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一节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机推广事业先后属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农业科管理。1961年10月,成立拖拉机站,1971年设立农业机械局,下属单位有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和各乡机站。1983年,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由县经委接管,农机局改为农机管理站,归农业局管理。1987年农业机械局恢复。其主要职能是试验推广农业机械,培训技术人员,实行农机安全监理,计划分配柴油和经销农机物资。1988年农机局下属农机服务公司,农机监理站、乡农机管理服务站等1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达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