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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5年(1936年),山丹县政府奉甘肃省政府令组建合作社,省上派两名合作指导员驻山丹,雇用协理员开展工作。全县有消费、畜牧等合作社,实质为私人股份商店或牧群。

山丹消费合作社 经营中药、黄米、小米、柴、煤、棉布,还收购发菜及枸杞等。

霍城消费合作社 经营药材、粮食及少量生活用品,后以经营粮食为主,更名为义仓。

芦堡畜牧生产合作社 1940年创建,养羊数百只,1948年还股分红散社。

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它是分级分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体所有制经济。工作重点在农村,一方面把农民当作生产者组织起来,收购农副产品;另一方面又把农民当作消费者组织起来,供应生产、生活所需的工业品。办社宗旨是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县联社

1951年11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处,1953年12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系统的常设管理机关,实行组织上和业务上的领导。1958年4月县联社、服务局、盐务推销处并入商业局,供销系统基层社统称商店。1962年1月县联社分设,更名为山丹县供销合作社,1964年5月畜产业务移交县外贸局。1968年11月,供销社、商业局、外贸局合并,成立工农贸易管理站。1970年11月,更名商业局。1976年7月供销社、商业局分设,1983年更名为山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社下属企业

1953年县联社下设供应经理部、采购推销组。1954年国营贸易、花纱布二公司撤销并入供应经理部。1955年成立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更名为农具厂。1956年开办浴池并兼营豆腐、粉坊业务。1976年经理部更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辖设化肥站。同年成立农副公司,辖设收购站、棉花加工厂。1984年收购站与农副公司脱钩,成立废旧公司、畜产品购销公司,1986年7月和清泉基层社合并,内部一套人马,对外3个牌子。1980年9月成立贸易货栈,1985年更名为综合贸易信托公司。1988年兴办人造毛皮加工厂,铝镁粉厂,联营综合加工厂。

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社)

1951年设花寨、霍城、位奇3个基层社,1952年新河、城关、东乐基社相继成立。1954年接收军马总场服务部马营分销店成立马营基社。1954年陈户分销店改为陈户基社,1962年5月复改为分销店。1963年城关、东乐基社合并为东乐基社,迁县城王家什字,1966年迁返东乐。1975年重建城关基社更名为清泉基社(社址郇庄),1979年迁县城西街。1972年,改河湾分销店为李桥基社,老军分销店为老军基社,红寺湖分销店为红寺湖基社(1980年更名为分销店)。

供销合作社依靠群众入股和国家扶助,重在社会效益,寓盈利于服务之中。创业初期职工76人,利用古庙当店铺,供桌做柜台,或租赁民房开张营业,货物雇铁木轮大车运输。

至1988年,业务经营范围扩大,网点增加,自有流动资金55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420万元,净值289万元。建筑面积(含各项设施)2.5万平方米,有汽车18辆,职工510人,且有部分农民合同工(离乡不离土、能进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