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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0年2月15日—17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正式代表327名,列席代表19名,特邀代表8名。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张庆永为书记;副书记彭尔笃、孙荣乾、张泽庚、连有国共4名;张庆云、彭尔笃、孙荣乾、张泽庚、连有国、师宗德、杨得祥、曹光明、张世栋、刁长荣为常务委员。选举刁长荣、马万云(回族)、马岱云、王子辛、王兴诗、王树政、王洪波、冯家驹、孙荣乾、师宗德、成守仁、张世栋、张庆永、张泽庚、张新民、李奎、李清、李正本、李国志、杨自顺、杨得祥、连有国、陈天成、武居义、郝耀山、高玉凤(女)、曹光明、曹登儒、彭尔笃、童国瑛、舒茂林等31名中共张掖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张向阳、周三义、王淑英(女)、王愈新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关宪飞。选举曹光明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培荣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曹光明、王培荣、王兴利、段馨、王经国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兴利、王经国、王培荣、刘文海、吴继峰、李自胜、李湘玉、杨海东、段馨、赵军国、殷占隆、曹光明、隋应保、彭兴波等14名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3年2月9日—12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会议正式代表350名,出席代表347名。大会主席团由39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张掖市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八五”计划和当前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与奋斗目标。大会选举彭尔笃为书记;副书记孙荣乾、连有国、周三义、王淑英(女)共4名;常务委员彭尔笃、孙荣乾、连有国、周三义、王淑英(女)、王愈新、杨得祥、曹光明、刁长荣、张向阳共10名。选举刁长荣、马成功(回族)、化秀、王兴诗、王淑英(女)、王愈新、孔继德、冯家驹、任兆文、关宪飞、孙荣乾、汤继高、李清、陈天成、连有国、张向阳、张伯云、张育忠、张学亮、张新民、杨得祥、周三义、罗正庆、郝耀山、殷占隆、高振文、曹光明、曹登儒、彭尔笃、傅德华、鞠好儒共31名中共张掖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杨子秀、王开堂、罗正庆、段馨、李迎春、彭兴波、周占宏、祁兰育(女)、任万江、安想忠、盛世高、徐万福、甄广波、黎大保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孟仲、雷玉兰(女)。选出曹光明为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继峰为副书记;曹光明、吴继锋、段馨、彭兴波、杨海东、李自胜、王兴利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兴利、任继全、吴才生、吴继锋、李自胜、李湘玉、杨海东、赵立国、赵军国、姜彬、段馨、曹光明、隋应保、彭兴波、蔡铎元为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十次代表大会 1997年12月9日—12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正式代表380名,出席代表379名。大会主席团由38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张掖市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确定1998年及今后五年全市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大会选举书记盛世高;副书记王开堂、马成功(回族)、祁兰育(女)、周占宏共4名;常务委员盛世高、王开堂、马成功(回族)、祁兰育(女)、周占宏、安想忠、彭兴波、任万江、汤继高、甄广波、黎大保共11名。选出马成功(回族)、孔继德、王开堂、王志勇、任万江、关宪飞、安想忠、汤继高、祁兰育(女)、余锋、吴尚元、张星旺、李小平、杨鹏、周占宏、孟仲、屈新平、罗正庆、郭尚勤、曹登儒、盛世高、傅德华、彭万涛、彭兴波、甄广波、雷玉兰(女)、蔡铎元、黎大保等28名中共张掖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于开军、朱乔正、安新代、刘成民、王海峰、成广平、李肇桀、韩正明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陈兴荣、石锦秀、杨志芳、曹家俊。选出彭兴波为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继锋、蒲金昌为副书记;彭兴波、吴继锋、蒲金昌、蔡铎元、王海、邢泽、马成等7名常务委员会委员;马成、马保战、王海、毕柄勋、许国强(回族)、邢泽、吴继锋、张少华、李军(女)、李辉春、赵军国、彭兴波、蒲金昌、蔡铎元、魏国良等15名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2002年12月12日—14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380名,列席代表97名,特邀代表4名。大会主席团由37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甘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书记王开堂;副书记韩正明、周占宏、安想忠、王海峰、朱乔正、李小兵、李肇桀(挂职)共7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开堂、韩正明、周占宏、安想忠、王海峰、朱乔正、李小兵、李肇桀(挂职)、郭尚勤、刘成民、成广平、权金贵共12名。选出王开堂、王海峰、权金贵、成广平、朱乔正、刘光明、刘成民、阎作明、安想忠、李小兵、李肇桀、吴永、吴继锋、张星旺、罗正庆、周杰、周占宏、徐咸章、郭尚勤、彭万涛、韩正明、韩经荣、傅德华、强梅(女,藏族)、鞠毅共25名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王立泰、高建民、王洁岚、郑月萍(女)、脱兴福、王洪德、马永才、李景铭、杨继军、李宏伟、王韶华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宋明、石锦绣、蒲金昌、何延琴(女)、李实。选举朱乔正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成、李军(女)为副书记;朱乔正、马成、李军(女)、邢泽、吕柄、阎作明、阎明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马成、王立庆、邢泽、吕柄、朱乔正、阎明、阎作明、李伟、李军(女)、杨伟民、何延琴(女)、罗锋、郭松山、童国瑞、蒲金昌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6年12月6日—8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380名,列席人员109名。大会主席团由37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书记杨继军;副书记王洁岚、朱乔正;常务委员会委员杨继军、王洁岚、朱乔正、郑月萍(女)、李宏伟、刘学汉、高建民、马永才、王韶华、王洪德、李景铭(挂职)、薛庆共12名。选举马河、马永才、马登政、王洁岚、王洪德、王鸿耀、王敬忠、王韶华、公元新、朱乔正、朱兴杰、乔国林、刘志擎、刘学汉、安立国、李军(女)、李宏伟、李国锋、李景铭、杨成林、杨继军、张龙、张吉寿、张洪清(女)、张辅民、张锦善、明清秀、罗世龙、周杰、郑月萍(女)、郎永生(藏族)、贺建国、秦福伟、高建民、郭建平、曹明、阎学东、蒋龙、韩中川、曾顺、薛庆共41名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张健、王海峰、李宏伟、张龙、张玉林、徐万福、王彦春、杨翠琴(女)、杨喜军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马镇山、王旭光、汪晓瑞、张成琦、贾先明、高银林、曹文斌、满旭峰。选举郑月萍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军(女)、邢泽为副书记;郑月萍、李军(女)、邢泽、吕柄、郭建平、李伟、杨晓越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马保战、王英(女)、邢泽、吕柄、刘莹(女)、李伟、李军(女)、李建光、李建国、杨学功、杨晓越(女)、何建中、沈文彬、张定一、周彤(女)、郑月萍(女)、赵沁芳(女)、袁鸿锐、郭建平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2011年10月13日—16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390名,列席人员113名。大会主席团由37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书记张健;副书记张玉林、徐万福2名;常务委员会委员张健、张玉林、徐万福、杨翠琴(女,裕固族)、刘学汉、杨喜军、薛庆、王彦春、屈建元、张龙、张成琦共11名。选举马河、马瑛、王东升、王彦春、王敬忠、毛赟、公元新、叶其炎、田继新、朱兴杰、刘玉蓬、刘学汉、安立国、祁振东、李军、李登峰、杨喜军、杨翠琴(女,裕固族)、汪晓瑞、张龙、张健、张玉林、张吉寿、张成琦、张洪清(女)、张辅民、屈建元、姚煜道、贺建国、秦福伟、徐万福、高银林、郭建平、黄永利、黄兴俊、曹文斌、康建军、曾顺、雷光福、满旭峰、薛庆共41名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秦伟、殷大斌、张洪清(女)、朱乔正、王韶华、张天伟、余锋、刘晓红(女)、邢学伟、杜劲松为届中任职委员;候补委员马海荣、王斌、王东军、甘林斌、程建明、邢泽、张鹏、马有祯。选举杨翠琴(女,裕固族)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邢泽、张定一为副书记;杨翠琴(女,裕固族)、邢泽、张定一、王仁国、高海红、王跃农、靳建民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马保战、王仁国、王跃农、毛昱、宁可海、邢泽、任文建、刘天东、李国锋、李建国、杨学功、杨翠琴(女,裕固族)、张永刚、张定一、张学俊、武龙、高海红、阎芳(女)、靳建民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2016年10月5日—8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代表388名,列席人员109名。大会主席团由41人组成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书记余锋;副书记王韶华、秦伟共2名;常务委员会委员余锋、王韶华、秦伟、刘晓红(女)、邢学伟、张洪清(女)、张天伟、杜劲松、张鹏、田继新、汪晓瑞、汪建宏(挂职)共12名。选举马海荣、王海、王斌、王正彪、王东军、王迪东、王洪德、王海明、王韶华、化乐、甘林斌、田继新、邢学伟、刘文、刘晓红(女)、祁泉、纪向军、杜劲松、李纲、李召文、李吉忠、李金铭、李建光、李海龙、李登峰、吴东德、余锋、汪晓瑞、张鹏、张天伟、张定一、张洪清(女)、赵乾升、秦伟、高银林、郭建山、黄永利、黄兴俊、曹文斌、梁平林、程朱海、程建明、樊有鹤、樊晓诚、薛庆共45名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张定祥、梁龙、梁天祯、魏冉、刘波、陈昭、尉芳菲(女)、谢青春(女)。选举刘晓红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定一、王仁国为副书记;刘晓红、张定一、王仁国、高海红、王跃农、靳建民、姚莉杰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马超、马书和(回族)、王东、王仁国、王兆燕、王跃农、王增新、龙艳(女)、冯志军、朱兴忠、刘天东、刘晓红(女)、张定一、郑鹏举、姚莉杰(女)、高海红、蒋增辉、靳建民、薛文斌为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985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张掖市(县级),撤销张掖县。是年12月,中国共产党张掖县委员会更名“中国共产党张掖市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1986年6月调研室撤销,设立经济工作部。1987年信访室划归政府序列。1988年2月,撤销市委经济工作部,成立市委政策研究室。至1990年12月,中共张掖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党校、档案局(馆)、调研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工作科等。

1991年,中共张掖市委工作部门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机关工委、纪检监察、政法、党史办、农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下辖城关镇、22个乡党委、1个市直机关党委。1997年5月,市委工作机构调整为5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和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派出机构,不占机构限额);政策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室、督查室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保留政策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室、督查室的牌子。2002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甘州区(县级),撤销张掖市(县级),中共张掖市委员会更名“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员会”。2003年,区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政策,增撤相应的工作部门,区委工作部门包括: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办公室〔机要室、督查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组织部(下设老干部工作局,归口组织部管理)、宣传部(加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校、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企业工作委员会2个派出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档案局(馆)〕。

2005年10月,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辖基层组织24个,1个工业园区党委、纪委,11个镇党委、纪委,7个乡党委、纪委,5个街道党工委、纪委。至2006年底,全区设有6个党组、32个党(工)委、38个党总支、751个基层党支部,21689名党员。2009年,区委办公室设立信息科。2010年,与人社局合署办公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单列,属党委序列。2015年,甘州区机要局加挂“甘州区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2015年整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和职责,成立甘州区督查考核局。2016年,区委工作部门包括: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办公室(机要局、保密局、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文档科、秘书科、信息科、总务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工作局,归口组织部管理)、宣传部(加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考核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委党校、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企业工作委员会2个派出机构和档案局(馆)1个直属事业机构。至2016年,甘州区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8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区委下设44个党(工)委、70个党总支、1453个党支部(其中乡镇党委18个,村党支部245个),29254名党员。

第三节 重要决策部署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重大决策由区委常委会议、区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酝酿讨论。

区委全委会议 由区委常委会召集并主持。全会的议题一般由区委常委会征询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后确定。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区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全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区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区委常委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全会召开的时间、议题等,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列席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当同时送达;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议事决策范围: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区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讨论和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讨论和决定全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规范性文件;决定召开区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选举区委书记、副书记和区委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区纪委常委;决定递补区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研究讨论全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对区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区委常委会议 区委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区委职权,主持经常性工作。区委常委会议由区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决策的,书记、副书记或者区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区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不得代替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议作出决策。区委常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区委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区委常委会委员到会。议事决策范围: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组织实施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全会决议、决定;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审议通过区委重要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必要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可以征求区委委员意见;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讨论和决定区人民武装部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对应当由区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区委书记专题会议 由区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区委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参加。其中,涉及酝酿干部人事事项和巡察工作的,由区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参加;酝酿讨论其他事项时,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主要职责是:酝酿提名区管干部人选等干部人事事项;听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事关全局的重要意见建议等事项;根据需要酝酿讨论区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对区委常委会决定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事先进行协调沟通;酝酿讨论因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遇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的事项;协调沟通区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区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综合协调

区委办公室为区委综合协调工作部门,内设秘书科、文档科、总务科、信息科、保密办(保密局)、机要室、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8个科室。

秘书科 起草区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和办公室各种文件、材料;负责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的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常委会议的记录、整理、校对工作;做好有关调研、视察、考察、观摩等活动接待方案起草、简介材料编印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区委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工作。

文档科 负责上级来文和下级报送文件的登记、分发、传阅、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市转办三级文件的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清理清退工作;负责区委及区委办公室文件的送签、复核、登记、校对、付印、盖章、核发和区政务网电子公文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各级文件的保管、保密、借阅、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的登记、催办工作;负责区委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收集整理等工作。

信息科 向市委报送甘州区重要工作动态、工作思路、措施和成效,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和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报送区内重大社会动态及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等;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区经济发展、重要工作动态以及乡镇、部门工作进展等信息,编发《甘州信息》等各项工作。

总务科 做好机关行政、财务会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区委办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公用经费支报、账务记载等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的购置、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政研室 负责区委党委系统政策研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和参与区委、区政府部分重要政策的调研及起草、修改等工作。

保密局 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区保密工作的指导,定期协调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制订全区保密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属各涉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的开展;制定保密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做好涉密文件的销毁和涉密信息系统等级确定、技术防护工作;负责各类文档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和借阅工作等各项工作。

党史资料征集 负责地方党史资料的挖掘、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青少年中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对地方党史遗址遗迹、革命文物和党史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修缮、开发和利用,打造红色教育阵地。负责区内各类党史题材出版物、图片展览、影视作品和党史纪念场馆规划设计、陈展大纲及解说词的指导与审查工作,把好政治关、史实关。1996年至2016年的主要编研成果有:《张掖市党史资料汇编》(系列丛书之一)(1996年)、《丝路明珠金张掖》画册(2001年)、《世纪张掖》(2001年)、《历史的时刻(甘州区第一次党代会专辑)》(2002年)、《甘州区党史资料》(系列丛书之二)(2003年)、《甘州区党史资料》(系列丛书之三)(2005年)、《奋进的号角(甘州区第二次党代会专辑)》(2006年)、《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张掖市组织史资料(1987.10—1998.12)》《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甘州区(张掖市)组织史资料(1999.1—2007.5)》(2007年)、《中国共产党甘州大事记(1930—2010)》(2011年)、《迈步新跨越(甘州区第三次党代会专辑)》(2012年)、《甘州党史资料汇编》(2014年)、《中国共产党甘州历史(1930—1978)》《红西路军在甘州》(2016年)等。2016年5月,由党史办承担,启动建设红西路军中共甘州中心县委纪念园和甘州党史陈列馆(位于大满镇),协助做好红西路军龙渠会议遗址恢复重建和高金城烈士纪念馆改造提升工作。

督查考核 考核内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创业创新的情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包括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情况;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方面对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价,按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不同职能,设置不同指标,实行分类考核。

考核方法。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单位工作责任目标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以区委、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确定的重点工作指标为依据。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评价、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果运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成绩。对完成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排名靠前的,作为“优秀”领导班子评定条件;对未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且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及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个人“优秀”名额追加到考核排名靠前的班子副职成员。

第五节 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线,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1993—199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改革开放中的公仆活动”,评出31名优秀科级领导干部。1998年,从5月起至10月底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000年,在全市开展为期45天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2001年,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过好以“权力关、市场关、家庭关”为主要内容的“过三关”警示教育。2002—2004年,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务必”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2004年5月,在东街街道金安苑社区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2005年,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的安排意见》,并确定在南街街道安民社区、区广电局、张掖一中分别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试点工作。2007年,甘州区首家警示教育基地在区公安局看守所挂牌成立。

2009年,创办“清风茶社”,对有信访反映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人性化廉政谈话教育。2012年,在高金城烈士纪念馆建成甘州区廉政教育基地,新命名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0个。2013—2015年,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讲活动。开展“学条规、守纪律、讲规矩”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在甘州电视台、广播电台、甘州在线、甘州廉政网开设“廉政好声音”专栏;在甘州电视台《今晚有约》栏目和甘州在线网站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曝光台”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

2016年,组织开展“明党纪、鸣警钟、倡勤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192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法规考试;利用甘州区纪委微博、头条号、短信、《清风甘州》刊物、党校、教育基地等资源平台,加强常态化廉政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自觉强化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遏制腐败增量。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2年,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纳入廉洁自律工作范畴。1993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三项工作格局之首来抓。

公务用车专项清理。1996年,制定小车购置更换制度,下发《关于加强亏损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规范约束企业购买小轿车行为。2001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政领导干部用车纪律的通知》,明确规定县级单位配置排气量1.8升、价值20万元以内小车;科级单位一律配置15万元以内小车,坚决禁止先购买后审批行为。2003年,查处人事局等12个单位超标准购置公车的问题,没收上缴9辆,退还1辆,公开拍卖2辆,收回资金65万元。2004年,制定《关于严肃公务用车行为暂行规定》,纠正解决领导干部上下班车接车送现象。2005年,全区339辆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监督卡和行车日志。

房屋清理和电话清理工作。1995年成立清房工作领导小组,逐人逐户核查领导干部住房。清理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多占住房14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1999年,清理违规多占住房89套6234平方米,清退69套3107平方米。出台《市直党政机关、部门公费电话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县级干部纪律的若干规定》。1998年,全面开展公费安装配置的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及寻呼机专项清理,清理公费住宅电话438部、移动电话172部、寻呼机951个;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住宅电话95部,收回资金9.41万元;清退不符合规定的移动电话105部,封存31部,作价转让74部,收回资金10.8万元;办理移动电话准用证103部。2008年,开展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工作,取消领导干部住宅电话话费补助,停止办理和使用移动电话准用证。

1999年,在国有、集体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2000年,分别制定县科级领导干部六不准、乡镇领导干部五不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五不准。2002年,把纠正乡镇干部“走读”作为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之一,建立首问负责制、定期走访群众制、民情日记制等7项制度。2007年,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重新清理登记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2009年,推行网上传送文件,节约费用55.45万元。推行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工作,16个乡镇、5个街道纪委书记开展公开述职评议。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985名党员干部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清退调整,清理清退办公用房10044.8平方米。

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降低30.1%;车辆运行费同比下降10.6%,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7.5%。2016年,开展清理会员卡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全区120个单位1139名县、科级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

执纪审查 1991—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5187件次,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党员干部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85件1009人。涉及科级干部2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88.71万元。2012—2016年给予党政纪处分327人,免予处分9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权重。2015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2016年,高度重视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以及央视曝光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问责追责,共处理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坚持“一案双查”,共追究问责6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

纠风治乱 1993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开展乱收费和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取消乱收费项目18项。1994年开展“三清一刹”(清理乱收费、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的钱物、狠刹部门和行业突出的不正之风),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58项,查处违纪资金1.9万元;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856人、154.7万元。1995—1996年狠刹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收费三股不正之风,开展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工作,查处私设“小金库”单位120个,清理“小金库”资金545万元。1997年,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连续多年对工商、税务、公安、法院、教育、卫生等43个部门、17个窗口服务单位、143个乡镇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1998—1999年,全面推行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三公开。2000年,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市280所中小学校推行校务公开。2003年,全面实行教育收费“一证、一卡、两公开、三统一、五不准”制度,中小学收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1998—2011年,查处乱收费案件92起,清理取消23项不合理收费,查处乱收费金额248万元,清退130万元,25名学校负责人被给予党政纪处理或组织处理。

200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专项检查,查处非法经营药品案件12起8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查处伪劣药品190余种。2004—2007年,制定下发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六不准”、《医疗行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廉洁行医规定》和《遏制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器械回扣的管理规定》。2008年,全面落实“四减一免一卡通”惠民政策,减免各种费用47.43万元。

2004年,在全区开展清理整顿统一制式服装和治理党政部门乱办班、乱发证、乱摊派工作。

2005年,会同国土资源局对全区2003年以来18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起。2004—2011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0265万元,清退各类风险抵押金、上岗保证金等95.4万元。

执法监察 2007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竞争上岗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凡进必考”、轮岗交流等制度。2000—2005年,对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4项社保资金开展监察,查处违规资金4.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3.8万元。

2001年,重点对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使用和兑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五到户”“六不准”。

2003年,开展城市供水扩建工程国债资金专项监察。2004年,按照“三查清、两找准、两及时”要求,重点清理检查42个乡镇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出11个项目违规使用专项资金143.9万元,清理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723.9万元。

2008年,在工商、质监等8个执法部门探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2009年,在全区30个执法部门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1年,按照《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要求,各执法部门不断完善和巩固提高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回头看”,对本部门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处罚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裁量标准的操作性和适用性。

2010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各建设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2008年以来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甘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甘州区滨河新区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11项,逐步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管理机制。2013年,制定《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六项制度”和严明“八个严禁”,严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2015年,加强食品药品及扶贫攻坚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全区18个乡镇2011—2013年度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检查扶贫资金1451.5万元、救灾资金1921.68万元。2016年,制定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立案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索取好处费等案件6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下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纪律的通知》,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六个决不允许”的纪律要求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 2004年,“甘州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成立,2009年更名为“行政效能投诉监察中心”。2006年,创办甘州区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直播节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干部作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设计“一号文件暖人心”“让强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中考高考在线服务”“关注我们的居住环境”“医保低保社保惠及民生”等42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至2011年,播出节目162期,组织68个单位的1252名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热线电话3168个,现场答复2862个,承诺办理306个,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2012年出台《甘州区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开展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对区属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行业作风建设。2013年,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成35个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区的便民服务网络。2014年,制定下发《甘州区效能风暴行动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受理效能投诉40件,效能告诫和约谈23人次,党政纪处分7人。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将审批频次高的19个部门64项审批和婚姻登记、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项便民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第六节 组织工作

概况 1991—2002年,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秘书科三个职能科室。1996年,成立“张掖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2002年,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更名“中共甘州区委组织部”。2006年,设立“甘州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甘州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更名“甘州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2011年,设立区人才工作办公室。2015年,整合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和职责,成立“甘州区督查考核局”,撤销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甘州区委组织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秘书科三个职能科室,委托管理区人才工作办公室和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2016年,全区有干部11337人,其中男6932人,女4405人。行政机关干部职工1899人,其中公务员1726人(乡镇公务员414人),机关工勤人员17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干部职工394人,其中干部279人,工人115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8893人(教育系统4818人,卫生系统1090人,其他系统2985人),其中管理人员1082人,专业技术人员6605人(教育系统4706人,卫生系统977人,其他系统922人),工勤人员1206人。全区共有科级干部1377名,其中男1113名,占80.83%;女264名,占19.17%;正科级548名,占39.8%;副科级829名,占60.2%。全区下设44个党(工)委、70个党总支、1453个党支部,其中乡镇党委18个,村党支部245个。共有党员29254名,其中农牧民党员14710名,占50.28%;女党员6549名,占

22.39%;少数民族党员162名,占0.55%。

党员教育管理 1991年,省地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组分赴张掖市安阳、花寨、廿里堡、龙渠、西洞、靖安、平山湖等7个乡48个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1999年,在党员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教育。2000年,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工作开始,6月7日结束,历时79天。2002年,全区244个村全部实现党员电化教育。2005年,用一年半时间分三批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6年,开通甘州组工信息网,新建8个农村党员教育示范点。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承诺制,全区244个村党支部全部作出承诺,10350名农村党员承诺办实事办好事18635件。2007—2008年,甘州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成功开通。2009年,对流动党员实行一人一卡、一季一卡、一季一联、一月一访、一季一报、一年一评、一人一策的“六个一”流动党员管理办法。2010年,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2011—2015年,全面推行以“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积分管理+评议定级”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党员目标综合管理,下发《关于推行发展党员“五级承诺制”的通知》,组织1404个基层党组织27500多名党员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6年,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基层组织建设 至1994年底,全市一类党支部达140个,二类党支部减少99个,三类党支部减少3个;建成5个“小康村”,8302户农户实现小康目标,占总农户的7.9%;下发《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2001年,撤销城关镇党委,成立中共东街、西街、北街、南街、火车站街道工作委员会,隶属市委管理。2004年,开展以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为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2005年,全面推行“支部+协会”党建模式,将党的组织延伸到农村产业链上。2006年,制定下发《2006—2008年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推进计划》,新建社区活动场所10个,启动第一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07年,印发《关于实施“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农村争创“创业先锋”、街道社区争创“奉献先锋”、企业争创“岗位先锋”、机关争创“服务先锋”、学校争创“育才先锋”。2010年,甘州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挂牌成立,成立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学校、机关6个行业党建工作小组。2012—2015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新建、改建村级活动场所69个,整顿转化相对后进党组织44个,在18个乡镇、146个村、17个社区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启动“双百提升”(以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为重点,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的“六有”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摸排整顿100个左右的后进基层党组织,通过培树典型与整顿后进两手齐抓,形成提升先进、转化后进、带动中间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工程;在49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立党支部42个、党小组640个,确定党(工)委书记抓党建项目53个。全区启动实施“1136民心党建”工程,农村启动产业党建“百千万”(推行基地+支部、合作社+支部、市场+支部等模式,建立100个产业党组织;以建立“党员创业示范区”和“党员带富责任区”为抓手,支持党员依托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化经营,培育1000名党员创业先锋;组建以农技服务人员中党员为主体的产业创新团队、技术服务团队和农民骨干团队三支队伍,通过创建“田间学校”和“田间市场”,带动10000户群众在产业链上发展致富,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田间地头)计划。

干部队伍建设 本着“基本稳定、适当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调整领导班子,提拔任用干部。逐步推行助理制、聘任制、试用制、招聘制和考选制“五制”改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活动,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对拟提拔使用干部进行“进社区、进邻居”为内容的“八小时”以外的延伸考察。1992年,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以“讲素养、比学习,讲宗旨、比作风,讲党性、比团结,讲奉献、比政绩”为内容的“四讲四比”活动。1993—1997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当公仆、作表率”和向孔繁森学习活动。1999年,全市第一期公务员培训班在市行政干部学校举行。2002年,全区244个村全部实现党员电化教育,“两机”普及率达到100%。2007年,将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市教师进修学校和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六校一基地”整合后成立甘州区社会服务培训中心。2008年,甘州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在区委党校、区社会服务培训中心正式开通。2012—2016年,实施全市30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

第七节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 1991—1992年,张掖市干部理论教育工作以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学习为重点,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1993—1997年,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为目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1998—2002年,着重对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2003—2004年,围绕宣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05年,围绕中央1号文件精神、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项目建设、区域经济等内容确定基础10多个专题,开展理论宣讲辅导活动。2006—2010年,按照“推介一批理论成果、培训一批理论骨干、打造一批理论教育示范点、带动一批干部群众”的“四个一批”理论武装工程目标,实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乡镇、入社区”战役。2011—2014年,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乡镇、入社区、进企业、入校园”宣讲对谈活动。在全区18个乡镇、5个街道和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巾帼流动讲堂”进乡村、进社区理论宣讲活动。2015年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我信我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宣讲走基层活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理论热点面对面”“理论下基层”“流动讲堂”等理论宣讲辅导。2016年,全区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专题,邀请省、市专家开展专项辅导4次。开展理论宣讲128场次,结合“传承西路军魂、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传承西路军魂、弘扬优良家风”“提升市志素质”等专题,在全区18个乡镇、5个街道开展宣讲200多场,惠及干部群众4万多人。

精神文明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1991—1997年,开展“三爱四有”活动,倡导新风移风易俗。实施以“塑造”和“育人”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在全市评选“十杰百家”青年能手、“六个十”先进事迹、“青年文明号”“十大杰出青年”“百名优秀工作者、生产者和党务工作者”。1998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知荣辱、树新风、建和谐、促发展”活动。深入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净吧”“净网”“净频”“净边”“净心”五大专项行动;打造机关、企业、行业、学校、社区、乡村、新市民、舆论八类“道德讲堂”,各乡镇、街道、部门利用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六个一”〔建立一面宣传文化墙、建成一条主题示范街、建设一条文化长廊、发放一张宣传光盘(甘州好人)、组建一支理论宣讲队伍、打造一个综合示范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宣传、张掖精神大讨论、不文明言行大曝光、城乡环境大整治“四大行动”。以“争做文明有礼甘州人,共铸幸福美好家园梦”为主题,推进“素质提升我参与、舆论导向我响应、礼仪规范我践行、诚信甘州我铸造、公共秩序我维护、优秀文化我传承、志愿服务我推进、群众满意我快乐、文明旅游我示范、甘州形象我宣传”等10项道德实践行动。2012—2016年,围绕“生产专业化、生活社区化、环境田园化、农民知识化”目标,推进“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对44户“五星文明户标兵”先进典型进行电视专题系列宣传报道。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创建省、市级“家长示范学校”9所,建成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优化教育、社会、成长、视听、文化“五个环境”,全力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体水平。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等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河西精神文明建设模范走廊”等系列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组织实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工程。

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单位“三大创建”活动,坚持开展科教、法律、文化、卫生、美德、诚信“六进家庭”和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在农村开展以“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美在农家展新貌,乐在农家促和谐”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至2016年,创建生态文明示范社区5个、示范街5条,生态文明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26个,乌江镇、大满镇分获全省最具发展潜力和最佳生态文明乡镇。

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开展“五进社区”活动和示范社区创建,开展街道社区“四园”创建活动。建成南街南关、西来寺,西街小寺庙,火车站康乐等一批文明示范社区,形成东街金安苑“六带头五个一”、西街小寺庙“双带双争两包两管”、南街西来寺“四推十个一”、火车站康乐“爱心超市”和北街东湖“阳光救助超市”等创建载体。推进道德、政策、科教、文体、卫生、法制“六进家庭”活动,开展“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家园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办公”“低碳出行”理念,构建和谐共存的生态文化环境。

共建活动:开展以军民、警民共建联建为代表的共建系列活动。全市以军警民共建、企业共建联建等多种形式建成文明街道2条,文明公园、文明广场各1个,安全文明小区12个;修建连心渠54.7公里、连心路9条,共建花果园3600亩。全市120个军民共建点90%以上建成了文明单位。

创建诚信甘州:创建诚信机关、打造诚信企业、培育诚信市民、构建诚信网络等共筑诚信活动。企业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龙头,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甘州“红黑榜”,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制度体系和“红黑榜”发布制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在食品行业开展“用良心做食品、用诚信赢顾客”主题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推进文明餐饮示范店(街)创建活动。出台《甘州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健全“构建诚信、惩治失信”的合作机制。

第八节 统一战线

民主党派工作 领导及政府部门与区级民主党派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就全区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要人士安排、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开展协商,定期听取各党派的意见建议,多党合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2011年9月,甘州区成立全省第一家县区级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举办各类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10余期,选送100多名党外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学习,200多人先后担任市、区政协委员。至2016年底,全区有党外副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97人,150名党外干部进入区上建立的“213”党外干部人才库。

少数民族工作 先后成立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平山湖乡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全额配套落实省、市对口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基金,制定区属相关部门对口支援帮扶7个少数民族乡村的联系制度。

宗教领域工作 成立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天主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结合“五五”“六五”普法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推进《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指导全区27个宗教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健全宗教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宗教教职人员思想引导与考核,自2010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完成基督教爱国会、天主教三自爱委会、道教协会的换届选举。

非公经济工作 先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成立37个行业基层商会组织,积极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非公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2016年底,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分别达到5698户、23387户和1940户,注册资金总额分别达到96.93亿元、16.14亿元和75.7亿元,非公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的56%。

第九节 党校教育

1959年成立中共张掖市委党校。1961年更名“中共张掖县委党校”。1985年,张掖县撤县设市,县委党校更名“中共张掖市委党校”。1999年成立“张掖市行政学校”,与党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2002年更名为“中共甘州区委党校”。2007年,以区委党校为依托,整合区行政学校、区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市教师进修学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资源,成立“甘州区社会服务培训中心”。

培训工作 20世纪90年代,党校“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忠诚于马列主义、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为培训教学方针,共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149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6921人;深入基层授课495场,听众达119713人。2000年以来,党校干部培训工作着重做好“结合”与“转化”的文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开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新境界。全力做好村级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和科级干部调训、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轮训等“六大类型”的主体班次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服务人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等“四大类型”社会人才培训班次工作。每年举办各类党员干部和社会人才培训班次100期左右,培训人数达到10000人次以上。2008—2016年期间,举办各类培训班8820期,参训人员208902人。其中109658人取得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认定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3147人,4609人获得技术职称。

学历教育 1995年,张掖市委党校成立“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甘肃分院张掖市辅导站”。1996年1月开始招生;9月,第一届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正式开学。先后开设党政管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3个专业,学制三年。连续四年招生376人,毕业353人。1998年,张掖市委党校设立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张掖市辅导站,9月开办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大专学历教育。开设经济管理、财会管理、行政管理3个专业,学制两年半。连续七年招生482人,毕业392人。2008年,甘州区委党校、培训中心联合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设立函授教学点,开展干部学历函授教育工作。至2015年,两院校11个本专科专业累计招生659人,取得毕业学历602人。

第十节 机构编制

2010年以前,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甘州区人社局合署办公;2010年6月,与人社局分设列区委工作部门。2013年3月,区编委督查室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9月公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47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项,调整备案管理事项12项,调整管理服务事项25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6项。2016年1月,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9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项,承接行政许可6项,承接其他管理事项6项。2016年9月,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4项,取消内部管理事项3项,将直接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不再实施审批或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或其他权力。

编制权责清单。2015年3月推行建立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出行政权力4263项(其中,行政许可154项,行政处罚2243项,行政强制161项,行政征收89项,行政给付19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确认130项,行政奖励28项,行政监督37项,其他行政权力1223项)。同年10月,除乡镇和街道外,46个部门单位以清单形式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州子站公开权力事项3690项、责任事项24223项、追责情形33958项。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016年10月,开始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对4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1属事业单位,163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梳理。依据64部法律、142部法规和78个规范性文件,共梳理出317项公共服务事项,于2017年4月底向社会公布公开。

推行“双告知+负面清单”工作制度。2016年6月出台《“双告知+负面清单”工作制度(试行)》,坚持全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厘清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政府机构改革 2003年机构改革。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开始新一轮机构改革,区委设工作部门6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派出机构2个: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企业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1个:老干部工作局归组织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1个:档案局(馆);区政府设工作部门23个: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不计政府机构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管理机构3个:农业办公室归政府办公室管理、体改办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归发展和计划局管理;直属事业机构6个:粮食局、畜牧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农业机械化局、体育局。区直党政机构由改革前的31个减少到29个,减少了6.45%。

2010年机构改革。从2010年3月开始至5月底完成,区政府共设24个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员会、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其中,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区政府办公室挂区信访局、区法制局、区民族宗教局牌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物价局牌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区中小企业局牌子;区农牧局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牌子;区文化委员会挂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牌子;区商务局挂区粮食局牌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省市管理体制相对应,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

2014年政府机构改革。从2014年9月开始至11月完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甘州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其中,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区政府办挂区信访局、法制局、民族宗教局、金融办牌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物价局牌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区商务局、中小企业局、粮食局牌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牌子,区农业局挂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畜牧兽医局牌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乡镇机构改革 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根据省委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于2003年1月至3月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党政机构设“四办一部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经济联合委员会牌子)、社会发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人民武装部、财税所。乡镇事业机构将原有的“七站八所”合理整合,统筹设置为“四站两所”,即计划生育站、文化站、农业服务站、农村经管统计站、土地管理所、法律服务所。

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完成。一类乡镇(沙井镇)设置党政机构5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类乡镇(大满镇、党寨镇、碱滩镇、乌江镇、三闸镇、甘浚镇、小满镇、梁家墩镇、上秦镇、新墩镇、长安乡、明永乡、安阳乡)设置党政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三类乡镇(龙渠、花寨、靖安、平山湖)设置党政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平山湖蒙古族乡设置为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乡镇不再设置经联委,其职能职责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18个乡镇均设置4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牌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在乡镇的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水管所、卫生院、中小学等单位,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按照省、市关于乡镇编制限额的规定,一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6名、二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2名、三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19名,每个乡镇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分别控制在46、42、38名以内。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1999年7月成立张掖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心,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管理,并负责3年一次的评估。2011年,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全区推广,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至2016年12月,全区共有事业单位243个。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2014年开始,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依据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划分标准,2015年对事业单位进行第一批分类,划入公益一类195个、公益二类10个。

机构编制管理 2007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出台,2012年核定全区行政编制1489名,工勤编制147名,事业编制9575名(其中全额拨款7652名、差额拨款736名、自收自支1187名)。坚持用编先审批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超编进人或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不得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确因工作需要增编的,由编制部门研究在全区编制总量范围内部调剂解决,以实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大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力度,对长期无人、长期空编、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实行收编,收回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调配。撤销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并收回编制,冻结结构不合理事业单位的编制,核减职责任务弱化单位的富余编制。坚持“撤一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对于编制略有空余的机关事业单位,适当预留的10%编制用于补充急需人才。2012年,开始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全区82个行政部门及103个下设机构、506个事业单位以及在职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信息、编制信息、职数信息、实有人员信息的“四清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