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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7人,其中驻会副主任6人,不驻会1人;有委员7人,其中驻会委员2人,不驻会5人。常设工作机构为两室四科,即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财经科、法制科、教科文卫科、老干部科。共有驻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34人,其中干部25人,司机6人,其他技术工人3人。

〔人民代表大会〕利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1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全县176名县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常委,副县长,退下来的县级老干部,县委县政府正科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负责人,出席县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等共200余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6个报告,即:县长郭丰璞作的利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陈树华作的关于利津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永民作的关于利津县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宝源作的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邢建华作的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玉平作的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以上6个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强化监督职能,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代表和强化基层人大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会议补选张汝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成花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人大常委会会议〕1999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八至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1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的职务。

1.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9年工作要点,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文化工作和《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司法和“三五”普法工作情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作出了决定。

2.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5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人大暨代表工作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的安排意见;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1998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1998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广播电视工作情况、土地延包工作情况、粮食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并作出了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燕观红取保候审的报告,并作出了决定。

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199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作出了决定。

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9月22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环保法》实施情况、《教育法》和《教师法》实施情况、全县畜牧工作情况、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作出了决定。

5.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电力工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增补杨士民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评选利津县“人民好公仆”活动和人大系统“评先树优”活动〕1999年5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人大暨代表工作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的安排意见。县委、县人大成立了评选协调领导小组。5月22日召开了全县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动员大会。全县上下,经过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开展争创活动;逐级提名、推荐,在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中确定了10名人民好公仆候选人,并将其名单和事迹在县电视台公示,社会各界无异议。至2000年2月14日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与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曲连东、刘永利、刘永忠、牟兴泉、陈永民、陈建光、荆长安、黄峰、崔学军、崔学海等10人为利津县“人民好公仆”。

同时,全县人大系统广泛开展了人大暨代表工作“评先树优”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层层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审核,确定了受表彰的20个先进集体和66名先进个人。

2000年3月8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在电业局大会议室举行评选“人民好公仆”和人大暨代表工作“评先树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10名“人民好公仆”和3个人大工作先进单位,1个支持人大工作先进单位、16个先进代表小组、51名优秀人大代表,15名人大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乡镇人大基础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确定1999年为“乡镇人大基础建设年”,指导各乡镇加强人大基础建设。一是健全组织网络。乡镇人大换届后,各乡镇建立了人大办公室,对代表小组进行了调整,把各级人大代表分为62个小组,全县建起了 “乡镇人大——乡镇人大办公室一代表小组”的组织网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一室多用,量力而行,注重实用,规范建设”的要求,改善了人大办公室的办公条件,并指导各代表小组建立了固定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了代表活动10项制度,为各小组统一印制了规章制度和活动记录簿。各代表小组达到了“有阵地、有制度、有组织、有活动、有记录、有典型” 的六有要求。三是加强思想建设。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代表小组长进行了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统一编写教材,分头到各乡镇对代表进行培训,使代表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年内,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召开全县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并对通讯员进行了培训,使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年各级人大共有70余篇稿件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采用,有30余篇稿件被县新闻媒体采用,其中2篇在《人民日报》发表,1篇在国家《人大工作通讯》发表。县人大机关和部分通讯员受到了人民权利报社、市人大和县委宣传部的表彰奖励。

〔法律知识考试〕为提高司法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县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6月5日组织了司法干警考试。参试人员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和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共48人。考试内容为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刑法、民法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的领导到考场巡考。

〔省人大副主任视察利津〕1999年4月26~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渭田一行6人来利津视察《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希芝、秘书长王洪胜、办公室主任杨振福陪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参加了视察活动。

视察期间,副县长胡永亮就利津县贯彻实施“两法”情况作了汇报。视察人员先后到北宋镇、傅窝乡,听取了乡镇党委、政府关于“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村庄和农户同村干部和群众座谈,详细了解农民的收入、负担、土地延包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等情况。王渭田副主任对利津贯彻实施“两法”、土地延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表示满意,指出今后要通过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加强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农村经济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