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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丝绸之路民族神话

“神话”一词,渊于希腊语的“UiθOol”(Mythos),表示原始时代关于神奇的事物,或受神能支配的自然事物的故事。在神话产生和流传的漫长过程中,人们对它进行科学认识和研究的历史并不长。在中国,儒家的所谓“不语怪力乱神”的观点,长期弥漫于学术界和文坛;在欧洲,像伏尔泰、狄德罗和孟德斯鸠这样一些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也曾将神话斥之为“愚昧和欺骗的产物,纯迷信”。19世纪初叶,德国浪漫主义作家格林兄弟对神话倾注了极大的兴趣,他们以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使人们对神话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这以后,欧洲陆续出现了众多的神话学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语言学派”和“人类学派”。“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英国语言学家麦克斯·缪勒。他运用比较语言学的方法从事神话研究,认为神话中有种“愚昧的野蛮的无理的要素”,这种要素是由古人语言的疾病发生的,神话正是由此产生。“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苏格兰民族志学家兰格·安德鲁和英国民族志学家泰勒。他们以人类进化的思想作指导,认为神话虽起源于远古以前人类处于野蛮状态之中,但在现代离原始状态不远的民族,以至较为高等的民族中,也仍然将它当作祖先的“遗存物”而承袭下来。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为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神话,提供了科学的武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神话“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①马克思的这段话,揭示了神话的本质。它说明:神话是想象的产物;它始终不脱离自然和它产生的社会形态,神话是原始人对自然和社会形态进行的不自觉的艺术加工;原始人创作神话的目的,在于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

在我国对神话真正开始研究,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茅盾、闻一多、郑振铎、黄石、谢六逸、林惠祥、钟敬文等前辈学者,对中国神话研究多有建树。但他们当时研究所凭借的大多为古文献记载的汉族神话资料,不能反映中国神话的全貌,且一些观点存有偏颇之处。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中国大陆有组织地开展了少数民族历史、语言和民间文学的调查活动。其中,丰富而悠久的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的抢救、搜集、整理和出版,打开了中国神话学者的眼界,填补了中国神话的诸多空白,震动了国外学术界。目前,在我国随着少数民族神话资料的不断发现,编选出版的各民族神话作品集日益增多,研究文章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神话研究工作者正努力工作,以迎接中国神话研究黄金时期的早日到来。

第一节 丝绸之路民族神话的涵义及其来源

在浩如烟海、源远流长的世界神话中,中国神话以其昆仑神话和蓬莱神话两大神话格局而独放异彩。丝绸之路西域少数民族神话(以下简称为丝路神话)基本属于昆仑神话范畴,它包括自古以来生活劳动在我国西域丝绸之路区域(主要指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各少数民族先民创作,后又不断承传的种种神话传说。

在新疆,有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蒙古族、回族、达斡尔族、锡伯族、塔塔尔族、满族、俄罗斯族等众多民族。他们的先民聚居、休养生息在古丝绸之路沿途的绿洲、草原、戈壁、沙漠、冰河、雪山..恶劣多变的自然气候,形态各异的地理环境,各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迥异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以及道德价值观念和审美趣味,给这块神奇的土地留下了丰富的神话宝藏。丝路神话,是西域各民族先民对世界起源、人类始祖、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等,原始理解的最早记录。它是西域早期文化的一种凝结,是开放在西域各民族精神植株上的第一朵奇葩。

在丝绸之路,虽古无“神话”一词,但口传和典籍材料十分丰富多样。表面看似乎散而不聚,广而不全,但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内外那些经后代文人加工整理过的神话作品相比(如古希腊的《神谱》、《伊利亚特》,古印度的《吠陀》、《摩诃婆罗多》,古代中国的《山海经》、《淮南子》等),更接近原始民间文学的真实面貌,基本保持了丝路西域各民族原始初民的幼稚想象和口传原样,成为我们今天研究西域民族的历史渊源、社会生活、宗教习俗、心理素质、审美趣味、文学艺术、语言形态等不可缺少的材料。

迄今为止,从已经搜集到的丝路神话来看,种类繁多,数量相当可观。这些神话资料大致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丝路各民族世世代代口头传承下来,部分经后世文人整理。如哈萨克族著名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在哈萨克族形成的漫长历史过程中,由于没有固定的文字,神话没有被及时记载在文献中,而是用口头形式流传至今,其中哈萨克族民间巫师和“阿肯”的弹唱起了重要作用,《迦萨甘创世》即是这样。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它被较完整地保存下来,但很多内容已残缺不全,后经现代哈萨克著名的诗人、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尼合迈德·蒙加尼的搜集、整理,才得以以崭新的面目公之于世,引起了国内外神话研究者的关注。类似于哈萨克族神话的这种传承,在丝路的维吾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等民族神话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另外,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丝路神话中为数不多的满族神话,它的承传颇为独特,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满族基本是以“神谕”的形式,口传(间或有本传)本族创世、始祖以及萨满教等神话传说。“神谕”是满族的宗教专职人员“萨满”传承或传播萨满教中关于自然和社会形成的有关道理以及神的启示。“神谕”的传播方式主要是口传,由萨满口头演讲。以后逐渐发展有本传,即将所讲的内容写成一个提纲挈领式的神本,存放在专门固定的场所“堂子”中,开讲时萨满依据神本进行发挥传讲。这样,利用书写形式提醒和规范着记忆,提高了口承文化的稳定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是从丝路各民族现存的经典中所得。如维吾尔族神话相当一部分是从《突厥语大辞典》等经典文献中来的。《突厥语大辞典》是11世纪喀喇汗朝学者穆罕默德·喀什噶里所著的一部译释突厥词语的综合性辞书。这部辞书除了具有词语解释性质外,还多方位地反映了当时操突厥语诸民族物质、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少地方谈及维吾尔人等在皈依伊斯兰教之前的宗教遗址以及有关的神话传说,从中使我们可以窥见维吾尔等民族改宗伊斯兰教之前的精神生活原貌,对搜集和研究维吾尔族的创世神话、族源神话及宗教神话等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又如回族、塔塔尔族神话中的“阿丹”、“哈娃”和“赫秩儿”等神话人物均来源于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锡伯族多数神话出自萨满教“神书”手稿《萨满神书》。

三是来源于丝路各民族的部分史志记载。如在塔吉克族和中亚其他民族最古老的历史典籍《阿维斯陀》(即《波斯古经》)中就记载了不少关于塔吉克人祖先的动人的神话传说。《阿维斯陀》是部历史典籍,同时也是一部塔吉克族宗教和神话典籍。其中有关光明之神阿胡拉·玛兹达的神话故事,至今还在塔吉克人中流传。该书对中世纪塔吉克—波斯文学的发展和繁荣起过很大作用,对我国塔吉克族的历史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

四是来自其他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如英雄史诗、故事传说以及民间歌舞说唱等。如维吾尔族神话不少来自古代英雄史诗《乌古斯传》(又作《乌古斯可汗的传说》)和古代宗教神话故事集《拉布胡兹故事集》。《乌古斯传》主要叙述了乌古斯这位古代居住在天山一带回纥—乌护部族的可汗,从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到称汗、出征、建功立业、分封疆土、交权退位等一生英雄神奇的故事。整部作品,特别是前一部分,具有浓厚的神话色彩,反映了维吾尔人民中流传的创世神话和族源神话,是迄今为止我们所能见到的保存维吾尔神话最多、最具有神话研究价值的历史文献。《拉布胡兹故事集》为13~14世纪相交之际的著名作家、神学家纳斯尔丁·布尔汗丁·拉布胡兹所作。该故事集以伊斯兰教诸先知的传闻轶事为素材,描述了世界的出现、人类的诞生,以及阿丹、努海、苏莱曼、穆萨、亚库甫、优素福、尔撒、穆罕默德等诸先知的经历、奇迹、传闻。这些故事传说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维吾尔族宗教神话的主要内容。其他丝路民族神话也有类似情况。哈萨克族神话中的神祗不少出自史诗《英雄阔布兰德》、《英雄阿尔帕米斯》、《英雄别根拜》以及叙事长诗《贾尼别克》中;在柯尔克孜族神话中明显地看到著名英雄史诗《玛纳斯》的重大影响;乌孜别克族的神话主要夹杂在英雄史诗《妥玛丽丝》、《希拉克》和《阿依苏鲁》中;锡伯族的部分神话则在一种独特的民间说唱仪式“萨满舞春”中得以承传。

第二节 丝绸之路民族神话的分类

丝路神话内容非常丰富,包罗万象。按现行神话学的分类,大体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创世神话

创世神话,又称为开辟神话。这类神话产生于丝路各民族的童年时期,它反映出丝路原始初民对宇宙生成的认识和他们最初的宇宙观以及原始信仰。

在丝路流传的创世神话中,占有显著地位的首推哈萨克族的《迦萨甘创世》(关于此,下面有专节论述)。哈萨克先民认为,宇宙万物皆来源于天父、地母,他们把创造天地万物的“迦萨甘”视为众神之神而顶礼膜拜。在他之下还设有众神,形成了一整套神祗的体系。《迦萨甘创世》明显地反映出哈萨克先民古代的游牧生活,强烈的部落意识和鲜明的民族风俗印迹,以及由原始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观念产生的多神宗教信仰观念。

在丝路神话中,创世神话占有较大比例。著名的有影响的创世神话还有:维吾尔族的《顶地球的公牛》①、《女天神造亚当》以及关于“腾格里创世”的神话传说。其中《顶地球的公牛》想象独特,引人入胜。相传古时有一女天神吸了宇宙中的空气和尘土后,从嘴里吐出来一个大球,即是地球。地球从天上掉下来,离天越来越远。女天神怕地球掉得太远,连自己也找不着了,便想将地球固定下来。她派一只特别大的乌龟从天上下来,趴在她呼出的气变成的水面上,又命令公天牛从天上飞下来,站在乌龟的背上,用角顶住地球,止住了地球继续下掉。但公天牛顶的时间长了,感到脖子太累,又不能扔掉,只好将地球从一只角倒换到另一只角上。每倒换一次就会发生一次地震。创世神话代表作品还有柯尔克孜族的《创世纪》,锡伯族的《天神与大地》,蒙古族的《日月之起源》等。

人类起源神话

丝路的人类起源神话大多是始祖神话(族源神话),主要包含着丝路各民族对自身起源和价值的认识,渗透着浓重的原始宗教和民族习俗气息,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属于各民族的推原神话。在丝路神话中,始祖神话几乎遍及每个民族神话传说之中。内容丰富多样,各具特色,在情节和形象构成上常与创世神话和动物神话连结在一起。

这类神话主要有:维吾尔族的《狼的后代》、《树生子》,以显示他们是狼的后代,树的子孙,以及对“苍狼”和“树母”的图腾崇拜;哈萨克族的《人类的由来》、《迦萨甘创世》、《白天鹅》等,其始祖为“阿达姆阿塔”、“阔克阿帕”和“天鹅女”;塔吉克族的《公主堡》(即“汉日天种”)、《造人神话》、《鲁斯塔木出世》;柯尔克孜族的《鹿妈妈》、《努赫》,显示出对“鹿”的图腾;塔塔尔族的“古丽奇切克”传说中关于“狼”的崇拜;达斡尔族的《人类起源神话》,祖神为“霍卓尔·巴尔肯”;乌孜别克族中关于始祖“阿丹和好娃”的神话传说;锡伯族中关于“喜利玛玛”祖母和“海尔堪”祖爷的神话;蒙古族《天神造人》的神话;回族《人祖阿丹》的始祖神话,满族关于“佛朵妈妈”的族源神话。

在这些众多始祖神话中,哈萨克的《白天鹅》和塔吉克的《公主堡》尤为值得一提。

《白天鹅》①是丝路神话中著名的哈萨克族源神话。传说远古时候,有位英勇善战的年轻将领率大队骑兵穿越戈壁沙漠向西方行进。后因缺粮断水患病,大多数将士倒毙在黄沙戈壁之中。这位年轻将领命令剩余将士继续前进,不许停留,自己最后被困在戈壁上生命垂危。这时,一只白色天鹅飞来,将他引到清泉边。年轻将领解渴后,伤病痊愈,数日后沉沉睡去,梦醒后发现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女站在身旁,这美女即是解救他的白天鹅的化身。不久,年轻将领与“天鹅女”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哈萨克”。“哈萨克”长大后娶妻,生了三个儿子,后不断繁衍,形成了哈萨克族的三大部落——大玉兹、中玉兹、小玉兹之祖。

《公主堡》①是则古老优美的塔吉克人的族源神话,早在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中就有记载,亦称为“汉日天种”的故事。相传远古,在帕米尔高原的西方有一个波利斯国(即波斯),欲与中国联姻,娶一位美丽的汉族公主做皇后。一天,美丽的汉族公主在随从的簇拥下,跋山涉水,来到了塔什库尔干地方,稍作休息前往波利斯国。不巧,在塔什库尔干西部发生了战争,公主一行被迫滞留下来。为了确保公主的安全,使臣们煞费苦心地把公主安置在一座高耸险峻的山巅上,密布岗哨,日夜巡逻。三月后,战火平息了,使臣们把公主从高山上接下来准备返国,发现公主已身怀有孕,众人慌作一团。原来公主居住山上时,每日中午都有一位英俊的男子从太阳上骑着一匹神驹降到山顶上与公主相会。使臣们惧怕回国会引来杀身之祸,决定在塔什库尔干留下来,推举公主为首领,在山峰上建造城堡宫殿,长居久安。不久,公主生下一男孩,仪表非凡。孩子长大后,成了一位出色的首领,建立了名叫盘陀的国家,使塔什库尔干地区日益繁荣富强起来。据说,这位汉族公主和太阳神的后裔就是西域塔吉克族的先民。

自然神话

丝路神话中的自然神话大约最为壮观,五彩缤纷。丝路大自然中神奇的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风云雷电和自然万物与西域各少数民族先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们依赖自然、征服自然,同时又对自然界种种莫测的风云变幻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产生了原始宗教或带有原始宗教意识的图腾崇拜现象。这样,在丝路自然神话中“万物有灵”的观念就成了人们早期对自然界种种现象蒙昧认识的反映,使丝路自然神话涂抹上了一层神奇瑰丽的色彩。在丝路各民族中儿乎都流传有自然神话。其中,影响较大的有:维吾尔族关于“苍天”、“太阳”、“月亮”、“星辰”、“光”、“植物”等自然崇拜的神话。自然神祗主要有“腾格里”(天神或天帝),由此衍生出诸神:昆腾格里(日神)、爱腾格里(月神)、耶尔—苏卜腾格里(水土神)、塔格腾格里(山神)、雅新腾格里(雨神)、耶勒腾格里(风神)等;哈萨克族主要有关于月亮和太阳的神话《月亮藏身》。②传说月亮和太阳原为一对孪生美女,但却相互嫉妒,彼此交恶,最后太阳抓破了月亮的脸,月亮上的黑斑由此而来。月亮为了报复,经常走近太阳,可是又害怕太阳再抓破她的脸,所以又不得不经常躲着太阳。此外,哈萨克族的《北斗星》也流传甚广。哈萨克的自然神祗主要有腾格里(天神)、迪汉巴巴(地神)、阿加哈依(雷电神)、塔吾依叶(山神)、苏依叶(水神)、吉尔依叶(风神)、奥尔曼巴巴(森林神)、奥特阿娜(火娘娘)等;塔吉克族的自然神话有《冰山之父》、《月亮神话》、《太阳神话》、《地震神话》等。其中《慕士塔格的故事》①形象动人地诉说了冰山的成因,在丝路自然神话中颇有代表性。相传在慕士塔格山下住着一位勤劳勇敢诚实的塔吉克青年,他与本部落的一位美丽的牧羊姑娘建立了纯真的爱情。青年为了向姑娘表示对爱情的忠诚,决定爬上慕士塔格峰顶去摘取象征爱情的仙花。青年人不畏艰险,在悬崖陡壁上攀登了七天七夜,终于到了峰顶,乘着守护仙花的仙女酣睡之际折取了一束红花和一束白花悄然下山。仙女醒来发现仙花被盗,便派山鹰和老熊前去夺回仙花,但皆战败而归。仙女便亲自出马,变成一个面目狰狞的巨人,挡住了青年的去路。青年决心宁死也要把仙花带到山下,献给他心爱的情人。仙女被青年的一片赤诚感动,放走了青年让他把爱情幸福之花带回到人间,自己却因此触犯天条受到惩处,被永远锁在山巅之上。仙女流下的泪水冻结成坚冰,形成了慕士塔格山上高悬的冰川。苦难的岁月使仙女的黑发变成了银丝,覆盖在巍峨险峻的峰巅之上,形成了慕士塔格山上白皑皑的雪冠。慕士塔格冰峰在塔吉克人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神,被誉为是“冰山之父”。柯尔克孜的自然神话主要有《北斗星神话》、《启明星传说》、《大青牛的传说》、《三羊星神话》、《月亮中的巫婆》等,自然神祗有库奇(力神)、科依卡卜(风神)、琪勒黛卡尔特(冬神)、阿克阿坦(雪神)等;蒙古族有《麦德尔娘娘开天辟地》、《天神之战》、《日月之起源》等;达斡尔族的自然神话主要是“洞穴神话”,如《嘎西讷洞神话》和《车齐热讷洞神话》。

动物神话

在丝路神话中,动物神话尤为引人注目。尤其是游牧狩猎民族,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对动物的依赖关系。在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狩猎工具简陋,野兽对于这些先民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时游牧的生存手段又使得他们一刻也不能离开畜群。这种对于动物既依赖又畏惧的心理导致了这些民族先民对动物的图腾崇拜,由此形成了丝路动物神话中具有众多动物神格的神话特色,使其动物神话构成了他们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丝路动物神话(包括动物保护神的神话)在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以及蒙古族卫拉特人中广为流传。颇具代表性的有:哈萨克族中关于“苍狼”和“天鹅”的神话传说;有飞禽之神萨木勒克、神马匹拉克和天牛的传说。动物神祗主要有马神康木巴尔阿塔、司掌牛之神赞格巴巴、绵羊神绍潘阿塔、山羊神谢克谢克阿塔、骆驼神奥依斯尔哈拉等。在塔吉克族中有关于“鹰”和“鹰笛”的神话传说。在柯尔克孜族动物神话中有不少将动物作为图腾而崇拜的作品,如将“狼”视为柯尔克孜族的神,“鹿”被视为“母亲”,“羊”则被视为死者尸体和灵魂的“保护者”。著名的动物起源神话有《豹子遭诅咒》、《旱獭遭诅咒》、《狐狸遭诅咒》等。动物神祗有神鸟阿勒普、鹰神布达依克、马神康巴尔阿塔、羊神巧力潘阿塔、牛神乌依桑巴巴、骆驼神奥依索勒阿塔、狗神库麻依克等。在蒙古族卫拉特人中流传有关于天鹅、鹿、鹰、乌鸦、猫头鹰等动物神话。

在丝路动物神话中,“鹰”普遍受到各民族的青睐,流传着许许多多关于“神鹰”以及与鹰有关的神话传说。其中以塔吉克族的《鹰笛》①最为著名。相传在很久以前,塔吉克人与兀鹰住在一起,把兀鹰看作可靠的朋友。兀鹰白天随主人狩猎,夜晚给主人看家。在帕米尔高原的山谷里,有位远近闻名的好猎手娃发,祖祖辈辈养鹰狩猎。凶狠的奴隶主气死了他的爷爷,烧死了他的父亲,留给他的只有满腔仇恨和一只活了一百多岁的兀鹰。这只兀鹰有一双异常明亮敏锐的眼睛,有能撕碎黑熊的尖嘴和利爪,被周围的猎手誉为“兀鹰之王”。然而,娃发再勤劳,兀鹰本领再大,猎获的东西依然被奴隶主抢光。新仇旧恨积压在胸中,一天娃发用歌声向心爱的伙伴兀鹰倾诉着哀愁和悲愤。不料,兀鹰听完歌声,口吐人言,劝说娃发杀了自己,用翅膀做只笛子,可以免除受苦。娃发在兀鹰的再三催促下,忍痛杀了兀鹰,用它翅膀上最大的一根空心骨做成短笛,名曰“鹰笛”。当奴隶主又来欺侮娃发时,娃发吹起了鹰笛。只见成群的兀鹰黑压压一大片,直冲着奴隶主的头顶飞来,用尖嘴利爪狠啄猛抓奴隶主,几乎把奴隶主撕成碎片。从此,鹰笛传遍了帕米尔高原,受到塔吉克人们的喜爱。这篇神话固然反映了丝路不少民族在劳动生活中与鹰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争取自由幸福的社会理想和对恶势力不屈的反抗精神,但更重要更深刻的是反映了他们的一种鹰崇拜心理和“鹰魂”观念。在生产力非常低下的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初期,初民们面对变化莫测的大自然和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实感到恐惧与不安,渴望从不安的现实中解脱出来以期在对未知世界的憧憬中自由地飞翔,这些均凝聚在鹰崇拜的心理中,凝聚在鹰神话里,构成了在丝路民间文学中的鹰魂母题。另外,在丝路民族动物崇拜的观念中,鹰是一种最富于原始萨满教色彩的动物。它往往被视为天神通向人间的天梯,神灵栖息之地,而格外受到尊崇。在萨满文化中,鹰崇拜心理和习俗以及以鹰为素材的神话,构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鹰文化体系。

英雄神话

丝路英雄神话,大都是叙述丝路各民族中英雄人物的英雄行为的。在这些英雄身上集中地表现出一个民族的历史、性格、精神和气质。他们在与自然和恶势力的斗争中功绩卓著,造福于人类,得到了人们的敬仰和崇拜,并将他们加以神化,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在丝路各民族中,几乎每个民族都有一些这样的英雄神话。在这些神话中,英雄的命运总是与本部落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形象地反映出本民族的历史,集中地体现出本民族的性格、精神和理想。在丝路英雄神话的流传中,大多受到了后世英雄史诗、英雄故事传说等民间文学的直接掺入和影响,同时它也深深地影响着后世民间文学的创作和流传。在这种长期相互作用影响下,“英雄崇拜”观念成了丝路各民族精神生活中的重要情结,形成了绵延长久标识在特定历史民族坐标上的“英雄文化”传统。

丝路英雄神话在哈萨克族中主要流传的有《骑栗色马的坎德拜》和散见于英雄史诗《英雄阔布兰德》、《英雄阿尔帕米斯》等作品中为部落建功立业英雄人物的神话传说,此外,那些保佑英雄,为英雄消灾解难的圣人的神话传说也在哈萨克人中广为流传。如“四十个希尔坦圣人”和“长发圣人艾则兹”等。“四十个希尔坦圣人”又称“隐身的四十个希尔坦圣人”,他们时而显身,时而隐身。但人看不见他们。在哈萨克英雄神话中,由于四十个希尔坦圣人的保佑,敌人的箭射不中英雄,敌人挥刀的手会被打歪,英雄的骏马会化险为夷;当英雄被敌人俘虏投入深不可测的地牢时,会轻轻地飘落不至于摔得粉身碎骨;四十个希尔坦圣人施展魔法给英雄送饭,帮助英雄逃出地牢,最后战胜敌人。

维吾尔族的英雄神话主要有《英雄艾里·库尔班》、《轻·铁木尔英雄》、《艾尔肯·约尔瓦斯》以及古龟兹神话《龟兹王降龙》、古和阗神话《龙妻索夫》等。其中,来自古代英雄史诗的《乌古斯传》①(又作《乌古斯可汗的传说》)最为著名。据今发现《乌古斯传》最早的抄本是13世纪在吐鲁番用回鹘文抄写的,通篇以散文为主,夹有韵文。这部作品以史诗的艺术手法,叙述了乌古斯这位居住在天山一带的回纥—乌护部族的可汗,从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到称汗、出征、建功立业、分封疆土、交权退位等一生英雄神奇的故事。同时,这部作品也是维吾尔族的重要的创世神话、自然神话、族源神话。相传无夫之女阿依汗生下乌古斯后,他只吸吮了一次母奶就开始吃肉、吃饭,并能说话了。四十天后,乌古斯长大成人。他的腿像公牛的腿,腰像狼腰,肩像黑貂的肩,胸像熊的胸,全身长满了密密的厚毛。一天,乌古斯正在祈祷,突然天降一道蓝光,其中独坐一美女。乌古斯娶女为妻,生三子,起名叫昆(太阳)、艾依(月亮)、勒都孜(星星)。又一天,乌古斯外出打猎,又遇一美女独坐在大树洞中。顿生爱慕之情,娶她为妻,又生三子,起名叫阔克(天)、塔格(山)、登额孜(海)。乌古斯在狩猎中,杀死了怪兽,得到人民的拥护,宣布即位为可汗,举行四十天盛大庆典。此后,乌古斯向四方颁发诏书,在一只灰毛公狼的引导下陆续征服了南方的阿勒通可汗、北方的乌鲁姆可汗以及斡罗斯伯克等,占领了女真人的领地,获取了大量的战利品。最后,乌古斯凯旋而归,把疆土分给了自己的儿子,留下遗嘱便升天了。

在塔吉克族英雄神话中,神奇英雄鲁斯塔木是最为著名的神话英雄人物。至今在塔吉克民间还流传着《鲁斯塔木出世》、《鲁斯塔木泉》、《鲁斯塔木之弓》、《鲁斯塔木之墓》等动人的神话传说。如《鲁斯塔木之弓》。①英雄鲁斯塔木消灭了大地上各种邪恶势力之后,黑暗一方的魔鬼和光明之神还在天空中激战。由于它们的厮杀,雨雪冰雹、浓雾大风接连不断,太阳被挡住了,人们陷入了水深火热、饥寒交迫的痛苦之中。鲁斯塔木见此情景,挺身而出,他拿着自己的大弓向天上走去,加入了光明与黑暗的激战。四十昼夜之后,天上的邪恶势力被消灭干净了。这时,云开雾散,阳光重新普照大地。恰在这时,英雄鲁斯塔木的大弓也在天上显露出来。地上的人们看到这只横在空中的巨大美丽的弓,一齐向举世无双的英雄鲁斯塔木欢呼致敬。直到现在,塔吉克人还将雨后天上的彩虹称作“鲁斯塔木之弓”。

柯尔克孜族的英雄神话,几乎就是著名的本族英雄史诗《玛纳斯》。其中的“玛纳斯”和他的世代子孙已成为柯尔克孜族和其他民族家喻户晓的被神化了的英雄人物;与此类同的还有蒙古族卫拉特人《江格尔》中的英雄江格尔和洪古尔等;在塔塔尔族中,银须皓发,常为人排优解难的仙人“赫秩儿”,是人们津津乐道并崇敬的神话人物。

在丝路英雄神话中,还有不少与英雄相对立的著名的魔鬼妖怪形象,给人留下了较深的印象。如哈萨克族神话中的魔王佩里,恶魔捷兹特尔纳克和老妖婆等;维吾尔族神话中的魔鬼夜克和迷惑人的魅物伊兹特库;柯尔克孜族神话中的妖怪阿勒巴尔斯特和沙色克阿勒巴尔斯特;乌孜别克族神话中的女妖阿派莱,回族神话中的恶魔易卜利斯;蒙古族神话中的恶魔蟒祸斯和鬼怪鬼力精等。

在丝路神话中,除了以上种种神话类型外,还有“洪水神话”等其他类型神话。关于洪水神话,过去曾有学者认为洪水神话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南各少数民族中,北方民族乃至丝路西域各民族少有,甚至没有。其实这是种误解。从目前所看到的神话资料来看,在丝路各民族中确实还存有、流传着一定数量的洪水神话。如,乌孜别克族就有“洪水和人类再繁衍”的神话;在卫拉特蒙古人中有《麦尔德娘娘开天辟地》的洪水神话;在回族中也流传有关于二世人祖努海《洪水漫世》的传说。洪水神话是人类起源神话之一种,产生于人类历史上的冰河时期,由当时冰川溶解等惨剧造成。囿于丝路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肯定还有不少洪水神话存在于各民族中,需要我们今后认真地继续发掘和整理。

第三节 丝绸之路民族神话的特征与功能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丝路神话构成了我国昆仑神话的主要构架。一方面,它具有神话所存有的基本性质;另一方面,与中原神话和南方各少数民族神话相比较,它又显示出自己独到的特性。现将丝路西域神话特征归纳分述如下:

其一,原始性和神祗的体系性

神话是原始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认识的反映。在丝路神话中,这种反映主要表现为丝路各民族先民对自然万物、人类与自然力矛盾的混沌认识和“万物有灵”的宇宙观和哲学观念,这就形成了丝路神话的原始性。例如,在哈萨克族神话中占有显著地位的创世神话:宇宙从漆黑中分离诞生出新的世界;从滚沸的混合体中产生水、土、日、星;从泥土中诞生初人;此外,还有九重天的人间,七层地底下的生命世界,十八层天里的神仙;用一只犄角顶着地球的巨大天牛,顶着海水的蓝鲸,能喝光江河湖海的怪物等等。从这些神话可以看出,哈萨克人在他们的童年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对宇宙形成、人类起源的幼稚而独特的看法。这些自然生成和社会现象与他们的游牧生活、原始宗教有着密切联系。又如,在柯尔克孜族中流传的《鹿妈妈》①的族源神话。传说,古代柯尔克孜人曾遭到一次突发的空前规模的战争洗劫,使得整个民族濒于灭绝。当时幸亏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进山采野,才幸免于难。当他们出山看到家乡惨状时,不禁绝望地恸哭起来。这时,一只母鹿过来将他们带回山里,用鹿奶养育他们长大成人。后来这对男女结为夫妻,繁衍了后代。现在柯尔克孜人中还有叫“布古”(鹿)的大部落,据说就是他们的后代。这篇神话明白无误地向今人表明,柯尔克孜人对“鹿”崇拜的原始动物图腾观念。其实柯尔克孜人的祖先并非是鹿,在我国史书《史记》最早记载中称其为“坚昆”等氏族部落。当时主要生活在叶尼塞河上游一带,后由于被漠北匈奴所迫,迁至天山周围,到公元2世纪时建立了柯尔克孜汗国。这些族源神话放射出的原始神秘色彩,使柯尔克孜初民确信自己的族母是“鹿妈妈”,时至今日,在柯尔克孜族民间还盛行着崇敬鹿,将鹿视为圣物的习俗。

丝路神话原始性特征还集中表现在神话的承传方式上。众所周知,丝路民族神话主要在本民族中靠口头承传和保存。由于历史、文化和地理等种种原因,在丝路一些边远闭塞的民族中,几千年来,神话一直被当作本民族的历史而传唱、讲述着。即使在今天,诸如哈萨克族中的“阿肯弹唱”,满族中的“萨满口传神谕”等承传形式,也仍盛行不衰。这种口传艺术,由于较少有文人的加工雕琢,因而继续保持着民间文学固有的口语化、生活化的特色,使得丝路神话较完整地保留着原始艺术的特征。就目前接触到的神话资料来看,丝路神话比较完好地保存着它的原始面貌。这对于我们了解和研究丝路各民族原始的社会生活、民族历史和文化以及原始的思维活动等方面,无疑具有极为可贵的参考价值。

神祗体系的形成,是神话发展到后期的产物。它标志着原始人类对宇宙万物认识的成熟和完成,他们开始脱离野蛮状态,向有序的文明社会过渡。从神话发展的角度看,一旦神祗体系出现之后,神话发展也就趋向成熟,并相对处于停滞状态。在中国,古老的汉族神话虽然多见于古籍记载,但由于几千年来儒家思想的统治和“不语怪力乱神”,加之历代文人篡改,将神话历史化,使得原来丰富的汉族神话大部分失传。至今残存在《山海经》、《楚辞》、《淮南子》等著作中的神话资料,实属肢体不全。其中虽也存有各类神祗,但神祗体系不甚完整。甚至显示不出神祗体系的基本面貌。相反,在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中,尤其是在丝路民族神话中,我们却不难发现神祗的独特体系。这完全可以和古埃及神祗体系、巴比伦神祗体系,甚至古希腊神祗体系相媲美。

在丝路神话中,神祗体系大都有一个主神(至高无上的神)统帅着其他诸神。与此相对立的,还有一套冥府鬼怪诸神。这种神祗体系在哈萨克族、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蒙古族、满族等丝路少数民族神话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以哈萨克族为例。在哈萨克族神话的神祗体系中,迦萨甘是创世之神,至高无上;腾格里是天神,主宰着世界万物。在这之下有诸多掌管各部门的神灵,如保护妇女的乌弥女神,主宰雷电的阿加哈依神,摄取亡魂的阿尔达西神,为人们带来福运的克德尔神,行动神速的捷勒阿亚克神,飞禽之神萨木勒克,体大如山力大无穷的巨人达吾,以及马神康木巴尔阿塔和神马匹拉克,牛神赞格巴巴和用犄角顶地球的天牛,山羊神谢克谢克阿塔,绵羊神绍潘阿塔和骆驼神奥依斯尔哈拉等。此外,还有一系列与神作对的妖魔鬼怪。如魔王佩里、魔鬼捷兹特尔纳克、独眼巨人以及阴险毒辣的老妖婆等。

又如柯尔克孜族神话。柯尔克孜人自古以来依山而居,逐水而游,过着狩猎和放牧的生活。这种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劳动生活方式造就了他们独有的心理和习俗,也就决定了在他们的神话中神祗体系的特殊种属。天上有宇宙神、火神(太阳)、冷神(月亮)、北斗神、三羊星神、七星神、月亮中的巫婆等;人世间有幸运之神库特、力神玛勒斯、风神科依卡卜、冬神琪勒黛卡尔特、雪神阿克阿坦、婴儿保护神吾玛叶涅、神鸟阿勒普、鹰神布达依克、骆驼神奥依索勒阿塔、马神康巴尔阿塔、羊神巧力潘阿塔、牛神乌依桑巴巴、狗神库麻依克;与以上诸神相对立的还有聚集在“妖魔世界”中的狰狞可怖的妖魔阿勒巴尔斯特,“臭妖”沙色克阿勒巴尔斯特等。

其二,复杂性及其宗教的衍变性

丝路民族神话既古老又复杂。这里除了诸多民族神话异彩纷呈的不同面貌外,更为主要的是“神话”的特殊涵义赋予了丝路各民族神话迥异的质的规定性。即它是丝路原始人类萌芽状态的宗教、历史、哲学、法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等观念的反映。由于神话思维方式不同,导致丝路各民族神话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色彩。如哈萨克神话多为“草原神话”,维吾尔神话多为“绿洲神话”,而塔吉克神话则多为“冰山神话”(关于此,下面将有专门论述)。

自有西域初民之后,丝路神话在不断的产生和承传中,除了自身的发展变异外,还不时夹杂带入一些时代、阶级、种族和多种不断衍变的宗教等观念,使之在丰富多样中呈现出一种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与丝路各民族的图腾、崇拜、信仰等宗教情感和形式有着直接的联系。在丝路各民族的童年时期,原始宗教占据统治地位(如萨满教在当时各部落氏族中盛行)。这是一种自发的全民信仰,常常以多神崇拜的图腾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在柯尔克孜人古老宗教信仰中存在着多种崇拜形式,有星宿崇拜、大地崇拜、山崇拜、树崇拜、水崇拜、火崇拜、气崇拜、狼崇拜、鹰崇拜、骆驼崇拜、龙崇拜、虎崇拜、猫崇拜、喜鹊崇拜、灵魂崇拜、坟墓崇拜、女性崇拜、白色崇拜、红色崇拜等。总之,与他们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都认为具有神的意味,皆崇拜之。这种以多神崇拜为特征的原始宗教,是丝路各民族初民统一意志、团结氏族部落以抗衡自然力的精神动力,具有明显的实用功利色彩。在这种原始宗教的统攝下,丝路初民的原始神话呈现出一种单纯而神秘的多神崇拜的特色。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原始多神宗教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浓烈神秘色彩的一神崇拜的宗教(当然,这其中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衍变过程)。一神崇拜宗教是一种人为的宗教。为了宣扬教义,这种宗教不断利用和改造丝路神话中的神祗,由多神崇拜衍变为一神信仰,在不少神话情节上也有了明显的变化。这样,在丝路历史不断变更的背景下,随着宗教观念的更迭衍变,迫使丝路神话呈现出一种动态化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除去其他因素外,单就因宗教信仰的衍变导致丝路神话在内容诸方面发生变化,这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蒙古族以及锡伯族等丝路民族中极为普遍。

以维吾尔族为例。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是一个有过多种宗教信仰的民族。隶属阿尔泰突厥语系的维吾尔族先民曾普遍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在这以前,也曾有过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等前宗教形式)。多桑《蒙古史》中说:“畏吾儿先人奉之宗教为珊蛮教,与亚洲北方诸部落同。其教之巫师曰珊蛮(cames),即此粗野宗教之教师也。”萨满教是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因诸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称巫师为“萨满”而得名,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具有明显的氏族部落的宗教特点。萨满教在教义和观念上将宇宙分为上、中、下三界和若干层次:上界为天堂,下界为地狱,中界系人世地面;奉“腾格里”为尊神,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具有多神偶像崇拜的特点。维吾尔先民信仰萨满教,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公元840年,回鹘西迁之前居住在漠北时期,以后长期保留着萨满教的残余影响(如至今在维吾尔族民间还有“巴合西”,即“萨满”)。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祆教(原名琐罗亚斯德教,俗称拜火教)传人西域。据《梁书》、《魏书》、《隋书》、《唐书》等历史文献记载,西域各地居民“俗事天神”,各国“其国事天神火神”①,可见祆教在当时流行情况。祆教以《波斯古经》为经典,基本教义是善恶二元论,要求人们以善避恶,弃暗投明,教徒要在“麻葛”(祭师)的指导下通过专门的仪式,礼拜“圣火”。唐以后,祆教在西域逐渐衰落,伊斯兰教传入后便销声匿迹,但其遗风仍然存在于维吾尔族民间。如现今民间习俗,在迎亲回来的路上,新郎、新娘要跳过或绕过一堆火,以表示幸福吉祥。大约在公元5世纪前后,道教已在西域高昌的维吾尔先民中传播。到唐朝时,道教颇为兴盛,在伊州(今新疆哈密地区)等地修建多处道观,并有阴阳、巫觋、道人、咒师等道教的职业人员。此种状况到宋元时期才趋于衰微。在公元6~7世纪,摩尼教开始输入到当时居住在漠北的回鹘部落中,并于公元763年之后成为回鹘的国教。近代中外考古工作者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摩尼教寺院遗址和文献,即为证明。后伊斯兰教传入,摩尼教才在回鹘中逐渐消亡。摩尼教原是伊朗的古代宗教之一,它在琐罗亚斯德教二元论的基础上,吸收了基督教、佛教、诺斯替教等思想材料而形成自己的独特信仰。摩尼教崇拜“四大尊严”(即大明神、神的光明、神的威力及神的智慧),以大明神为尊神,根本教义为“二宗三际”(“二宗”为明暗两极,“三际”指过去、现在、未来)。摩尼教在西域,尤其在高昌回鹘王国影响深远,对后世西域文明(如历法)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公元6世纪,景教(即基督教中的聂斯脱利教派)传入西域喀什噶尔等地,在那里发展到十分兴盛的地步,后来在今吐鲁番地区形成了景教的中心。景教在西域流传时间长达一千多年,在民间的影响仅次于佛教和伊斯兰教,成为西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大约于公元2世纪前后传入西域于阗,后来沿着丝绸古道的南北两路依次传布。公元2~3世纪,佛教已遍布西域各地,公元4~5世纪日趋隆盛。隋唐时期已非常发达,形成了于阗(今和田)、疏勒(今喀什)、龟兹(今库车)、高昌(今吐鲁番)四大佛教中心。公元840年,从鄂尔浑河流域迁到西域的回鹘部落接受了佛教,并渗透到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成为他们的主要宗教。当时的龟兹、于阗、高昌等地已是佛教活动的中心。高僧云集,具有完善的组织和法事仪式,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并翻译了大量的佛经典籍,兴建寺院,创造了辉煌的佛教石窟艺术文化。

维吾尔族先民虽曾信奉过上述的萨满教、祆教、道教、摩尼教、景教、佛教等宗教,但最终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西域的传播至今已有一千年的历史。早在唐代伊斯兰教即已开始输入西域,但大规模传布,则是在公元10世纪初喀喇汗王朝统治者萨图克·布拉格汗信仰伊斯兰教之后。公元960年,阿尔斯兰汗木萨统治时期,操突厥语的游牧民族接受伊斯兰教,标志着喀喇汗王朝实行了伊斯兰教国教化。此后,随着蒙古军队征服中亚,西域伊斯兰教发展一度停滞。14世纪,秃黑鲁帖木儿登上东察合台汗国宝座成为伊斯兰教信徒后,伊斯兰教得以恢复并迅速发展。15世纪后期,吐鲁番等地改信伊斯兰教后,伊斯兰教终于取代了历史上的种种宗教,使得伊斯兰教在维吾尔人中成为唯一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宗教。维吾尔族的伊斯兰教徒绝大多数属于正统主义的逊尼派。该派以《古兰经》为根本经典,遵循“逊奈”(圣行),坚信五大信仰(信真主、信天使、信天经、信使者、信末日),承认安拉的前定,履行天命五功(念、礼、斋、课、朝),以穆罕默德作为封印使者,承认“四大哈里发”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此外,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徒还有苏非派、什叶派、瓦哈比派等。

综上所述,这种由多神崇拜到一神信仰的历史宗教事实,使得维吾尔族神话相应出现了复杂的状态。这在它的一些经典著作,如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穆罕默德·喀什噶里的《突厥语大辞典》、阿赫马德·本·穆罕默德·玉克乃克的《真理的入门》等中,对多种衍变以及神话传说都有过记载。例如,有大量的维吾尔先民在萨满崇拜原始宗教时流传的狼神话、树神话和《乌古斯传》;有在佛教盛行时期在各个“千佛洞”壁画上记载的佛教神话传说;更有伊斯兰教统辖后流传着的诸如《女天神造亚当》、《拉布胡兹故事集》这样富于浓郁伊斯兰教色彩的神话故事。

另外,多种宗教的更迭衍变使得维吾尔族神话中的一些重要神祗的涵义也相应发生着某种变化,并多次被赋以新意。例如,“腾格里”(在突厥语中的读音是tangri),原指“苍天”、“上天”之意。维吾尔初民在信仰萨满教时期,把“腾格里”视为“天之主宰”、“神祗之统称”,是“上界”、“天堂”;在信奉祆教时,被用以称呼该教的至高神阿胡拉·玛慈达为“艾兹罗阿腾格里”;到了信奉佛教时,“腾格里”被用以称呼“佛祖”为“波尔汗腾格里”;在改宗伊斯兰教后,它又被用以称呼伊斯兰教的尊神“安拉”、“真主”;在近现代,“腾格里”一语在历史文献中已被阿拉伯语的“安拉”和波斯语的“胡大”代替了。

其三,审美价值——艺术形象的怪诞美

丝路神话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它作为一种艺术美,集中反映了西域原始初民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这就是,以幻想的方式经过不自觉的艺术加工,反映出既朦胧混沌,又严肃认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出种种鬼斧神工的神话来。这些神话以虚幻为真实,以险异为雄奇,以荒诞为瑰丽,以蒙昧为睿智,表现出丝路各民族文学在童年时期所特有的天真和稚气,具有一种疏简朴野、离奇怪诞的美学风貌。

丝路神话的这种美学价值,主要是通过神话作品中艺术形象的怪诞美表现出来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原始初民对时空限制的逾越上。

在丝路远古神话中,原始初民以天地万物变化无常的现实为基础,借助想像的翅膀,飞腾跳跃,打破了物质世界的固有时空,创造出许多解释自然、征服自然的美丽的神话传说,艺术地表现了他们对自然界以及社会的认识。这种认识大多为荒诞不经,但由于所表现思想感情的真挚,编织艺术时空的神奇,使人迷醉不疑。丝路神话的这种超越现实荒诞离奇的美学特征,往往获得了化腐朽为神奇的艺术效果。例如,柯尔克孜族的创世神话《大青牛的传说》。①相传大地分为七层,由地下一头巨大的青牛用两只角轮换支撑。当它的一只角疲劳时,便改用另一只角支撑。每到此时,便山摇地动,发生地震。人们惹恼青牛就会有灾难降临,而青牛若失去良心,大地将陷入无底深渊。这则神话表明,在古代柯尔克孜人眼中,人的命运是与大自然的命运密切相关的,自然界中各种超自然的力量左右着人的命运。这里不乏展示出柯尔克孜人丰富神奇的想象力,但更多流露出的是他们对大自然的敬畏和渴求获取身心自由的忧虑。二是表现在丝路神话中,人、神、兽浑为一体,尤其是那些顶天立地的神话英雄形象更是亦人亦神亦兽,放射出一种怪诞美的异彩。这是因为原始人类在很长时期内不能自觉地把自己区别于动物,与百兽相与群居;另外是由于人类自身的脆弱,他们把保护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原始宗教幻化出来的神祗和有奇异功能的怪鸟异兽身上,以实现和放大人的价值。如,维吾尔族英雄神话《乌古斯传》。乌古斯一生下来就吃生肉、喝酒,四十天后会走路、玩耍。英雄乌古斯的形象在作品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的腿像公牛的腿,腰像狼的腰,肩像黑貂的肩,胸像熊的胸,全身长满了密密的厚毛。”②这种半人半兽怪诞的乌古斯英雄形象,正是要把维吾尔族先民几个核心氏族的图腾集中于乌古斯可汗一身。它反映了由氏族而联合为部落的过程,乌古斯可汗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丝路神话艺术形象的这种怪诞美,既符合艺术美的普遍原则,又兼有自然美、社会美的一般特点,它以神奇的浪漫主义的艺术魅力征服着一代又一代人。

其四,鲜明的民族性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在丝路神话中,民族性和地方特色表现得最为明显。丝路各民族总是将各民族不同的自然风貌、风土人情、生产生活方式、心理特征等包容在优美神奇的神话传说中,构成情调各异的风俗画和风景画,表现出在一定的历史宗教背景下异质的文化形态,从中渗透出鲜明的民族性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塔吉克族为例。

从宏观上看,这三个民族的神话因融入了各自不同的历史、宗教、地理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心理特征等因素,使得各自的神话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文化形态。如哈萨克神话,在创世和族源神话中,迦萨甘都被视为创世主,创造出天地万物;天鹅女被视为民族的始祖母,苍狼被看作与苍天有关的神物,成为哈萨克原始部落的标志;在自然和英雄神话中,出现了众多的与畜牧有关的动物保护神祗和四方征战、保卫家乡牧场的英雄。这一切,都与哈萨克人部落联盟的历史有关,与他们特殊的游牧生活有关,反映出哈萨克先民强烈的部落意识,从本质上呈现出一种“草原文化”的特质。又如维吾尔族神话,在多种宗教漫长的更迭衍变中,适合于精神统治和农耕文化的伊斯兰教在维吾尔族中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这就决定了它的神话有别于其他民族神话。在《女天神造亚当》、《龙妻索夫》等神话中,明显看到“真主赐给泥人以灵魂”、“因河水断流,农作物无法耕种”等情节,反映出伊斯兰教和农耕文化对神话的影响。在整体上,维吾尔族神话呈现出一种“农耕文化”或“绿洲文化”的形态。再如塔吉克族神话。塔吉克人祖祖辈辈生活在雄伟神奇的慕士塔格山下,特殊的自然环境赋予塔吉克神话所独具的冰山式的神奇魅力。慕士塔格山,不仅是座闻名于世的冰峰,还是一尊超自然的主宰塔吉克人的神灵。在它的统摄下,神鹰飞翔,鹰笛悠扬,英雄鲁斯塔木惩治邪恶,建功立业。塔吉克族神话是真正的冰山神话,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冰山文化”的特质。

从微观上看,在哈萨克、维吾尔和塔吉克的神话中,诸如图腾崇拜、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明显差异,使其在民族性和地方特色上大相径庭。例如在族源神话中,这些民族因图腾崇拜物不一样,因而鲜明地体现出他们各自不同的民族特色。在哈萨克族《天鹅女》和关于“苍狼”的神话中,图腾物是天鹅和狼;在维吾尔族《狼的后代》、《树生子》、《神树母》等神话中,图腾物是狼和树;而在塔吉克族神话《慕士塔格的传说》和《鹰笛》中,更多的是对冰山和鹰的图腾崇拜。这些民族各自不同的原始崇拜对象,使得他们的民族渊源、精神品格和宗教文化出现了很大的差异,最终在行动模式和文化模式上产生出鲜明迥异的民族性。

另外,在代代沿袭的民族习俗方面,哈萨克、维吾尔和塔吉克这三个民族的神话也表现出鲜明的特色和差异。例如,在对“火”和“火的观念”上。哈萨克神话中出现有“火娘娘”奥特阿娜的形象。哈萨克人崇拜火,认为火是家庭的恩人、明灯,具有生命、灵性和某种神奇的力量。他们在婚礼上有“拜火”、“向火倒油”的习俗,在丧葬中有“四十支蜡烛”点灯守灵的习俗;在塔吉克神话《光明与黑暗》、《祖哈克与魔鬼》等中,有不少关于“火”的记叙,从中可以看到在早期塔吉克人中拜火教的痕迹。在塔吉克族生活中也有不少关于“火”的习俗。如他们每年回历八月中旬举办的传统节日“皮里克节”(灯节),实际上是赞美崇拜火,借火求福。在发生日食、月食时,婴儿降生时,畜群转移时,埋葬死者时,“火”在这其中都扮演了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由于劳动生产方式比较接近,哈萨克与塔吉克在对“火”的观念上比较相似,他们大都从实用功利的角度在神话和习俗中把“火”放在重要地位。与此相比,维吾尔族却略有不同。在维吾尔神话中少有“火崇拜”的传说,尽管生活习俗中也存有迎亲归来“跳火”的遗风和“奥特拉西”驱鬼祛病的迷信活动,但这些大都属祆教的遗迹,并无多少功利色彩。维吾尔族对“火”的重视,远远不如对太阳、月亮、星星,甚至植物和盐的崇拜。

以上我们对丝路神话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分析和论证。丝路神话所呈现出来的原始性和神祗的体系性、复杂性和宗教的衍变性,艺术形象的怪诞美所产生的审美价值以及鲜明而浓郁的民族地方特色,凡此种种,盖源于丝路各民族原始初民特殊的心理和思维,这就是神话思维。

神话思维,是丝路各民族童年时期的一种特殊的原始思维,它在西域原始初民的思维世界中占有绝对统治地位。丝路神话,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文学艺术作品,从中体验到更多的是一种洪荒时代的原始美;而对于西域原始初民,则是一种巫术中介。通过它,使原始人类体验到朦胧、混沌的生命存在的一种神秘,从而达到实用的功利目的。众所周知,原始人类在远古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知识极贫乏,对大千世界无所知晓,对宇宙奥秘深感莫测。猛兽的袭击,疾病的传染以及自然灾害等,无时不威胁着他们的安全。因此,面对千奇百怪的自然现象和宇宙万物,他们便产生出一种恐惧感,觉得在那些威慑人们的种种现象背后还有着特殊的物体存在。这便在他们头脑中显现出一种“神的幻影”。与此同时,原始人类又对天地万物寄寓着希望,幻想着有一种超人的神奇力量助人一臂之力,使人安宁度日,带给人间以幸福。于是,人们的心中又升起一尊尊崇拜偶像,这便是“自然崇拜”。这些形成了原始宗教的思想基础,集中地体现在“自然神”的“万物有灵”的思维观念上。后来,原始人的劳动生活环境逐渐趋于固定,人们开始在自己生存的那一特定环境里选择某一自然物,作为崇拜的对象,从而产生了“图腾崇拜”。原始人在人与崇拜物之间特殊的关联中,寻觅体验着一种神秘而迷妄的信念。或祈求保佑,消灾除害;或占卜吉凶,预祝丰收。虚幻的巫术活动开始了。原始宗教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人们产生了“灵魂不灭”的思想。在他们看来,人的灵魂和躯体是可以分离的,并能单独存在。灵魂可以化作无形的“神灵”,以一种神奇的威力对在世的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作用。由此,生者对死者的灵魂产生惊恐而加以崇拜,祭祀鬼神的活动便由此开始。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在原始人的思维中,充满了“神秘”的因素。“神”的观念形成,支配着当时人们的生活、生产和思想。这正如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的那样:“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以至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神话的创造,正是原始人以这种意识形态去认识和理解自然界,表达他们渴望“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①的产物。以上我们对神话思维的神秘性加以论述旨在说明,丝路神话依然是在西域各民族原始初民神话思维的支配下,流露出一种强烈的神秘意识,弥漫着一抹斑斓的神秘色彩。丝路神话的这种神秘性,一方面表明西域初民的无知,同时又说明他们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是与社会、自我存在的功利作用相关联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自身无能的情况下,便寄希望于“神”的身上。这在丝路神话中的创世神话、族源神话和自然神话中尤为突出。

意大利历史哲学派的代表人物维柯,他把人类的心理功能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最初只有感受而不能知觉,接着用一种被搅动的不安的心灵去知觉,最后才用清晰的理智去思索。”①在产生神话的原始社会中,原始人是凭着感官作为他们认识事物的唯一途径的,西域初民亦不例外。在那个朦胧混沌的洪荒时代,他们还不具备抽象思考的能力。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还限于感性方面。他们对于宇宙奥秘的探索,在不知而求知中是通过感官,根据直接的直觉,去探索,去认识,去解释和行动的,从而在记忆中获得了对客观事物的某些形象。西域原始初民的神话创作,便是描述他们所获得的客观事物的形象,即将直接反映客观事物形象的“表象”加以再现。这种神话思维的感官性,在西域初民创造的丝路神话中具体表现为模仿性和拟人性。如在达斡尔族神话中,“洞穴神话”颇引人注目。在他们先民的生活经历中,曾经有过栖息洞穴、树丛的生活。在他们的思维意识深处,认为奇特的山峰、山洞和古树,是神灵栖息之处。通过感官对客观事物的感觉,加之出自本能的再现性模仿,在达斡尔人的思维中,“洞穴”等就成为联系他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的媒介,于是产生了《嘎西讷洞神话》和《车齐热讷洞神话》。又如哈萨克族神话《月亮藏身》。太阳和月亮这对孪生美女,因相互嫉妒,彼此交恶。最后太阳抓破了月亮的脸,月亮出现了黑斑,不得已经常躲着太阳。这则颇具情趣的神话反映出哈萨克人在他们的童年时期,具有的一种类似儿童的思维能力。在他们的思维世界里,主体与客体还混为一体,天地万物皆有灵性。“在原始的思想中,日与月大都是活的东西,而且有人性”。②在这种“以己度物”、“以物拟人”的思维支配下,他们不自觉地将万物拟人化,描绘出人与日月情深意厚,亲如一家的情景。从中也可看出,哈萨克先民思维河床中流淌着丰富不竭的原始想象的河水。

丝路神话是西域原始初民神话思维作用的结晶。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一切似乎只是一种梦幻般的存在。但是,丝路神话作为西域早期文化象征性的标记,其中蕴涵着各民族的历史、哲学、宗教、风俗、艺术以及整个价值体系的起源,它是丝路历史和文化的源头。从这个意义上讲,丝路神话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一种文化实体。它具有独特的,其他文学艺术形式所不能替代的重要的价值和功能。

如果我们将丝路神话视为一个系统的话,那么,这个系统的结构功能大体可分为表层和深层两部分。表层部分又由两个层面构成,即由神话的语音、文字所组成的语句层面和由神话的语句集合构成的语义层面构成;深层部分主要指神话的深层结构所蕴涵的文化隐义层面。这一层面构成了对神话的真正解释。

从表层结构功能看,丝路神话至少具有以下三种价值功能:其一,解释性功能。丝路神话是西域原始初民的“哲学”和“科学”。他们的认识感知方式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古人在创造神话的时代,生活在诗的气氛里。他们不用抽象演绎的方式,而是凭想象创造形象的方式,把他们最内在最深刻的内心生活转变成认识的对象”①。丝路各民族先民正是以这种方式来解释世界宇宙的形成,解释各种自然现象,解释他们自身的来源,解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等等。这种解释性功能在我们前面所表述的丝路创世神话、自然神话、族源神话以及英雄神话中显示得再充分不过了。这里值得指出的是,丝路神话的解释性功能“是凭想象创造形象的方式”体现出来的。马克思在论述神话的产生时指出:“想象力,这个十分强烈地促进人类发展的伟大天赋”,使人类“开始创造出了还不是用文字来记载的神话、传奇和传说的文学”②。丝路神话是西域原始初民的精神产物,他们凭借特殊形式的想象——幻想,把他们对大自然的理解和解释以及彼时的现实生活和人们征服自然的愿望,交错组合,巧妙编织,形象地展现出一个“幻想世界”。在这个“幻想世界”里,不断创造出一个个衍化发展着的神话形象。通过种种神话形象,生动具体“形象化”地体现出他们对主观化了的外部世界的种种神奇的解释。

在西域的丝路神话中,出现有千姿百态的神话形象。如果根据它们的外形特征和纵向的发展,我们大体可将此分为三种类型和三个阶段。一是象形型神话形象,这是最原始的形象,也是最低层次的形象;二是复合型神话形象,这是在象形型神话形象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神话形象发展中级阶段的产物;三是人型或符号型神话形象,这是神话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如果用简明的方式来表示,即:

在我国丝路神话中,象形型神话形象最为丰富,复合型神话形象次之,人型形象又次之,而符号型则更少。这里一方面表明丝路民族神话与国内中原神话及西方外国神话相比,具有更浓厚的原始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丝路神话中的解释性功能呈现出由低级趋向高级,由实用功利性逐渐发展为审美、非物态化状态。

在丝路神话中,存在有大量的象形型神话形象。这类形象大多没有经过“作者”和流传者更多的综合和加工,其形象本身就是客观世界的某一物体,或者突出和夸张这个实体的某种特征。丝路原始初民正是借助这类形象解释和寄寓着自己最原始的观念。例如太阳,在丝路创世神话和自然神话中,它既不是“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的太阳帝,也不是希腊神话中那个弹奏着七弦琴的裸体少年阿波罗,而是发着光和热的圆球形的太阳本身。类似“太阳”这种象形型的神话形象在丝路神话中还有很多,如用犄角顶起地球的公牛、生下五个儿子的树神、引导军队前进的苍狼、开口说人话的神鹰、奔驰如飞的神驹、能幻化成美女的白天鹅等等。这类神话形象大都具有直观性和物态化的特征,在西域初民原始思维的制约下,用幻想代替现实,以解释和说明自然现象、种族来源等。

随着西域原始初民思维能力的提高,他们开始学会运用直观的综合方法去创造神话形象。这就是说,他们不但能够运用现实生活中所感知的某种具体事物作为神话里的形象,而且能进一步运用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得来的种种表象,在幻想中复合构造某个新的神话形象,这样就产生出复合型的神话形象。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复合型神话形象在我国丝路神话中也较丰富。它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几种动物的复合体,一类是半人半兽形,以后者居多。如维吾尔神话中亦人亦兽的“乌古斯”、“人熊”库尔班;哈萨克神话中的人头鸟身的飞禽之神“萨木勒克”等。在以半人半兽为主的复合型神话形象中,其特征还未摆脱物态化的象形型神话形象的影响。它的解释性功能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一种由图腾崇拜转向祖先崇拜的社会历史内容。远古时期,在我国辽阔的西域土地上氏族部落林立。每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标志或图腾神话形象。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氏族部落的战争和迁徙流动中,各个氏族部落不断地兼并融合形成新的氏族部落。而代表这些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或图腾神话形象也随之而进行着横向的综合,产生了代表新的更高层次的部落群体的图腾标志或神话形象。例如在维吾尔族神话《乌古斯传》中,“乌古斯”这个神话形象是由“公牛”、“狼”,“黑貂”、“熊”的形象综合构成。它形象地反映出维吾尔族是由牛图腾、狼图腾、貂图腾以及熊图腾等众多氏族联合为一个部落的过程。在乌古斯这个由众多动物图腾集于一身的神话形象中,已经突出地显露出“人”的形象来,即形成半人半兽形的神话形象。这里,一方面表明了杰出人物的作用,显示了乌古斯代表着维吾尔人的祖先,具有了祖先崇拜的历史文化内容;另一方面,在神话形象中掺入具体的动物形象,以表明区别不同氏族的作用和使命还未完全消失(如果单用人形就不能识别),显示出维吾尔先民在人类初期的动物偶像崇拜意识。

当神话形象由复合型发展到人型(或者是符号型)时,神话已经开始迈进文明时代的门槛,从而进入了高级阶段。在丝路神话中,神话形象的物态化程度减低到最低限度,形象的表象已经摆脱了怪异多样的形态,渐进为匀称协调的“人”的面目。例如,在塔吉克神话《公主堡》中,美丽的汉族公主和骑着神驹的英俊男子太阳神均为人的形象。在维吾尔神话中有降伏神龙的龟兹王的形象,塔塔尔族神话中有银须皓发仙人赫秩儿的形象。这些神话形象均具有“人”的面目、语言和思想感情,已经完全看不到早期神话中丑陋怪异的动物的踪影了。丝路的人型神话表明,西域原始先民到此时视野已经扩大,对不同种族,不同民情风俗的部落和自然社会开始有了初步的了解,原始思维已经开始解体。神话的解释性功能开始失去实用功利性质,神话“作者”的审美主体逐渐形成,开始作为“艺术品”的丝路神话,“神”性消退,而“人”性正在萌发。

其二,礼仪性功能。丝路神话在远古先民那里并不是一种超现实的梦幻,而是具有实用性的礼仪规范和价值规范的效力。例如在丝路,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存有宗教祭祀崇拜活动,而丝路神话正是为这种活动提供了根据和保证。在大量的丝路宗教神话中(包括原始宗教神话),先民们把某种宗教的起源推向荒古,奉为神祖恩赐的法宝,使全体参加祭祀者坚信不疑,并视为求生和发展的根本方法。

原始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①,其基本内涵是用虚妄的认识和行动来满足求食和增殖的需要。神话,正是在原始意识支配下,透过宗教的礼仪来实现原始初民求食和增殖的感情愿望的一种精神纽带。在丝路神话中,这种宗教礼仪主要体现在对诸多神祗的崇拜上。

例如对自然神的崇拜。自然是宗教最原始的对象。在丝路自然神话中,那种原始初民与自然之间既恐惧又依赖的特殊关系,促使西域原始初民根据自身的主观需要来幻化创造出众多的自然神祗,出现了太阳神、月亮神、星辰神、山神、水神、风神、雪神、火神、树神等繁多的崇拜对象。这种对自然神的幻化和崇拜,来自功利的需要,即把自身恐惧和依赖的感情寄托在对人类生活关系重大的自然物和自然力身上。对“火”的崇拜,便是最明显的例子。火,可以给人带来温暖,可以把生食变成熟食,可以防止野兽的袭击,而火的明灭,火焰的曳动,又最容易激起人们的神秘感。依赖感和神秘感相结合,乃把火现为具有特殊力量的神,并因此而形成多种多样的崇拜仪式和礼俗。在哈萨克神话、柯尔克孜神话、塔吉克神话中,多处可见“拜火”的遗迹。其目的是用火来保护人类的安全。如,转场时烧两堆火,让畜群从火堆中间穿过,火的熄灭会带来人畜的大量死亡等。这正如希腊语中,“火的熄灭”与“氏族的灭亡”属同一词语一样。

又如对图腾物和始祖神的崇拜。在丝路民族神话中,苍狼崇拜、天鹅崇拜、树崇拜、鹿崇拜、鹰崇拜、冰山崇拜等皆属于此类。丝路原始初民通过对这些动植物图腾物的崇拜,来显示本氏族与某一动植物之间的血缘关系,以解释氏族的来源。如维吾尔族神话,在后世汉文史书的有关记载中,多处有“拜狼纛”、“树狼头纛”、“施金狼头”的记述。这种以动植物为图腾物的始祖崇拜,发展到后来即成为某个氏族民族的徽号和保护神,受到该氏族部落的信仰和膜拜,直至今天,这些动植物的图腾崇拜仍成为某些民族坚韧的精神象征。

除此之外,在丝路神话中还有对生殖的崇拜和对英雄神祗及鬼魂的崇拜,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宗教礼仪构成了丝路神话的重要内容和功能。没有对神的崇拜,就没有神话。丝路神话在对神的宗教仪式中产生、流传、发展。没有神的祭坛,便没有丝路的文坛。

丝路神话除了具有神的礼仪性功能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某种法规作用。在西域,远古时期并无法律,也没有专设的法律执行机构。而神话往往在人们发生诉讼时,由神祗来法定曲直,起到一种法规作用。另外,那时的原始初民也不具有自我意识的道德价值观念,以神的名义起誓,就是行为的最高约束力量。这样,丝路神话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立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规范行为准则,保护氏族部落神主的尊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在客观上强化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力。最后,丝路神话还具有加强西域各氏族部落内部凝聚力,组成有力的生产生活共同体的突出作用。

其三,操作性功能。从本质上讲,丝路神话在西域原始初民手中显示出一种巫术的实践力量。在洪水、干早、地震、瘟疫等灾害面前,他们根据神话的启示,祈求神灵保佑,以消灾除难。例如,哈萨克神话中记述的求雨仪式“塔萨特克”。干早季节在河边,人们聚集在一起,向腾格里宰牲祭祀,祈求雨神降雨。后来哈萨克人接受了伊斯兰教,掺入了悬挂《古兰经》,大毛拉念诵求雨的祷文,众人向腾格里和真主叩头祷告等内容。求神驱病的“巴克思跳神”。在哈萨克神话中,萨满教巫师巴克思应邀到病人或显贵人家跳神。巴克思一边弹奏着召唤鬼神的乐曲,一边歌唱祷告腾格里的歌曲;不久,巴克思神情恐怖恍惚,浑身颤抖,围绕火堆边呼唤鬼神之名,边作出和魔鬼搏斗的动作,甚至跳上毡房天窗,或骑马绕毡房奔跑,大喊大叫,最后昏迷倒地;巴克思醒来后向人们诉说自己与神灵见面交谈的经过,以预言未来和消除附依在人身上的鬼怪魂魄。在维吾尔族神话中也有类似的情景,如杀羊祭祀雨神亚合提汗、驱鬼祛病的“奥特拉西”等。在塔吉克神话中有祈求神牛,以防地震不测等。在丝路英雄神话中,这种占卜求卦、祭祀神灵的情节更是比比皆是。氏族部落的英雄们,每逢战时高呼神灵的名字,冲锋陷阵,无往而不胜;每逢重大事件之前,他们要观测天气,祭祀神灵,选择吉日,以趋避凶神。综上所述,丝路神话以神灵的神秘力量为中介,调整着原始初民与客观世界的种种不和谐关系,体现着原始艺术所固有的以实用功利为目的的操作性功能。

以上我们对丝路神话的表层功能进行了简明的叙述。从丝路神话在整个丝路文化中的地位以及它对丝路民间文学其他形式的影响角度来看,丝路神话的深层结构功能所蕴涵的文化价值大约更为重要。在丝路原始先民的文化中,神话并不是一种单纯想象的虚构物,也不是一些荒谬有趣的故事,而是以原始初民的真实感和神圣感为基础的渗透着独特神话思维的一种独立的实体性文化。丝路神话,作为丝路各民族精神植株上开放的第一朵奇葩,它在原始初民心目中的地位虽不及在今天文学艺术园地里那样芳香袭人,但是,在人类艺术漫漫长夜中,它却是露出的第一线曙光。丝路神话以其鲜活瑰丽的原始意象,积淀在后世丝路文化和丝路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它深刻地体现出丝路各民族的早期文化精神和民族性格。在长期的承传中,它转化为一系列神话原型和文学母题,形成了丝路各民族自律性的集体无意识,深刻地影响着和左右着丝路民族文化整体的全部发展。如果我们展开丝路神话长卷,就会醒目地看到一系列光彩夺目的神话篇章:神奇的迦萨甘创造了天地万物;美丽的天鹅女与年轻的勇士结为伉俪,繁衍了哈萨克部落;英武的乌古斯可汗在苍狼的引导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白雪皑皑的慕士塔格冰峰上,神鹰飞翔,鲁斯塔木之弓化作美丽的彩虹,横跨在天上;顶地球的公牛,稍不留神便山摇地动;太阳与月亮两姐妹在天上相互追逐,戏谑玩耍..透过这种种神话的万花筒,我们不仅观察到丝路各民族的童年,更为重要的是向我们今人提供了一把研究他们现状和未来的金钥匙。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今天对丝路神话的研究,绝不仅仅是一种纯文学性的研究,乃是对丝路各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文化和民族历史最深层的研究——对一种民族文化之根的挖掘和探索。

第四节丝绸之路游牧民族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

丝绸之路沿途的诸多民族在自己的童年时代都产生过神话。这些神话几乎都包含有关于天地开辟、人类和万物起源等内容的创世神话。这正如茅盾在《中国神话研究初探》中所说:“不论任何发展阶段上的民族,一定有代表他们宇宙观的开辟天地的神话。”在这其中,游牧民族哈萨克族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①最为著名。

《迦萨甘创世》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远古时候,世界混沌一片,无所谓天,无所谓地。那时候,只有创世主——迦萨甘。”

迦萨甘具有四肢、五官。有耳能听,有眼会看,有舌头会讲话,长相和人差不多。

“迦萨甘先创造了天和地。当初,天只有圆镜那般大,地只像马蹄一样小。迦萨甘把天地做成三层:地下层、地面层和天空层。后来,天和地各增长成七层,而且在慢慢地长大。那时候,天和地漆黑一团,寒冷无比。迦萨甘用自身的光和热又创造了太阳和月亮。从此,天和地便得到了光明和温暖。”

为了使地和天一样凝然不动,迦萨甘拉来了一头硕大无比的“青牛”,把地固定在牛的犄角上。每逢大青牛将大地从一只犄角倒换在另一只犄角上去时,大地便发生了强烈的地震。迦萨甘十分气恼,顺手抓起一些高山,当作钉子,把大地牢牢地钉在大青牛的犄角上。

迦萨甘居住在天的最上层。当他看到大地上空旷无边,寂然无声时,“寻思着给大地创造一些有生命的东西,还要给大地创造主人”。“于是,迦萨甘在大地的中心栽了一棵‘生命树’。生命树长大了,结出了茂密的‘灵魂’。灵魂的形状像鸟儿,有翅可以飞。这时候。迦萨甘用黄泥捏了一对空心小泥人。小泥人晾干以后,迦萨甘在他们的肚子上剜了肚脐窝。然后取来灵魂,从小泥人的嘴巴里吹进去,一对小泥人便倏然站立,欢腾雀跃。他们就是人类的始祖。男的名叫阿达姆阿塔,意思是‘人类之父’;女的唤作阿达姆阿娜,意思是‘人类之母’。两个小人长大了,迦萨甘让他们俩婚配。他们前前后后共生了二十五胎,每次都是一男一女的双胞胎。后来,迦萨甘又主持了他们的婚礼。男女共五十人,同胎的男女不婚配,最后组成二十五对夫妻。从此,人类便逐渐繁衍起来。他们以二十五个男性为主,发展成了二十五个部落,以后又进一步发展成为各个不同的民族。”“为了人类的生存和享用,迦萨甘在创造人的时候,还创造了各种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并且给它们注入了灵魂,使它们都有了生命”。

“巨型恶魔黑暗”,看到大地上光明美好的生活十分憎恶,嫉妒人类所得到的殊遇。它违抗迦萨甘的旨意,从天外偷偷闯进来,把大地笼罩得一片漆黑。同时,把各种灾害、疾病和死亡带到人间,使人类陷入极度惊恐不安之中。

迦萨甘见恶魔如此凶残,便派遣太阳和月亮去征战恶魔。太阳和月亮这对恋人接受了迦萨甘的旨意,并肩战斗,不停地驱赶着恶魔,激战犹酣。太阳和月亮这对恋人难得聚首相见,流下了相思的泪水,这便是天上下的雨和雪。迦萨甘操起自己那张叫做“迦扎依勒”的弓箭,狠射恶魔。迦萨甘弯弓射箭时发出的响声,是天上打雷;箭矢喷出的火光,是空中闪电;弓箭的箭镞落下来,是划破长空、飞速闪过的陨石。

在迦萨甘的佑助下,太阳和月亮日以继夜无所畏惧地驱赶着恶魔,恶魔东逃西躲。直到今天,黑暗还是害怕太阳和月亮迸射的光芒。

以上从我们对《迦萨甘创世》的简要叙述中可以看出,丝路游牧民族哈萨克族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所反映的内容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与我国汉族及西南各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与西域丝路各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对宇宙开辟的认识。希腊神话说:“最初,宇宙是混沌状态,天地不分;陆地、水、空气,三者混在一处。”①北欧神话说:“最初,宇宙为混沌一团,无天,无地,无海。”②我国汉族神话《盘古王开天》说:“古昔无天无地、无日无夜,通天下唯似一大鸡子,内有鸡子黄、鸡子清,外有硬壳。”③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神话中也多有“混沌”之说。在丝路西域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等神话中“创世”的内容更为丰富多样。以上种种,与哈萨克族的《迦萨甘创世》中的不少内容颇有相似之处。如,“远古时候世界混沌一片,无所谓天,无所谓地”;人类皆由创世主创造,此后自我繁衍,生生不息。这种各民族创世神话在内容上的相似性说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特别是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阶段时,不同种族、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原始人类面对相似的自然环境,有着大体相同的生活经历,具有共同的心理和思维特征。一种神秘而混沌的神话思维作用于他们共同所具有的尚未开化的原始意识之中,结出了他们精神植株上第一朵奇葩——原始创世神话。在创世神话中,反映出原始人类在生产力极低的条件下,对自然、社会等客观世界的朦胧认识,显示出他们对宇宙万物富有民族个性的一系列认识。尽管这种认识在相当程度上带有虚幻的、不合理的因素,但丝毫不影响创世神话在各民族文明发展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巨大作用。这一切正如19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拉法格所说:“神话既不是骗子的谎言,也不是无谓的幻想的产物,它们不如说是人类思维的朴素和自发的形式之一。只有当我们猜中了这些神话对于原始人和他们在许多世纪以来丧失了的那种意义的时候,我们才能了解人类的童年。”①

哈萨克族的《迦萨甘创世》,在内容上虽然与其他民族的创世神话有许多相似之处,却明显地显露出自己独有的种种特色。它除了颇能代表我国北方游牧民族创世神话的某种特点外,还鲜明地体现出丝路游牧民族创世神话的内容风格,具有典型的哈萨克民族原始文化的精神和个性。

《迦萨甘创世》篇幅虽然不长,但包含的内容却极其丰富。如果我们将作品大体分为“创造篇”和“斗争篇”两大部分的话,那么前一部分叙述的是创世主迦萨甘的创造活动,后一部分记叙的则是迦萨甘的斗争壮举。在“创造篇”中,迦萨甘创造了天地、太阳和月亮,创造了哈萨克的先祖阿达姆阿塔和阿达姆阿娜,并给他们赋予灵魂,使其生息繁衍。在这部分中,作品还以大青牛为喻,形象生动地讲述了地震等自然现象。在“斗争篇”中,迦萨甘与太阳、月亮一起并肩征战,战胜了恶势力的代表恶魔黑暗,给人间重新带来了光明。同时,在这部分中,作品还讲述了太阳与月亮优美的爱情故事,以及雨雪雷电等自然现象。《迦萨甘创世》以其丰富的内容,生动地反映了在原始社会末期哈萨克先民对宇宙万物形成的一系列认识,表现出他们特有的世界观。以游牧生活为主的哈萨克先民,他们以丰富的想象和敏锐的感觉,将目光由恶劣的自然环境现实(如季节的变化,晴雨旱涝,人畜受到的侵害等),转向茫茫的宇宙天体,期望从中寻求战胜自然、继续生存的答案,寻求“天地缘何而始,人类从何而来,天地之外有何物,等等。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答案便是天地开辟的神话,便是他们原始的哲学,他们的世界观”②。在以创造宇宙万物和创造富有灵魂和生命的人类始祖为主要内容的《迦萨甘创世》面前,我们仿佛看见了哈萨克祖先尽情地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肯定着自己,看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认识别自己巨大的创造力。

在《迦萨甘创世》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神与灵魂》①等神话中,哈萨克先民的这种巨大的创造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突出地表现在对创世之神迦萨甘的塑造上和精心安排的神祗体系上。迦萨甘,这个创世之神,不仅具有与人相似的五官和形状,而且还富有人的思想感情。从神话形象发展类型的角度看,迦萨甘已越过了怪异粗陋的半人半兽型形象的初级阶段,进入了人型的匀称协调的较高级阶段;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哈萨克先民的这一创世神话已达到丝路神话体系中的较高层次。另外,在《迦萨甘创世》及《神与灵魂》神话中,经历了漫长的流传之后,不断丰富加工,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神祗体系。在这个神祗体系中,迦萨甘被作为最高的主宰神加以崇拜,具有开辟神格。同时,在哈萨克这样的游牧民族中,作为神祗体系的主宰神,又有其特殊的涵义,即迦萨甘既是创世主,又是哈萨克部落的保护神。在迦萨甘之下,有光明之神太阳、月亮,黑暗之神恶魔,羊神巧潘阿塔,牛神臻恩格巴巴,马神坎巴尔,骆驼神奥依斯尔哈拉,还有雷神、风神、水神、火神、山神、土地神等等。以上诸神的创造,一方面表明上自至高无上的迦萨甘及天神,下至自然保护神和畜牧保护神,这些诸神在哈萨克先民头脑中所据有的固定秩序和地位;另一方面明白无误地向今人表白,这些诸神无一不与哈萨克人的游牧生活息息相关,侧面地反映出哈萨克先民原始宗教的真实面貌。

纵观各民族的创世神话,关于开天辟地的内容往往与人类起源的内容连结在一起,成为“创世”神话有机的整体。《迦萨甘创世》也是如此。但是,关于人类起源和民族族源,《迦萨甘创世》神话与其他民族有关神话相比又颇具异彩,不同凡响。仅以泥土造人而论,在汉族中有家喻户晓的“女娲搏土做人”的造人神话:“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搏黄土做人,剧穷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②在我国西南各少数民族“造人”神话中,亦有不少。如傈僳族传说,天神木布帕用泥捏了一对猕猴,猕猴慢慢长大,从此地球上开始有了人;独龙族大神嘎美和嘎莎用双手在岩石上搓出泥土,然后用泥巴团捏成了人。等等。在西域少数民族中,“泥土造人”神话却不多见。在外国,如古代巴比伦有由神用黏土塑成的第一个人的故事;古代犹太人流传着上帝耶和华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的神话;埃及相传圣神哈奴姆在陶器作坊里的轮轳上以泥土造人..丝路游牧民族哈萨克族的《迦萨甘创世》与以上“造人”神话有着明显的不同:迦萨甘为了给大地创造主人,在“大地的中心栽了一棵‘生命树’。生命树长大了,结出了茂密的‘灵魂’。灵魂的形状像鸟儿,有翅可以飞。这时候,迦萨甘用黄土捏了一对空心小泥人。小泥人晾干以后,迦萨甘在他们的肚上剜了肚脐窝。然后取来灵魂,从小泥人的嘴巴里吹

①《新疆民族文学》,1982年第二期。

②《风俗通义佚文》,《风俗通义校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进去,一对小泥人便倏然站立,欢腾雀跃。他们就是人类的始祖”。同样都是以泥土造人,但在哈萨克族的《迦萨甘创世》中,更多强调的是生命与灵魂。栽种“生命树”,树上结出了鸟儿状的“灵魂”,将灵魂吹入黄土空心泥入中,泥人才获取生命,成为真正的人。多么奇特而丰富的想象,多么形象而生动的描述!这一“灵魂附体”的造人神话情节,生动地反映出古代哈萨克人灵魂不灭、崇尚灵魂的生命观,显示出他们独特而发达的思维能力和高度的创造智慧。

在哈萨克族部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灵魂是肉体的客人。”万物有灵、灵魂不灭,崇尚神灵,构成了哈萨克人心理和思维的重要内容之一。《迦萨甘创世》中关于生命和灵魂的讲述,又一次证实了这点。它侧面地反映出哈萨克先民特殊的原始宗教观念,即崇尚自然,崇尚灵魂,崇尚多神信仰。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西域远古时期,自然崇拜曾极为盛行。丝路游牧民族的先民们,最初是对物质自然的崇拜,后来逐渐演化为对于神化自然的顶礼膜拜。随着人在征服自然中力量的加强,在先民的心目中,神渐渐地人格化乃至人形化。在这原始的前宗教渐变过程中,“万物有灵”观念和“灵魂不灭”观念,始终是先民们精神世界中的核心思想。在他们眼中,宇宙万物皆为神,皆具灵性;人由肉体、灵魂组成,肉体是躯壳,灵魂寄寓其中。灵魂可以离开躯体外出游荡。若外出不归,人就死去,但灵魂是不灭的。这些原始宗教观念在《迦萨甘创世》中得到了程度不同的反映。

关于哈萨克人的族源,在他们丰富多彩的神话中有过多种解释。著名的有“天鹅女”说、“阔克阿帕泥捏”说、①“阿拉什”说②等。在《迦萨甘创世》中,又出现了“迦萨甘用黄土捏泥人,并赋以灵魂”说。在这些族源神话中,据其情节来看,“迦萨甘说”大约较早,影响也较大。这种多种族源的文化现象反映出早期哈萨克人开放、多元的种族起源观念。

除了以上内容外,《迦萨甘创世》还反映出哈萨克先民的强烈的部落意识,这也是丝路游牧民族创世神话的显著特点之一。部落意识是一个民族历史发展中的产物。现代已挖掘、整理出的文物和史料证明,哈萨克族是由古代居住在西域地区的许多部落和部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逐步融合而成的。较为具体地说,它是自公元前7世纪始,由古代的塞种、月氏、乌孙、康居(康里)、阿兰(奄蔡)、咄陆(杜拉特)、突骑施(撒里乌孙)、葛逻禄、铁勒、钦察(克鲁恰克)、乃蛮、克烈、阿尔根、瓦克、弘吉刺、扎剌亦儿、阿里钦等十余个部落和部族组成。在哈萨克族内部,分为大玉兹、中玉兹、小玉兹三大部;在大、中、小玉兹各部落内,又分成若干部落;每个部落内又分为若干小部落。哈萨克族的这种强烈而等级分明的部落意识,从宗教学的意义看,它与哈萨克先民早期的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这种前宗教意识的合理发展。这从哈萨克族早期各主要部落所持有各自不同的印记和口号中可略见一斑;从社会历史学的角度看,这是历史长期筛选、兼并的结果,是这些具有某种共同信仰、共同利益、共同生产生活方式而长期融合的结果,也是这些部落在长期的生产与斗争中寻求一种较为合理的社会结构、组织秩序的结果。这种部落意识,渗透在哈萨克族神话中,标志着哈萨克神话正趋向成熟,逐步演变和发展到野蛮神话的后期,即将进入文明神话的大门。在《迦萨甘创世》中,哈萨克人的部落意识是显而易见的。如,迦萨甘是宇宙万物的造物主,是哈萨克初民心目中至高无上的神。它统帅着天地间的众神,又创造了哈萨克人的祖先及原始群体。他在大地中心栽了一棵“生命树”。树上的每一片叶子,既代表着每一个活着的灵魂,又构成了哈萨克部落的原始群体。一方面,迦萨甘是每个灵魂、每个部落的保护神;另一方面,“生命树”上的个体及群体的灵魂,又是以后哈萨克人各部族的保护神。时至今日,在哈萨克人的遗风中还保留着浓烈的崇尚迦萨甘,福佑灵魂保佑的部落意识。如。在赛马、摔跤甚至打仗时,他们往往要高呼自己部落祖宗的名字,或呼喊本部落已故英雄的名字,以祈求神灵助佑显赫;当没有生育的妇女要祈求生子时,当畜群有了瘟疫时,他(她)们要赶到祖坟去过夜,托祖宗的灵魂为其求福,除灾灭祸。

以上我们对《迦萨甘创世》的思想内容进行了简要的论述。与丝路的其他创世神话相比较,它在艺术上的特点也是较为突出的。

首先,作品以“迦萨甘创世”为中心情节,成功地塑造了“迦萨甘”这个富有人性的神的形象。在作品中,迦萨甘是个创造了宇宙万物的创世神,具有法力无边、统辖众神的神性。他创造了天、地、日、月,创造了人类、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并以自己的巨大神力维护着宇宙的秩序,犹如古希腊神话中的天帝宙斯一样。这种以突出创世神法力无边、无所不能的“造物”特征手法,比较典型地代表了丝路创世神话所共同具有的这一艺术特征。迦萨甘不仅具有巨大的神性,还富有丰富的人性。你看他有着人一样的五官四肢,“长相和人差不多”。他还富有人一样的感情和心理。当他看到土地空旷无边、寂然无声时,便“寻思”着创造一些有生命的东西;他按照自己的形状,捏了一对空心小泥人,并将灵魂吹了进去;他具有人一般的善恶观,与恶魔黑暗进行搏斗,将光明永驻人间;他富有人一样的同情心,同情太阳与月亮这对恋人的伤心落泪;他像人一样憎恶着丑恶的东西,操起弓箭狠射恶魔。总之,《迦萨甘创世》将神话与现实的距离拉近,将神与人的距离拉近,集中地反映出哈萨克先民当时的思想与生活,具有一定的“人的本质对象化”的性质。神人合一的迦萨甘这一神话形象,已经摆脱了丝路神话形象早期那种几种动物混杂或半人半兽的怪异粗陋的低级阶段,标志着哈萨克创世神话已经进入了一个成熟的阶段。

其次,《迦萨甘创世》基本采用了一种正面铺陈情节,正面展开描写的方式,具有朴素流畅的风格。《迦萨甘创世》以“迦萨甘创世”为中心链系,环环相扣,贯穿到底,正面地铺陈情节,将情节主线的起因、发生、发展等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清楚地看到“迦萨甘创造天地日月”——“迦萨甘造人”——“迦萨甘与恶魔斗争”这三大情节块。其中,“栽种生命树,给人吹进灵魂”和“太阳与月亮和恶魔搏斗”,又予以正面较为详尽的描写。这种朴素流畅的手法,较有代表性地体现出早期哈萨克人质朴、单纯的思维特点。另外,在情节结构上,作品并不是一味地平铺直叙,而是围绕着主线有机地设置了一些起伏和波澜。如在创造天地时,作品适当地楔入了“青牛与地震”的情节;在叙述日月与黑暗追逐搏斗中,加进了“迦萨甘创造雷电”的情节。这两处自然现象的神话般的解释,扩充了创世的内容,又毫无突兀之感,增加了作品的趣味性和神话色彩。

最后,丰富奇特具有民族个性的想象,也是《迦萨甘创世》的重要艺术特色。没有想象便没有神话。“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①。《迦萨甘创世》也正是这样。在《迦萨甘创世》中,丰富而奇特的想象,俯拾皆是。如,“迦萨甘拉来了一头硕大无比的‘青牛’,把他固定在牛的犄角上”,当发生强烈地震时,“迦萨甘十分气恼,顺手抓起一些高山,当作钉子,把大地牢牢地钉在大青牛的犄角上”。又如,“迦萨甘在大地的中心栽了一棵‘生命树’。生命树长大了,结出了茂密的‘灵魂’”。“迦萨甘用黄泥捏了一对空心小泥人”,“在他们的肚子上刺了肚脐窝,然后取来灵魂,从小泥人的嘴巴里吹进去,一对小泥人便倏然站立,欢腾雀跃”。像这样精彩的描写在作品中还有不少,这就足以证明,《迦萨甘创世》是一篇“神”采十足的典型的优秀神话篇章,同时也表现出哈萨克先民超人的智慧和后世文学中难以企及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篇创世神话中的想象大多烙有丝路游牧民族劳动生活的印痕和哈萨克民族特有的个性色彩。在作品中,关于想象的多处词语无不与他们的生产劳动、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信仰有关。如,开篇描述天只有“圆镜”那般大,地只像“马蹄”一样小;迦萨甘拉来一头“青牛”用“犄角”来支撑大地;迦萨甘创造了“太阳”和“月亮”并把它们放在天的中间;迦萨甘栽种“生命树”,创造人类并赋以灵魂,从此衍生出各个部落;在动物中,迦萨甘最先创造出忠实驯顺于人类的“狗”,为制止“黑暗”、“疾病”、“灾害”的降临,迦萨甘不懈地与恶魔搏斗,等等。这里引用了与游牧民族劳动生活密切相关的“青牛”、“马蹄”、“狗”、“疾病”、“灾害”等词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游牧民族劳动生活的特点。其他多处讲述到的“太阳”、“月亮”、“生命树”与“灵魂”以及“黑暗”等,也表现出哈萨克先民对日月的崇拜,对黑暗的恐惧以及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的观念。

浑浑噩噩的充满着神奇光环的人类原始艺术时代早已过去。面对着像《迦萨甘创世》这样丝路游牧民族所独有的艺术精品,现代人除了震惊与兴奋之外,还不免带有一丝惆怅与思索。想当初,神奇的无所不能的迦萨甘创造了日月、天地,创造了生命、人类,今天,它给我们带来了些什么?

大约在公元前3世纪,放逐在楚天汉水之际的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满怀忧愤,向天地、社会发出了一百七十多个疑问:“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八柱何当?东南何亏?九天之际,安放安属?隅隈多有,谁知其数?天何所沓?十二焉分?日月安属?列星安陈?”①我们在屈原对自然、社会发生疑问的《天问》篇中,窥见的是诗人思想的博大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其中也不乏认识自然、解释自然的强烈欲望。在这之前,处于西域的游牧民族的先民就已“创作”出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它对后世人们的好奇和疑问作出了神奇的浪漫主义的回答。这一切无疑是伟大的,为后人所始料不及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曾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又说:“埃及神话决不能成为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这里,马克思所说的“土壤”和“母胎”,并不单指是艺术的萌芽或艺术赖以生长的营养土。作为土壤和母胎的原始神话,是处于混沌状态的各种意识形成的综合体。它既培育了后世的文学艺术,也培育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主要学科,如天文学、地理学、动植物学、医学、宗教学、历史学、民族学等等。如果我们从这一宏观角度来审视丝路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及其流传对后世的影响,那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是多学科的。

首先,《迦萨甘创世》这一原始时期的创世神话,它是处于混沌状态的西域游牧民族原始思维的统一综合体,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原始初民知识的总和集于其中而存在于世的。它不是纯文学,是初民时期口头流传的“百科全书”。它以幻想的形式概括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主要雏形学科。随着历史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各门学科相继从原始时期知识的综合体——原始创世神话中分离出来,逐步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而与原始神话日益无缘,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②的情况。在现代社会中,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丝路游牧民族所发展起来的诸多学科(如民族天文学、民族地理学、民族医学、民族历史学、民族宗教学等),追根溯源,大约都可在《迦萨甘创世》及其有关神话中寻到某些蛛丝马迹。

其次,以口头形式流传为主体的丝路古代文学,大多萌芽脱胎于丝路原始神话之中。如果这种文学因素在原始神话中只是一种艺术的话,那么这种“艺术”只能是黑格尔在其《美学》一书中提到的那种“艺术前的艺术”。当原始神话解体,各门学科相继分化出来,这种“艺术前的艺术”也随之分化独立出来,脱离了原始形态,按照艺术规律继续发展,形成了以记人记事为主的散文和韵文艺术,从而形成和造就了辉煌灿烂的丝路民族的文学艺术。以哈萨克族为例,《迦萨甘创世》的问世以及流传,无疑对后世哈萨克族的民间文学甚至作家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迦萨甘创世》中,它的那种丰富而奇特的想象,它创造以迦萨甘为中心的诸多神祗,渗透在作品中“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的宗教精神以及扬善惩恶的斗争传说等等,都程度不同地在后世文学作品中熠熠闪光,以致形成哈萨克文学传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塑造哈萨克民族性格,弘扬哈萨克民族精神的重要基因和契机。

最后,我们应该衷心地感谢哈萨克族学者尼合迈德·蒙加尼先生。是他通过辛勤的劳动,将多少年来口头流传在哈萨克草原上的创世神话《迦萨甘创世》,经过搜集整理,用书面文字将它固定下来,使这份哈萨克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呈现在更多的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