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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制陶业起源较早,四坝滩遗址、壕北滩遗址出土的陶器证实,早在新石器时代,境内就已制陶为皿。明洪武时,大黄山北麓的瓷窑沟、县城西南碗窑沟就有制陶砖和陶瓷器皿的手工业作坊。民国时期仅存碗窑沟一处,共有10大窑户,产品有缸、盆、罐、碗等日用粗陶瓷器皿及方砖、瓦脊、兽头、龙头、狮子等建筑工艺品,和一般窑炉所需的耐火砖。大都为手工操作,自产自销。1943年培黎学校建立陶瓷厂1处,于1952年利用当地长石、石英等原料研制出了较精细的白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将40户陶瓷专业户144人组织成四合、义兴、胜利、兴隆、自兴、同泰、共和、三义、正平、三和10个厂家,年产量11万件,其中陶坯白釉的蓝边碗、盘产量居多,年产值2.56万元。1955年又将10厂扩大为91户97人,组成陶瓷合作社,折价入社全部固定资产为0.7万元,属县供销社管理。实行收入分成、3等9级的工资制度,产量为12.5万件,产值6.826万元,窑炉作坊仍为分散形式。

一、山丹县陶瓷厂

1958年陶瓷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山丹县陶瓷厂,并新建耐火砖生产多室窑1座10室,手工砸制一般普通耐火砖。同年10月,陶瓷、耐火分设,耐火厂交由省办,投资500万元,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1961年耐火厂停办,次年并入陶瓷厂,迁入新址(县城西南3公里碗窑沟三坝河西岸)。1963年陶瓷厂移交甘肃省轻工业厅,更名山丹陶瓷厂。投资30万元建成白瓷工房1座,并新置碗轮机、注浆机等设备,当年建成试产时失火烧毁,于1964年仍交县办。1971年,耐火厂恢复,为省属企业,投资约400万元,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陶瓷厂为耐火厂陶瓷车间。1974年陶瓷、耐火两厂分设,均交县办。耐火厂因粘土储量少,质量低,于1978年停办。

陶瓷厂几经改造,先后增置粉碎机、搅拌机、球磨机、碗轮机、刮缸机、压管机等原料及成型设备34台(件),改石膏模型刮缸为布袋刮缸和机压工业瓷管。兴建圆顶倒烟窑6座,并生产一般窑炉所需要普通耐火砖及异型砖、火泥。1983年省轻工业厅投资32万元,建起白瓷生产线。产品由原单一生产日用粗陶转变为可生产大小缸、罐、瓶、坛、茶具、酒具、碗、耐热瓷锅等生活用品及观音、佛像、奔马工艺制品、Φ50—300毫米工业瓷管和耐热电工业陶瓷等。产量达50.05万件,产值完成71万元,实现利润13.99万元。1986年甘肃省轻工研究所投资5万元,新增推板窑1座、注浆机1台、真空镀膜机1台。瓷制工艺品经镀铜加工,深受市场欢迎。1987年至1988年企业贷款280万元,兴建长97米,断面2.2×1.66的隧道窑1座,长36米,内宽680毫米,有效高度135毫米的辊道窑1座,年产量为45万件。1988年底,有职工189人,形成固定资产278.3万元。

二、山丹县玻璃厂

1958年投资15万元,在县城西南碗窑沟兴办玻璃厂,分吹制和机制两条生产线。利用县境内红寺湖、平坡的石英石、石英砂、长石等资源生产茶杯、灯罩、花瓶等日用玻璃器皿,20—100毫升玻璃药品包装器皿及玻璃穿墙管、泡花碱等,产量为850吨。由于生产技术落后,产品成本高,于1962年底停产。

此后,于1969年、1987年两度恢复生产,仍因设备、技术落后,1988年终于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