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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饮食服务

区内各县大都处于交通沿线,是过往客商食宿之地,饮食服务行业历史悠久。1949年后,共有私营饮食服务业户200余户(其中张掖县170户),从业人员500余人(其中张掖县357人)。1950年到1953年餐馆旅店有很大发展。张掖县餐馆由15家发展至25家,从业人员由90人发展到423人;旅店由42户发展至58户,人员由133人发展到近200人。1956年社会主义对私营商业改造期间,张掖首先成立“国营张掖县饮食服务公司”,私人饮食服务行业中的人员有一部分转入国营,一部分组成合营商店或合作小组;其余各县尚未成立公司,大部分人员组成合作店组,少部分转为农业社员。1957年各县成立服务局,饮食服务业归服务局管辖,1958年归商业局领导。其余各县设立“国营饮食服务公司”时间,山丹县、高台县为1962年,临泽县为1963年,民乐县为1972年,肃南县则由民贸公司兼营。“文革”时期,取缔个体小饮食摊点,合作店组并入国营,网点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至1982年,全区国营饮食服务业网点仅95个(饮食37个,服务58个),职工985人(饮食业351人,服务业634人),全年营业额368.3万元,费用开支144.9万元,企业亏损3.4万元。亏损原因是设备陈旧,职工老化,费用加大。是年退休人员120人,即支付退休费95.8万元,饮食业原材料中议价粮、油、肉比重增加,成本加大。

1985年前后,国家放手发展第三产业,国营、集体、个体饮食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张掖市区内张掖宾馆、甘州宾馆、民族饭店建成,设床位861张,大小餐厅15个,另有中档旅店18家,招待所19家,床位达3500张。到90年代,陆续新建的宾馆酒店有东湖宾馆、滨河美食城、滨河大酒店、锦华大酒店、花园大酒店、天伦大酒店、南环路大酒店、陇南春大酒店、粮贸大酒店、东方酒家、万寿酒家、猎人酒家、明月楼酒家、水晶宫娱乐中心及张掖宾馆对外餐厅等。饮食行业空前繁荣,旅客床位不断增加,集体及个体理发、烫发、美容发屋应运而生。

国营饮食服务业1985年有职工865人(其中女性507人),年工资额86.4万元。离退休人员133人,全年支付离退休费用115万元,负担加重。面对强手如林的竞争对手,采取改革措施,改善经营管理。一面选派青年职工参加全省饮食、照相、理发行业技术培训;一面进行对饮食、照相、理发3个行业、8个工种的三级技师职称考核,培训专业人员,以提高服务质量。除公司直属门点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营业收入外,其余大部分门点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发挥职工积极性,不再吃大锅饭。部分长期亏损的门点实行个人租赁,允许职工留职停薪,离店自营。张掖市还利用原有门点设施开办多种经营。此后县(市)公司逐步扭亏为盈,效益增加,1995年实现利润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