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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共青团

1950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酒泉县工作委员会成立。1950年9月,在城镇建立团支部2个、团小组5个,有团员34人。1951年6月,城乡有团员139人。1954年,团县工委有工作人员10人。1955年,全县团员增为9024人。1956年11月,团县工委改为团县委。1957年5月,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1958年9月,在农村18个公社均建立公社团委,配备专职团干部18人,在大队建立团支部,生产队建立团小组。1959年1月,酒泉市(专区级)团市委成立,设工作机构5个。1962年1月,酒泉市(县级)团委辖团支部294个,团员4137人,占青年总数30607人的13.52%。1964年11月,酒泉县团委辖团支部281个,团员4423人。1966年,团县委辖基层团委21个、团支部276个,团员10171人。1968至1972年,进行“文化大革命”,团组织瘫痪。1973年1月,团县委恢复,年底辖基层团委19个、团总支5个、团支部253个,团员9864人。1985年12月,酒泉市团委辖基层团委26个、团总支16个、团支部374个,团员9540人。1989年,团市委有工作人员5人,辖基层团委27个、团总支13个、团支部468个,团员11638人(其中女团员4511人、少数民族团员104人),占青年总数的18.8%。

1950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酒泉县第1次代表会议召开,郭振江任团县工委副书记。1953年5月,青年团酒泉县第2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青年团酒泉县工委第2届委员会,章士正当选为团县工委书记。1956年5月27至31日,举行青年团酒泉县第3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1人,选出青年团酒泉县工委第3届委员会委员17人,柴俊任团县工委负责人。1957年5月,郑学信任团县委负责人。1957年12月12至16日,召开共青团酒泉县第4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41人,列席13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县第4届委员会委员13人,陈光明为团县委副书记。1959年7月16至20日,举行共青团酒泉市(专区级)第1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15人,列席28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市第1届委员会委员15人,选出常务委员7人,赵纯仁为团市委书记,李森林为团市委副书记。1959年12月至1961年7月,徐建廷任团市委副书记。1961年11月至1962年4月,齐存隆任团市委副书记。1962年4月21至25日,召开共青团酒泉市(县级)第1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41人,列席9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市第1届委员会委员13人,选出常委7人,齐存隆任团市委副书记。1963年5月16至18曰,举行共青团酒泉市第2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8人,列席26人,选出出席共青团甘肃省代表大会代表5名。1966年3月8至12日,召开共青团酒泉县第2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96人,列席8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县第2届委员会委员15人,选出常委7人,王克强任团县委副书记。1973年1月20至26日,举行共青团酒泉县第3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47人,列席66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县第3届委员会委员25人,选出常委7人,柴尚德(1973年1月至1974年1月)、李春兰(女、不脱产,1973年1月至1978年7月)、李开国(1973年8月至1976年3月)、权立成(1974年1月至1978年7月)任团县委副书记。1978年7月9至12日,召开共青团酒泉县第4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0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县第4届委员会委员31人,选出常委7人,权立成(1978年7月至1980年3月)任团县委书记,陈秀清(女、1978年7月至1980年10月)、李春兰(女、不脱产,1978年7月至1980年10月)、仇风琴(女、1980年1月至1982年7月)、武发义(1981年10月至1982年7月)任团县委副书记。1982年7月19至21日,举行共青团酒泉县第5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70人,列席17人,特邀10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县第5届委员会委员21人,选出常委5人,郭益寿(1982年7月至1984年10月)、毕铁军(1985年11月至1986年10月)任书记,王利民(1983年10月至1985年1月)、雷君邦(1985年1月至1986年8月)任副书记。1986年10月23至25日,召开共青团酒泉市第6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1人,列席8人,选出共青团酒泉市第6届委员会委员22人,选出常委6人,毕铁军当选为书记,阎海基当选为副书记。

1950年5月至1989年,各级团组织在各个不同时期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教育、引导团员与青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50年11月,掀起抗美援朝热潮,有2041名青年报名参军,有许多青年带头在和平宣言上签名,带头给志愿军写慰问信,带头捐款。1951至1954年,团员与青年参加夜校、扫盲识字班,学政治、学文化,鼓励女青年走出家门参加社会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参加民兵组织,完成减租反霸、土改等任务。1956年,在农村,团员和90%以上的青年参加了高级农业社;在城市,团员和青年踊跃参加手工业、商业合作店组。1957年,团员和青年组成突击队1299个,参加15381人,两个月内开荒2776亩,修渠1751条,整地55380亩,积肥20多万车,植树97万多株,消灭老鼠1万多只。1958年,在农村,团员和青年组成远征队1374个,参加3.5万人,走出家门在边缘风沙地段造林58万亩;在城镇,有2万多名青年参加大办地方工业和大炼钢铁活动,全市有1.56万名青年经补习文化而脱盲,占应脱盲总数的96.89%,有1.4万名脱盲青年参加业余初中、高中学习。1963至1966年,开展学雷锋活动,举办报告会、座谈会、观看电影等234场次,参加8960人次,涌现出一批做好人好事的单位与个人。1973年10月,针织厂共青团员张淑兰为抢救同厂落水姐妹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1974年1月被中共酒泉县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成为全县青年学习的榜样。1974年1月,团县委总结表彰学雷锋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30名。1979年,掀起第3次学雷锋热潮,5月4日团县委表彰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7名。1981至1989年,在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建设青年之家、植树造林、实用技术培训、青工技术比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团组织在1982至1983年的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有40445名青少年,成立为民服务队(组)1301个,进行了主要街道与公共场所的卫生大扫除,修理家用电器、自行车、农机具等1461台(件),裁剪服装163件。二是1981年开始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到1987年建成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346个,其中青年之家177个,购图书1.17万册、电视机477台、文体活动器材1143件,发动城乡青年捐书4.25万册、捐器材135件、捐款3099元,团市委挤出资金3700元对37个村的青年之家进行奖励,总寨镇单闸村等39个青年之家被团地委授予“先进青年之家”称号,总寨镇沙河村等5个青年之家被团省委授予“红旗青年之家”称号。三是开展采集草籽树种与植树造林活动,1983年8至11月,有8.65万名青少年参加,采集草籽树种3.67万斤,团县委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下河清乡等4个团委、方天顺等20名青少年受到团地委的表彰。1985至1987年,组织城乡青年建成片青年林2453亩;由公路部门提供树苗,团组织发动青年绿化干线公路、地方道路113.5公里,植树23.28万株;零星植树404.51万株,育苗53亩,建花坛3960个。1987年,团市委被省交通厅和团省委授予“筑万里绿色长城先进单位"称号;金佛寺镇上三截村等6个团支部受到团省委的表彰。四是1985至1987年农村团组织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700多期,培训青年3万余人次,有1.3万名青年进入乡镇企业和第3产业。五是1986年在兰州军区上前线轮战时期,团组织和前线部队开展了“前方将士杀敌立功,后方青年创业建功”的“双立功”活动,组织前方英模作报告360场,前方将士寄来锦旗和烈士日记,前方来信276封,后方青年去信890封,寄出价值3890元的慰问品589件,青年捐款3109元购买慰问品寄往前线,后方青年970多名为军烈属做好事306件。总寨镇西店村团支部书记柴守英受到团中央的表彰,实验小学教师田玉兰受到团省委的表彰。六是1987年进行青工技术比赛26次、47项,参加青工2849人次。在工交、商业、粮食、城建系统开展双增双节竞赛,1540名青工参加,组织突击队27个,加班9.87万小时,创产值68.39万元,创利润21.77万元,其中修旧利废、节约开支11.32万元,取得小发明等成果89项,有17项得到应用。团市委表彰橡胶制品厂等青年突击队5个、夏平等突击手9名、茹林德等生产能手13名;团地委表彰面粉厂等青年突击队3个、突击手4名、增产节约能手6名;面粉厂青年突击队被评为全省青年突击队,龚兴国被评为全省突击手,受到团省委的表彰。七是1989年5月1日至6月1日举办青少年文化科技节,有1.28万名青少年参加,获奖者达8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