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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公车上书的肃州举人阎毓善

阎毓善(1872-1933 ),字庆阶,祖籍肃州红山人,1872年出生于河东乡二坝村。甲午科举人,清末民初肃州乡贤

光绪二十一年([895 )春,甲午海战尚未结束,国际风云变幻,华夏动荡不宁 在这春寒料峭的日子里,各省举人纷纷赴京,来参加三年一次选拔进士的会试、4月的一天,东赴日本的李鸿章在马关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消息传来,举人们义愤填膺,立即组织请愿活动。4月30日和5月2日这两天,各省举人聚会在北京松筠庵(明爱国志士杨继盛故居),决议联名上书光绪皇帝,大家推举康有为起草。康有为用一天两夜时间写了一篇万余言的请愿书,明确提出四项主张:请求下诏,处分丧权辱国的大臣;迁都西安,组建抗倭指挥中枢;加紧练兵,重整旗鼓同日本交战;变法维新,推行教民、富民政策。5月2日,十六省应试举人603名(甘肃61名)在请愿书上签字,阎毓善也在其中。由于当时应试举人乘坐免费“公车”,所以,这次上书活动被称为“公车上书”。接着,阎毓善又积极参与甘肃武威武举人李于错倡导的《请废〈马关条约〉呈文》活动,并领衔签名。呈文提出三项主张:反对对日赔款、反对割地、反对日本在华开设工厂,表达了甘肃举人极大的爱国热忱。

宣统元年(1909 ),阎毓善应黑龙江巡抚周绍朴之邀,离京赴黑龙江,任巡抚幕僚,次年又兼办《黑龙江官报》,在边疆防务、移民屯田、矿山开发、推广航运方面政绩颇丰,引起了东北当局和国人的极大关注,部分建议被当局采纳实施,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次年秋,阎毓善暑理兰西县事,在兰西自治,移风易俗,培训人才、发展地方工业诸方面多有建树。宣统三年(1911 ),阎毓善暑理黑龙江巴彦州知州。辛亥革命爆发,他一边安抚地方、拥护五族共和民主政体;一边购置江轮、开发内河航运。由于新旧政体交替,贪官污吏乘机横行,他便于1912年7月借故辞职回京任参议员。期间,常与章炳麒、蔡元培等要员诗酒往来,得其书法作品甚多。

1917年秋,北洋政府拟任他为甘肃省实业厅长,旋改派新疆省实业厅长。1918年初赴新疆途经酒泉,在河东乡所在地清水堡新建了一所小学堂。是年,阎毓善到达新疆任实业厅厅长兼督军府秘书长;1931年,任新疆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在疆期间,他力排众议,千方百计致力于新疆经济的发展。聘请内地农业科技人员,创办农业实验场;改进生产工具;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栽培技术;兴办职业教育;创办制革厂、工艺厂、纺纱厂、纺织厂等,促进了新疆的工农业生产发展。

阎毓善在外为官多年,谙熟边疆事务,关注民生疾苦,维护边疆稳定,业绩卓著,颇负盛名。包尔汉在《新疆五十年》一书中,给予阎毓善很高的评价。

1933年,阎毓善在新疆病逝,享年62岁。1946年,族人赴疆扶柩归里,安葬于故乡肃州丰乐二坝 他的著作有《龙沙鳞爪》、《晴雪山房诗文集》、《县长十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