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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肃南县原祁丰区及四个公社仍归肃南县管辖的通知

张掖地区、酒泉地区、嘉峪关市革命委员会:

关于肃南县原祁丰区的归属问题,根据该区多数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省革委会决定: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原祁丰区及下属的四个公社,1971年10月23日即划归酒泉县的祁林、祁连两个公社和划归嘉峪关市的祁青、祁文两个公社,仍归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管辖,恢复祁丰区建制。由张掖地区、酒泉地区、嘉峪关市协商交接,并向群众宣布,作好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望接此通知后贯彻执行,并将交接结果报省备案。

甘肃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