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后,加强了党组织建设,为各项粮食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组织基础。

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于1984年9月成立。9月13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1984116号文件批复由张克秀、肖洪鼎、孙树庆3人组成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张克秀任党支部书记,肖洪鼎任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孙树庆任纪检、宣传、保卫委员。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于1985年3月成立。3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发〔1985〕19号文件批复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党组和纪检组,肖洪鼎为党组副书记,张俊才、陈海棠为党组成员。

6月18日,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东办发〔1985〕20号文件批准启用中国共产党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印章。

8月310,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5〕39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为市粮食局党组书记。

11月2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5〕55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任市粮食局纪检组组长(副县级)。

1986年9月,市粮食局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牛庄分局、河口分局党组织关系归当地区政府机关党委管理),有2个党总支,13个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126名党员。

11月20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0号文件批复市粮食局所属五个单位建立党支部,宋吉亮任汽车队党支部书记,王永森任粮油购销储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丁世云任转运站党支部书记,肖炳清任饲料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史建国任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副书记。

12月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3号文件批复建立中共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由王永森、宋吉亮、刘天梅、丁世云、徐建功组成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王永森任副书记。

1987年1月1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5号文件批复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委员会由肖洪鼎、王宝泰、李怀清、王永森、刘怀志、贾有康、彭玉琮等7人组成,肖洪鼎任书记。

11月27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37号文件任命彭玉琮为市粮食局东营区分局党总支书记。

12月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87〕123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1988年4月22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8〕38号文件任命颜承永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张克秀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

6月6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批复市粮食局所属单位支部委员会领导成员:市粮食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王方甫任书记,李乃河、王立国为委员。市粮油议价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李少华任书记,耿玉培、袁重庆为委员。增补袁树村、张连顺为市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委员。

9月25日,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业余党校成立,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海棠兼任校长,翟兴义、王宝泰兼任副校长。

1990年6月22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发〔1990〕27号文件增补初振荣为中东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11月,东营市粮食局召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陈海棠在大会上作题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振兴粮食事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颜承永到会讲话,会上选举产生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992年5月20日,东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颜承永任书记,陈海棠任副书记,张俊才、初振荣、王建业为委员。设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 (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陈海棠兼任书记,初玉仁任副书记,翟兴义为委员。同时撤销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纪律检查组。

11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2〕3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3年2月18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6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4月19日,东营市委印发东任〔1993〕43号文件,决定初振荣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张俊才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不再担任局工会主席职务;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海棠任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不再担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5月310,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3〕51号文件决定:颜承永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8月31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20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王建业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4年10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4〕86号文件决定:张俊才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11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4〕35号文件决定:孙三民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6年4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6〕55号文件决定:燕立志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

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字〔1996〕12号文件任命许钦勇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8月2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0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0月1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4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1998年6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8〕137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8月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 〔1998〕187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9年9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9〕150号文件决定:杨忠起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0年1月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0〕2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孙三民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1年4月10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1〕78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燕立志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初振荣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陈海棠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2年8月2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00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2月27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49号文件决定:缪钦然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4年9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4〕10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5年3月30日,中共东营市委〔2005〕东任〔2005〕67号文件决定:胥和堂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7年12月21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7)140号文件决定:薄官和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 李福杰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至2007年底,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市粮食局党委所属1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其中6个党支部原单位已经改为个人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有党员158名,其中83名党员为待业人员(或家属)。党员具体分布情况:①市局机关党支部31名;

② 市局老干部支部11名;

③东营分局党总支48名(分局机关党支部12名,收储中心党支部9名,供应中心党支部5名,老干部党支部10名,燕山路粮店党支部8名,基东粮店党支部4名);

④市粮食储备库党支部14名;

⑤鼎新工贸公司54名。

市粮食局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经常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协调,积极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得到上级部门有力指导。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局党委经常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党员活动室、电教室,配置专项设备,保障了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出现缺额,按规定及时进行增补。局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适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民主讨论研究,并及时向党员通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其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科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每季度向市局党委上交党费,每年向局党委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现状,局党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定时间、数额收缴党费,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党费使用按照规定管理,不与行政费用混在一起,单独立户存入银行。党费使用严格程序,报销单据齐全。主要用途是购买党建方面的学习教材,订阅《党员干部之友》和《支部生活》等。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监督。及时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完成党组织统计。2007年市粮食局党委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优报表单位”。

历届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成员(委员)情况见表14—1。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党委)领导干部名录表14-1续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