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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旱灾

山丹气候干燥,旱灾类型有冬旱、春旱、春末夏初旱、伏秋旱等,尤其春末夏初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最为严重。自清初至建国前的300年间文献记载的旱灾达23年。其中民国时期38年中,发生旱灾就有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8年的39年中,干旱就达11年,其中大旱7年。明代以来史料记载的主要旱灾有: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大旱致灾,民饥。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大旱。

五十二年(1713年)夏秋大旱,发仓粮贷贫民。本年赋税俱缓征。又出粟平仰市价,赈济贫民。

雍正七年(1729年),大旱致灾。应征粮草豁免。

十三年(1735年)入夏以来,旱灾,禾歉收,民饥。

乾隆十七年(1752年),旱灾偏重,禾少收,减免赋额。

三十年(1765年),旱灾,民饥。

三十三年(1768年),旱灾,歉收。

四十年(1775年),遭旱致灾,民大饥。

嘉庆六年(1801年),夏秋均旱,成灾,禾麦歉收,民饥甚。

道光十八年(1838年)旱,民大饥,道殣相望。

同治七年(1868年)大旱,饿殍载道,人相食,状极惨悯。

十三年(1874年),大旱,民饥。

宣统元年(1909年)大旱,民大饥。

民国5年(1916年)大旱,三至六月,滴雨未落,草木枯黄。

13年(1924年),旱灾。

14年(1925年),旱涝成灾,禾歉收。

15年(1926年)大旱后复雹成灾,民大饥困。

17年(1928年),空前大旱,春不能下种,夏复亢旱,寸草不生,秋又遭雹成灾,禾苗枯萎,全年无收。

18年(1929年),旱灾严重,民饥,树皮草根吃尽,卖儿鬻女,四散逃荒,人死无数,尸横梗道,臭不可近,有掘尸碾骨者。

21年(1932年)旱灾奇重。

23年(1934年),天道亢旱,禾多枯死,收成大减,民大饥。

24年(1935年)大旱,灾情严重,农业歉收,民不聊生,四散逃荒。山丹县第二区高寨、四坝、十里堡村有102户逃流外地;仙堤乡外逃200余户;全县有灾民3.5万余人,占全县人口2/3。

25年(1936年),春夏大旱,民多失种,逃亡谋生者众。有施舍炒面者,每日每人4两,情极惨悯。

26年(1937年),旱灾严重,田禾伤惨重。民大饥,国民党政府拨款救济,但经办官绅,互相勾结,逐层中饱,饥民所得无几。

28年(1939年)旱灾,民多饥。

30年(1941年),大旱。

32年(1943年),入夏以来,雨泽悠期,旱情严重,去冬无雪,今春亢旱,夏田不能下种,民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耕制改革等措施,干旱的危害大为降低。

1957年全县大旱,少种3.1474万亩,减产584万公斤。

1962年全县大旱。从1961年秋至1962年8月未落过一场透雨,全县水流量由6.29秒立方下降为5.09秒立方。春播只完成22.0151万亩,占计划的60.7%。受旱灾面积16.1925万亩,山滩旱地基本无收,粮食总产量仅902.5万公斤,人民严重缺粮,采集刺蓬科、麦秸等,大搞代食品,维持生活,出现浮肿、干瘦病人2942人,人口外流1651人。

1963年旱灾,受旱面积11.9193万亩,老军、双寨、花寨、静安4个公社23个生产队,因灾减产831.87万斤。

1966年全县大旱,成灾面积24.9645万亩,减产1625万公斤,政府拨救灾款24.6202万元,回销粮食2690万公斤。

1974年,夏旱,粮食比1973年减产821万公斤。

1981年全县大旱,干旱持续10个月之久,白石岸、后稍沟、瓷窑口等河断流,减少水2016万立方米。2.5551万亩山滩旱地墒情很差,不能下种;只完成播种面积34.4126万亩。4.2225万亩水地,未浇安种水。老军公社只完成1.9186万亩,占计划59.4%,实收96万公斤,减产179万公斤。全县成灾面积18.0437万亩,粮食减产2194万公斤,油料减产204.5万公斤。

1985年,大旱,山滩旱地面积较大的马营、老军、花寨子、霍城、李桥和缺水的东乐乡受灾严重,全县14.3667万亩受灾面积中,有2.9588万亩无收益,减产1434万公斤。大牲畜死亡660头,羊死亡8163只。马营乡、老军乡减产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