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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防治

一、工业污染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逐年增大。1980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167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419万吨;废气排放总量31.9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废气24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9万吨,排放量5.9万吨。“三废”基本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放。1982年后,地区行署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重点污染企业开始重视污染治理工作,按《环保法》的规定,采取各种措施治理工业污染。1994年,全区年排放工业废水1690万吨,处理率为69%;排放工业废气46亿标立方米,处理率为7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7%。尽管各企事业单位采取污染治理措施,但受治理资金和技术的限制,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三废”污染物排放标准,仍向水环境排放污染物14881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17943吨,对环境造成污染。

1981年以来的调查统计和监测结果表明,全区地表水的污染主要是黑河,集中在山丹河段和水文站到高台六坝段,以氨氮、化学耗氧量、悬浮物、pH值、亚硝酸盐氮超标污染最为严重。由于地下水污染监测点只设在张掖市,故其他各县情况不清。从近10年来对张掖市地下水的动态监测情况看,张掖市五里墩片和东北郊片地下水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超标污染因子主要是pH值、氨氮、化学耗氧量。全区大气污染主要是在张掖市和山丹县。1990年以来,张掖市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急剧增加。1994年的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0.194mg/m3,超过国家大气质量二级标准的2.2倍。大气总悬浮物微粒、自然降尘、硫酸盐化速率三项指标,近10年来超标率都在40%以上。1985年和1986年3次对山丹县的大气监测,山丹县城区的大气二氧化硫也有超标情况。临泽、高台、民乐、肃南4县未作过大气例行监测。

造成黑河张掖段部分河段污染的原因,主要是黑河沿岸大部分工业企业外排的废水排入黑河所致。造成张掖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的原因,主要是90年代以来,燃煤消耗过快增长,使用煤种的含硫量过高(1.8%以上)。各单位使用的锅炉、茶炉、窑炉相应的脱硫、除硫措施没有跟上和第三产业中餐饮煤灶发展快而引起。乡镇环境污染,据1990年全区乡镇工业污染调查,乡镇工业企业年排放“废水”80.18万吨;“废气”5.8亿标立方米;“废渣”产生量1.24万吨。向水体中年排放污染物2483.17吨,向大气中年排放污染物4779.44吨。区内现有乡镇企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基本没有环境保护防治能力。

二、生活及其他污染

8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镇)发展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染日益加重。1994年,全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已达580万吨,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年产生生活垃圾6万多吨,尽管各县(市)都指定有专门的垃圾堆放点,但乱堆、乱放情况十分严重,风吹雨淋,生活垃圾便直接污染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区为零。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大,群众反映强烈。近5年的环境投诉中,反映噪声方面的占60%以上。除锅炉噪声外,各县(市)沿街商业网点播放的音响,各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录像厅、卡拉OK厅、舞厅的噪声污染尤为严重。

随着塑料大棚农业的推广应用,白色污染日趋严重。1994年,全区地膜覆盖面积53万亩,地膜用量2100吨左右,农用地膜遗失在农田中,无法收回或消除,广大农村中到处可见,给农业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农药、化肥对环境和食物的影响均呈上升趋势。

三、防治污染

自1980年开展环保工作以来,地区行署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散发污染的企业相继采取措施,治理污染。15年来,全区投资2488万元,完成各类污染治理项目139项。

(一)废水治理 至1994年全区完成较大的废水治理项目29项,共投资1710.5万元,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装置33套,年实际处理水量1166万吨,占全区应处理废水总量的49.2%,年减少各类污染物29313吨。一些治理项目,如地区化肥厂的氨回收工程、“两水”改造工程;地区造纸厂的斜网捞浆工程等在取得环保效益的同时,亦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废气治理 1993年以前,全区推广节能改灶,城镇改炉灶921台,农村改灶2.1万台,对减轻大气污染起到良好作用。1983年以后,开始治理各企业单位的工艺废气和各单位的“三炉”(锅炉、窑炉、茶炉)废气。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主要采取综合利用的办法。如地区化肥厂的合成铵驰放气的综合利用;张掖市化工总厂的尾气制取亚铵工程等。“三炉”废气治理主要采取加高烟囱,新装和更换除尘器等办法。至1994年,全区共完成较大的废气治理项目15项,投资548.5万元,建成废气处理设施和装置56套,年实际处理废气21.8亿标立方米,占全区应处理废气量的47.3%,年减少各类污染物17070吨。

(三)固体度物治理 张掖固体废物主要有三类:一为工业有毒有害废渣,这部分废渣各有关企业都采取掩埋或集中堆放的办法处理;二为“三炉”炉渣和粉煤灰,基本上都用于垫路和制作建筑材料;三为生活垃圾,除城镇生活垃圾外,1994年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8万吨,处理量为6.3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8万吨。

(四)环境污染治理 1983~1994年间,地、县(市)、乡(镇)和省驻张企业、驻张部队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程度不同地做了一些有益工作。全区共投入资金229万元,采取新装或更新设备的办法,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9项(其中锅炉废气治理项目41项、噪声治理项目18项),使外排烟尘和噪声达标。这些项目的建成和改造大大净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