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山丹县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现有公证员2人。通过开展“公证在您身边”宣传、举行“老年人公证法律知识讲座”、举办“共建和谐社会公证伴您同行”有奖征文、创建“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建立“便民服务联络点”等形式,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三农”长效机制,拓展老龄化社会公证服务新领域,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公证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扩大。1989—2013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1736件。

第五节 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 1997年12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由县公安局移交县司法局管理。1998年10月,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8—2013年,把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范围,培训17期476人,对86名居住在县城、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357名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实责任田、划分宅基地。在县亨利昌盛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县润牧饲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至2013年,安置刑满释放人员37人,组织接回17人,对近五年全县122名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119人,解除劳教3人)逐一摸排、重新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教到位、管理到位。

社区矫正 2010年成立山丹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清泉镇和长城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对试行社区矫正对象摸排清查。2011年,对4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移交和接收。2012年,统一印

制社区矫正各类登记表,规范谈话内容、思想汇报、走访记录、公益劳动,建立翔实的工作资料。2013年,在建设亨利昌盛和润牧饲草安置帮教基地基础上,在山丹培黎学校建立全市首个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基地,在县看守所成立警示教育基地,在县医院成立心理矫治中心,形成社区矫正“一中心,四基地”建设新格局。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特殊人群管理先进集体,周文龙被表彰为全省先进个人。至2013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3人,在册列管46人(缓刑38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假释3人;男性44人;农村户籍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