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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及其以前,无专门管理文化事业的机构。1956年设文化科,1958年撤销,业务由文教科(局)兼管。1986年8月,设文化局,主管全县文化艺术工作,主办县内外文化交流,管理文化市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文化、文物

文化馆 民国31年(1942年),利用文庙(在今胜利街北)设民众教育馆,仅有百余本图书和几份报刊。

1951年,成立县文化馆,馆址在大十字西北角,十字北口过街楼设阅览室。

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纪录新闻,印刷广播快报。1955年在今胜利街南陈家花园新建文化馆,内设阅览室,人员增至5人。馆内兼设职工教育办公室,馆员任教员,为职工讲课。1956年春节,文化馆举办山丹县首次文艺会演大会,有12个队、1000余人参加演出。1958年,于胜利街北新建展览馆。次年10月,举办建国10周年成就展览。1963年,文化馆迁入展览馆。1965年“社教”期间,举办“阶级斗争展览”,其中《新旧社会对比泥塑群像》颇为成功。“文化大革命”中,机构并入县革命委员会文化工作站。1976年,文化馆恢复,分设群众文化、美术宣传、文物、图书阅览4组,有工作人员24人。曾组织烙画展览(1979年),元宵灯展(1983—1986年),民间艺术展览(1986年),十年改革成就展览(1986年)。1986年文化馆与县博物馆、培黎图书馆分设。编制12人,设文艺辅导、美术宣传、群众业余创作3股。

1987年,由省、地、县拨款26万元,建文化活动中心楼,面积1300平方米,内设游艺室、图书阅览室、录像放映室及舞厅等。同年,开始民间文学搜集工作,组织11人下乡记录整理,历时3月,铅印《山丹民间故事》(22万字)、油印《山丹民间歌谣谚语》(3万字)2书。

培黎书画社成立于1986年,下属文化馆、博物馆、秦剧团、电影公司办的4个分社和两个个体烙画社(华夏工艺美术社、清泉乡残疾人中心)。共有技术人员30多人,年可生产1万余幅。1988年11月,书画社与甘肃省新华书店签订经销协议书。

文化站1981年,各乡建文化站(文化中心),设文化专职干部1—2人。各乡文化站由县文化局领导,经费由各乡自筹,国家补贴。活动内容为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影、电视放映,球、棋类比赛,书画、刺绣展览,科技咨询,自办广播,节假日辅导农村社火及各类文艺演出等。

俱乐部1958年后,工矿农场先后建起俱乐部8处,组织职工文化娱乐活动。1988年,保留的有山丹煤矿一号矿俱乐部,安座椅1000余把,建有游艺室、图书室、阅览室等。焦化厂职工俱乐部,1977年安装固定座椅,附设游艺室、阅览室。化工厂职工俱乐部,设有图书室。水泥厂职工俱乐部,设有图书室、阅览室、游艺室。驻军军人俱乐部,有电影放映设备和游艺室、图书室等。东水泉煤矿俱乐部,安装固定座椅1300把,有电影放映设备、图书、阅览室、游艺室等。

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及博物馆1982年前,县境内文物搜集、保管、研究、展览工作由文化馆兼管。1980年3月,原培黎学校校长、新西兰友人路易·艾新开村,露天黎将他在华工作50多年所收藏的中国古代文物3800多件捐赠山丹人民。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拨款,建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1982年6月9日,举行开馆典礼。艾黎捐赠文物有新石器时代的石刀、石铲,战国、汉代的铜、铁器小件,殷墟甲骨残片,汉至清代印章、封泥、肖形印,明器(冥器)中的陶猪、陶羊、陶鸡、陶俑、陶灶、陶井、陶仓,兵器镞、矛、刀、戈、钺、剑、戟、虎(鱼)符、弩机,历代铜镜、餐具、酒具,牙、玉、骨、竹、木等质地的艺术品和饰物,木雕、泥雕、石雕、铜铸、玉雕、陶塑、彩塑、贝币、刀币、环钱、蚁鼻钱、五铢钱、新莽货币、唐至清及太平天国的铜铸年号币,大明宝钞和钱范,清代度量衡器,战国至清的青铜、铁、黄铜、错金银、鎏金、玉、骨、玻璃等质地的带钩,玉器有圭、琮、璧、璜,周代铜笛,汉、魏晋、唐、宋铜铃、铎、小编钟及民间小哨,北方少数民族饰物,唐至清代各种釉色的罐、瓶、杯、碗、碟、盘、瓦当、瓦、空心画像砖,明、清檀木匣、盒、梳饰柜、桌、凳,文房四宝、著作真本、唐写经、明写经、封诰,古字画拓片、连续画、肖像画、山水画、宫廷画、宗教画、长卷等。

1986年3月,设博物馆,进行山丹县出土文物和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研究及文物保护与征集工作。经省、县人民政府审查公布,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1处,征集到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1936年经过县境时流散于民间的革命文物19件,有草鞋、炒面袋、雨伞、钱币、铁皮水壶等。

二、馆藏图书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知县黄璟购书19套102册,藏于仙堤书院,后遭兵燹,片纸无存。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知县巢凤冈捐俸购新书304部799册,包括部分数学理化书籍,后全部散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文化馆设阅览室,有图书200多本,报纸5份,杂志10多份供借阅。1954年,文化馆新建近150平方米的阅览室,藏有图书4000多册,报纸7种,杂志10余种。1963年,文化馆迁入新建的展览馆,馆藏图书增加到1.1万多册,订杂志30多种,报纸20余份。“文化大革命”中,图书丢失严重,停止借阅。1978年后,陆续购置新书,增订报纸、杂志,恢复借阅。

山丹培黎图书馆 兴建于1983年5月,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拨款。次年9月建成,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内设期刊、报纸、儿童读物3个阅览室和借书处、资料室、采编室、书库和阅览大厅。书库可藏书20万册,各阅览室可容纳200多人。路易·艾黎先后捐赠图书2388册,国际友人爱泼斯坦、斯潘塞及何克亲属与原培校校友、工合会员319人,为图书馆捐款1.3万元。阅览室大厅置原培黎学校教务主任乔治·何克玻璃钢半身雕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震题词:“学习何克先生的国际主义献身精神,发扬培黎学校的优良传统”。现藏书4.5万册,每年添购新书1000多册,订阅杂志200多种,报纸100多种。持借书证读者900多人。每年借书达4万多人次,6万多册次。

三、档案

档案馆、局 1958年10月,成立县档案馆,编制4人。负责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政府各类档案收藏、整理、借阅等项业务。“文化大革命”期间,陷于瘫痪。1974年3月,档案馆恢复。1980年6月,成立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1983年12月,档案局撤销。1985年恢复。1988年底,局、馆共有工作人员8人。

建馆初期,接收民国时期档案,后交地区档案馆。之后,接收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政府档案.3485卷,收集大炼钢铁时工农业资料、报纸剪贴、诗歌农谚等24万件。1965年至1988年,接收社教工作团24个全宗档案777卷,统计局、第三次人口普查、人民公社档案共2894卷(盘、张),1986年,接收“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和大、小字报124卷,征集有关艾黎的照片543张,路线教育运动中形成的照片111张,县秦腔剧团档案254卷(盘、张)及资料871册。

1974年,清理鉴定档案3332卷。1977年,在全县11个人民公社及所属99个生产大队进行清档建档工作,共整理档案7618卷。1981年,在16个企业单位建立科技档案745卷,整理科技资料645册。1985年,组织406人对180个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建档,共整理3.3629万卷,销毁超期档案7795卷。1986年,配合武装部收集整理文书档案360卷,建起武装部档案室。同年,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科技档案室8个,整理科技档案115卷(盒),资料116册。整理县秦剧团艺术档案共356卷(袋、盘、张),艺术资料1048册。

1980年以来,将馆藏永久档案6467卷装塑料卷盒,长期、短期档案5481卷装纸壳卷盒。将馆藏1949—1966年的937卷因纸张霉烂、字迹褪色的档案复制抄写,保存了部分史料。至1988年底,馆藏60个全宗档案1.1948万卷(册、盒),其中文书档案1.1717万卷,科技档案24盒,专门档案187卷,声像档案20册(盒),资料5923册。

1986年后,编制《案卷目录》、《档案存放地索引》及《参考资料》等,编印《山丹县档案馆介绍》、《中共山丹县历次代表大会简介》、《山丹县历届人代会简介》、《山丹县十年大事记(1949—1959)》、《<甘肃日报>有关山丹县文章索引》等。

建馆以来,接待查阅资料者6067人次,提供档案1.9627万卷(册),为利用者印制1.9273万张。

四、书店

民国时,县城仅有几家出售文具的小店兼售少量书籍。1952年,小商张连科在县城设文具店,代张掖新华书店经营课本发行。

新华书店 1956年6月,成立新华书店山丹支店,工作人员4人,年发行量15万册,销售总额3.19万元。1958年,山、民两县合并,农村成立分店23处。次年,书店进行整顿,设县书店1处,门市部3处,公社书店8处,牧场书店1处。1979年,发行工作步入正轨,科技读物、文学名著,各类课本和儿童读物大量发行。

1988年元月,书店承包。除县店外,军马总场设门市部1处,8个乡供销社、5个个体户代销图书。是年营业额近70万元,比1985年的48万元,增长68.6%。

五、电影

民国29年(1940年)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电影放映第三队路过山丹,在县城马号放映无声新闻纪录片。城乡人民第一次看电影。

培黎学校迁来山丹,多次放映美国卡通片、外国风情及园艺生活等无声电影。

1949年冬,首次在培校放映故事片《钢铁战士》。1953年,甘肃省电影教育工作队二队在山丹城乡巡回放映。全年放映电影60—70场。

电影院、电影发行公司1958年12月,在胜利街东口建土木结构的红星电影院,置木质连椅,使用长江35型提包机放映。1964年,县电影院改建为砖木结构,设800个固定座位,新增松花江5501型固定座机,年均放映电影800多场。1965年,成立两个农村电影队,分片在全县10个农村人民公社巡回放映,实行“定点、定线、定场次、定收入”,单独核算。行政属县文教局主管,业务归地区电影公司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院、队撤销,归属县文化工作站。1972年3月,成立山丹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下辖14个电影队,40余名放映人员。同年,宽银幕彩片在县城首映。1978年后,全县10个人民公社相继成立电影队,农村放映点扩大到164个,年均放映4100多场。1979年城乡21个放映单位完成2070场,观众达466万余人次,放映收入76.4万元,管理站发行收入12万元,仅县城影院年放映1517场,观众达102.7万人次,收入17.7万元。1987年,霍城乡建成影剧院一座,新购35毫米103提包机,年放映300多场,收入1.5万元。东乐乡、位奇乡芦堡村于1982、1985年各建固定座椅影剧院1座,芦堡村购置16毫米氙灯放映机,免费为群众放映电影。

1983年,管理站改称山丹县发行放映公司,同年下半年,新成立了6个村办电影队和16个个体联办电影队。农村放映单位达32个,放映人员增至60多人。年放映电影3000多场。嗣后,电视录像逐渐增多,放映场次逐年下降。1986年,影院更新放映设备,安装5505型自动化3000瓦氙灯座机、金属银幕,可映单机立体电影。1987年,增添了暖气设备,上座率逐步回升。1988年,公司下属31个放映单位,共有工作人员60多人。其中城市电影院1座,乡办电影队10个,村办队4个,个体队8个,驻丹场(厂)、矿电影队7个。全县年放映3400场以上,总收入17万多元,其中县电影院1025场,收入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