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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协会

1949年10月,酒泉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建立,发展会员2775人。1949年12月15至18日,召开酒泉县第1次农民代表会议,出席106人,听取县工委书记王庆海作的农民运动工作报告,选出由县长华农兼任主委的酒泉县农民协会第1届委员会。1950年3月13至15日,举行酒泉县第2次农民代表会议,听取县工委书记王庆海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开展减租反霸、民主建政、生产运动等决议,选出由县长华农兼主任的酒泉县农民协会第2届委员会。1951年10月,设区农会10个、乡农会91个,有会员43838人。1951年12月16至20日,召开酒泉县第3次农民代表会议,听取县长华农作的关于开展土地改革的报告,选出由华农兼任主任、王仁义为副主任的酒泉县农民协会第3届委员会。1952年3月11至130,举行酒泉县第4次农民代表会议,出席88人,交流了农业生产经验,讨论了农业生产计划,选出由县长华农兼任主任的酒泉县农民协会第4届委员会。1953年5月,全县有农民协会会员47393人。1953年6月,酒泉县农民协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