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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本报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节日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抓好控制物价上涨工作,实行和完善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出台调价项目,元旦、春节期间更要从严控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既要充分发挥国合商业主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私营、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及时组织货源,组织好节日商品的产、购、运、储、销工作,确保丰收之年城乡市场供应充供价裕。要抓好农产品收购,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査力度,严房査处和打击趁节日旺销之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节日用品供应,特别要帮助离退休职工、低收入职工安排好生活。要采取一切妥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平稳和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