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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8年3月4日一8日,县林业局与县人材交流中心联合邀请日本果树专家水户先生前来利津,利用4天时间先后到虎滩乡、陈庄镇、利津镇三个乡镇的果园进行技术指导,听课果农达1700余人次。

2.1998年12月15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东政字〔1998〕129号文件)批准将国营一千二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1998年12月,国营一千二林场(自然保护区一千二管理站)调整体制,由利津县林业局和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其实行双重管理。

3.1998年12月15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东政字〔1998〕132号文件)批准,将国营虎滩苗圃划分为生态公益性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