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第一章 物资管理

第一章 物资管理

1949年10月至1958年,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分别由计划部门与商业部门承办。1959年1月,市物资科成立后,主办物资的计划与分配,物资供应仍由商业部门承担。1963年5月,酒泉地区物资局成立,担负全区的物资供应工作。1966年,在酒泉设物资供应站,承办酒泉、金塔两县的物资供应。1976年12月,酒泉县建立物资局,统管全县物资经营工作。经过13年的发展,到县改市后的1989年,全市物资流通网络已基本形成。物资企业职工由1977年33人,增为62人;拥有办公、仓库、住宅等建筑11处,7101平方米,造价98万元;运输车辆6辆,装卸叉车1辆;固定资产原值由14万元,增为84万元;物资购进总额由294万元,增为1201万元,年增11.4%;物资销售总额由289万元,增为1385万元,年增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