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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召开,至1950年5月,任期6个月。

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6月至1952年6月,任期1年。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6月中旬召开,出席代表124人,6月15日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主席1人。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7月15至20日召开,出席10个界别代表共117人,其中工人10人、农民46人、妇女19人、青年14人、工商界5人、医药界4人、文教界4人、军政机关7人、少数民族7人、特邀代表1人。会议学习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对165名犯罪分子分析量刑,从重判刑145名,从轻教育释放20名;听取抗美援朝捐款和农业生产报告。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12月16至20日召开,听取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传达,审议县长华农关于为完成全县土地改革工作而奋斗的报告。1950年6月至1952年6月,由中共酒泉县工委书记王庆海兼任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常委会设在县人民政府民政科。

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7月至1953年2月,任期8个月。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7月22至24日召开,出席12个界别代表共164人,其中工人14人、农民71人、妇女18人、学生11人、工商界5人、医药界3人、文教界2人、机关团体17人、解放军2人、少数民族14人、城市居民2人、爱国民主人士5人。列席代表6人。会议以总结土地改革、开展生产运动和互助合作为中心议题,听取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半年工作报告和酒泉专署专员贺建山的讲话。选出常务委员10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10月10至14日召开,出席代表164人,列席代表7人,会议以讨论部署土改复查、查田定产、征粮等项工作为主题,听取有关报告。1952年7月至1953年2月,由县工委书记王庆海兼任主席,郭怀成任专职副主席,常委会配备专职干部2人,进行组织筹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督促办理代表提案,组织代表联络小组听取和收集群众反映,组织各界人士学习政治、时事、政策等项工作。

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3月至1954年6月,任期16个月。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3月24至28日召开,出席16个界别代表共172人,其中工人14人、农民64人、妇女26人、学生1人、青年10人、工商界6人、医药界1人、文教界3人、宗教界1人、机关干部12人、解放军3人、少数民族8人、烈军属和复转军人6人、各区政府机关9人、牧民4人、爱国民主人士4人。会议听取常务委员会三年来工作报告、县长茹春枫关于生产救灾、爱国卫生、贯彻婚姻法的报告,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主席1人。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12月14至16日召开,出席代表148人,会议听取酒泉专署专员张子宽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县长茹春枫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报告。1953年3月至1954年6月,由中共酒泉县委书记王庆海兼任常务委员会主席,郭怀成任专职副主席。常委会成立4年来,召开有关筹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问题的常务会议6次,有关其他问题的常务会议6次,共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