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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成立山丹县残疾人工作办公室,1990年3月更名为山丹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理事长、党支部书记各1人,副理事长2人。下属劳动就业服务所、用品用具供应站、康复中心等机构。

2010年前,全县有8个乡镇残联。2010年,县残联代管山丹马场、山丹农场残联。2013年,10个基层残联均配备残联理事长,110个村和6个社区残协都配有残疾人专职委员,实现基层残联组织全覆盖。2500名志愿者为残疾人开展家政服务、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指导、文化体育、心理疏导、法律维权、公益慈善等多种志愿服务。

1996年山丹县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称号,2002年被省残联评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2005年被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工作示范点,2006年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全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县,2009年被省残联评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2011年被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一等奖。2012年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授予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被省残联评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被授予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被省残联评为2012年度全省优秀残疾人状况监测县。

根据2006年第二次抽样调查,全县共有残疾人13609人,占总人口的6.47%(男7022人,女6378人,分别占52.4%、47.6%)。其中视力残疾2385人、听力残疾1997人、言语残疾322人、肢体残疾3672人、智力残疾255人、精神残疾1098人、多重残疾36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