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8422 |
颗粒名称: | 令南運河河務局局長靜海縣縣為二十年河務會議據靜海縣該縣長擬具意見書經第一次大會提交審查審查結果分項辦理等因令仰該局長縣長遵照知照分別辦理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四五二號四月九日 |
分类号: | TV851 |
页数: | 2 |
摘要: | 为令遵知事,案查本厅二十年河务会议,据静海县该县长拟具官民各堤之修防沿河之农田水利各河务行政及工程筹备整理改善发展各情形,并堤工会办理经过各事项意见书,经第一次大会提交第二组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分三项办理。第一项应由南运河疏浚委员会筹办进行。第二项应由局查案办理。 |
关键词: | 河务局 静海县 南运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