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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放初期的经济及宗教状况解放前大部分酒泉回族群众,由于社会地位低下,生活比较贫困,只能从事一些本小利微,勉强维持生计的摆摊设点、长途贩运、饮食、屠宰、皮毛制革等,少数人从事农业、畜牧业。由于历史原因,酒泉回族中没有大教主,没有大资本家,也没有大军阀,小商小贩是酒泉回族经济的主体。解放前夕,酒泉有回族1956人,其中男性1048人,女性908人(1947年6月《酒泉要览》)。

解放前夕,由于受国民党反动派“杀回灭教”的反动宣传,人心惶惶,动荡不安,少数不明真相的群众逃亡他乡。酒泉解放时,本地回族大部分定居在东关北后街一带。

1949年9月25日酒泉和平解放,酒泉回族迎来了新生。10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将军来清真寺慰问回族同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抚人心,并脱鞋参观了礼拜大殿,使酒泉回族疑虑顿消。10月份,彭德怀将军还在清真寺设宴招待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原伪西北行政长官公署的刘成德、薛文波(回族,北京人)等十多人,酒泉回族参加的有张作仁阿訇、张积德会长、马如龙等三人。彭总光临清真寺,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党群关系,在回族中引起极大反响。

由于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了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酒泉广大穆斯林同其他宗教信徒一样,享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清真寺当时的掌教阿訇:1949年-1951年张作仁(酒泉人);1951年-1958年张进德(酒泉人)。

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废除了清真寺内的一些陈旧的封建特权和制度,受到信教群众的拥护。

解放初,临夏商人周三(周占以)、毛毛哈知(老马福财)、老骨头乡老(马顺禧)、马宝山等集资又在泉湖乡水磨沟三队修建一座小清真寺,面积一千平方米。

1953年春季,张进德阿訇、王兴元(东关街书记)等人在参加省人代会期间,递交了一份反映酒泉多处回民公墓遭到破坏的提案,引起酒泉地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釆取措施,并拨专款在泉湖乡两处回民公墓上各修建一座白骨塔(万人墓),塔上有专署专员张子宽的题词。这项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有专署民委委员张新民负责。同时拨专款粉刷礼拜大殿,救济回、维族贫困户70余户,发放救济款3500元。组织运输社,成立拉运贸易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安排劳动就业等。1950年,酒泉专区成立了地方干部学校,政府曾动员回族青年报名。魏德荣、马长义、马家骐、张鸿儒、杨宗仁、马廷栋、魏德明等一批回族青年报名参加了地方干校培训学习,结业后都分配了工作(马长义、马家骐等人后来都成了副地级领导干部)。

1952年10月1日,驻寺阿訇张进德等人代表酒泉回族参加了天水一兰州铁路的通车典礼。1953年3月24日,他在兰州参加省民委会议期间,代表酒泉回族出席了在兰州召开的甘、青、新三省区边境、哈萨克族头人联谊会议,会议拟定了《甘、青、新边境各族代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安置边境哈族的协议意见》。1954年被选为酒泉县人民代表。

1956年9月,酒泉穆斯林张新民、热买扎等回、哈族代表参加了西北少数民族国庆观礼代表团,赴北京参加了国庆观礼。10月4日受到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宋庆龄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这张照片珍藏在区政协委员张作勤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