修科毕业生得投考大学或独立学院第三年级第一学期。
关键词: 民国训令 行政命令 教育发展

内容

专科;学校;大学;独立学院;毕业生

知识出处

北洋週刊

《北洋週刊》

出版者:北洋大学

出版地:1927年6月

《北洋周刊》于1927年6月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国立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学生自治会编辑且出版发行。1933年改由北洋工学院学生会编。抗战暴发后,本刊停版,直至1947年5月再度复刊,由学生自治会编辑。

阅读

相关人物

王世杰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教育部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