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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烟草专卖经营

烟草专卖实行国家、省、地区、县四级机构产销一条龙分级管理体制。1985年由张掖市糖业烟酒公司划出烟草批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及市烟草专卖公司,垄断经营烟草。执行各类卷烟、雪茄烟和水烟的批发供应任务。时有固定资产37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职工18人。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6月组建为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张掖分局(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机构。下设批发部,负责对张掖市与肃南县的三级批发。从山丹、民乐、临泽、高台4县糖业烟酒公司划出批发业务及人员、资金、设施,设立4个县局(公司),分别负责4县的三级批发业务。分公司担负全区5县1市的二级调拨供应任务。1994年7月,分公司又下设烟草商贸公司,开展多种经营,活跃市场供应。至1994年底,分公司拥有资产总额22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0万元,职工33人。公司占地12179平方米;拥有经营办公和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9380平方米;营业网点4处,营业面积1350平方米;卷烟仓库3栋,计1400平方米。

分公司在专卖体制下,努力搞活商品流通。按照省公司关于销售工作立足地产烟,立足本区划,以地产烟为主体,省外烟为补充的经营思想和以开拓农村市场为重点,严格执行“三级面向全省,二级面向全国,毗邻地区按照传统习惯进行业务往来”的原则,加强专卖企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中,采取加强市场调查,搞好信息反馈,产销及时衔接,开展送货下乡等措施,使购销稳步增长,效益逐年提高。分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3万箱,收入10347万元,实现利润359万元,上缴国家利税82万元。1994年销售卷烟24764箱,收入9437万元,实现利润383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26万元,跻身1994年甘肃省批发零售企业50强之列。1995年销售卷烟30300箱,收入12003万元,实现利润341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88万元。4县公司1993年销售卷烟19652箱,收入3802万元,实现利润423万元;1994年销售15030箱,收入3742万元,实现利润38.5万元;1995年销售10385箱,收入4141万元,实现利税77万元。

张掖分局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对无证经营、投机倒把、走私、造假等非法活动,进行严肃查处。查处违法案件600多起,查扣卷烟8000多件,上缴财政罚款80多万元。整顿烟草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