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将军给张汝伟的证明
原国民党民乐县长张汝伟于该县解放后,率领全体职员各安职守,保护该城国家财产及文件档案,并于我军进城后积极支援前线。故着其一面准备办理移交,一面照常供职。其家眷现住于张掖合黎街五十七号,应依法予以保护。特此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野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王震(印)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