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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为了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現行破坏活动,保卫工业生产建設的順利进行,于五月十九日在棉識一厂大礼堂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审理了梁均志反革命破坏生产案,幷依法判处反革命分子梁均志有期徒邢九年,剝夺政治權利三年。

反革命分子梁均志,原是市棉織三厂文明車間机务工。該犯早在五三年就不安心农村生产而申請往香港,在港参加了黑社会組織,欺凌正直工人。五八年囘佛山后,对現实十分不滿,在职工中大肆散播污蔑祖国言論。修机时,有意将机修坏,使一些女工长期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影响收入。五九年十二月,當全厂职工正在粉粉响应党支部提出“加大馬达,加快車速,提前完成生产任务”的号召时,該犯則乘无人之际,用凿子、砂紙将一部馬达搞坏,使十二台机停止生产三小时,減产棉布数百尺。不仅如此,該犯在今年以来,还多次指使个別落后学徒在修机时进行技术破坏。‘于今年四月二日,更狼毒地暗中将全厂职工經过苦心鉆硏才制造成功的“五一型”自动停經架打烂,使該項革新品无法继續推广,严重地破坏了“四化”运动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梁犯的判处,又一次狠狠地打击了敌人的破坏活动,深刻地敎育了广大职工羣众,为工业生产和“四化”运动扫除了障碍。 (王汉忠、廖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