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市市立通俗图书馆月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0457 |
颗粒名称: | 中華圖書舘協會致電立法院力爭獎社會敎育機關應列入憲法草案 |
分类号: | G77 |
页数: | 1 |
摘要: | 中华图书馆协会为立法院最近通过之宪法草案未有社会教育机关(如图书馆教育馆等等)之办理优良者得受政府奖励与补助之规定特与无锡中国社会教育社合上南京立法院一电据理力争电文如下:南京立法院鉴,敬读十月十六日修正完毕之宪法草案规定私立学校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或补助,似于其他教育机关未能顾及,查我国学校教育尚未普及,辅助之者端赖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之期限年龄及财力俱足人进取,社会教育之设施,则无贫富老稚之别,机会莫不均等,至于图书馆事业,尤不仅使国民读书益智而已,实更负有保存古今文献及沟通世界文化之使命,此等社会教育机关经私人举办而具有成绩者,历历可数,正宜加以鼓励,用召奖劝。 |
关键词: | 社会教育 宪法草案 |
出版者:天津市市立通俗图书馆编辑委员会
出版地:1934年
《天津市市立通俗图书馆月刊》创刊于1934年,已知出版至1937年4月第2卷第9期,停刊日期及原因不详。天津市市立通俗图书馆编辑委员会编辑部编辑,天津市市立通俗图书馆编辑委员会发行。月刊,图书馆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