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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应急机制

东营市从2004年开始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大体经历2个阶段:一、实施《东营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阶段(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2004年4月5日,东营市政府出台《东营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成立全市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急措施,为特殊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提供制度保证,对安定民心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发挥骨干粮食加工企业“蓄水池”作用,为特殊情况下粮食市场供应提供物资保障。

《东营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内容分为总则、应急预警、应急机构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责任等六章,共二十一条。规定出现以下3种情况之一时,可请求粮食供应进入应急状态:

(一) 居民集中抢购,或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 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食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大幅度上涨。

(三) 由于特大灾害如水、旱、地震等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粮食市场价格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东营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公布后,因未出现上述粮食应急状态,所以未启动本预案。

2004年4月份,市政府提供2000万元的贴息贷款,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与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河口千乘面粉有限责任公司2个大型粮食骨干加工企业签订协议,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企业锁定1万吨的成品粮和原粮库存,平时企业周转使用,特殊情况下首先用于政府调控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2005年,市粮食局做好粮食供求预警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一是搞好粮食供需调查。分不同时期对全市粮食产、供、销以及需求情况,按照粮食生产上、中、下3个类型,对三县两区15个乡镇、45个自然村全面进行调查,向市委、市政府提报《关于我市粮食生产、消费、农户存粮及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及建议》,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控。对全市127个粮食加工企业、销售网点、超市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确保供需平衡。三是按照《东营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要求,市粮食局继续锁定粮食加工企业7000吨应急库存周转粮,并做好监管工作,既对粮食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又为应急措施提供保证。

2006年5月,因出台新的《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原《东营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废止。

二、实施《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 阶段(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2006年5月19日,《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共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公布和实施,使东营市建立了快捷、便利、高效的粮食应急运作机制。

(一)东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成立东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物价局、公路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农发行、事件发生地县区政府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石油大学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

(2)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3)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经贸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调运、加工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5)市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救济物资发放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核实实施本预案市级财政承担的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市交通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运输。

(8)市农业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9)市工商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市质监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11)市统计局负责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统计监测。

(12)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制订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13)市农发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14)事件发生地县区政府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石油大学有关单位负责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落实及供应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15)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粮食应急状态等级划分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全市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以下三级:市级Ⅰ级:在两个县区以上或市区一周内主要粮油品种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现象,供应量超同期正常水平的5倍以上,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市政府处置能力,报请省政府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市级Ⅱ级:在一个县或市区较大范围一周内主要粮油品种价格持续上涨30%〜50%,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现象,供应量超过同期正常水平的4倍以上,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县区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县级III级:在一个县、区的部分乡镇或者县区中心城区一周内主要粮油品种价格持续上涨30%,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现象,供应量超过同期正常水平的3倍以上,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不超过县区政府处置能力且不需要启动市及以上粮食应急预案的情况。

(三)应急响应在出现市级Ⅰ级、市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经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出现县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县区粮食应急预案,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四)应急终止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市或县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市政府或县区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市级或县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2006年4月,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应急决策能力,部门单位间的协调配合能力,一线工作人员的实战能力,东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市级Ⅱ级粮食应急响应程序实战方案并组织实战演练。4月3日上午,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秀香,省粮食局副局长张翠玉,市人大副主任杨士民,市政协副主席任树梓,军分区后勤部长尤涛等领导在东营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福、杰,副局长杨忠起陪同下观看东营市级Ⅱ级粮食应急响应程序实战演练录像片。

本次演练分应急启动、应急实施、应急终止三个阶段。演练按照贴近实际、注重简洁高效的原则,以遭受暴风雪袭击和道路交通瘫痪,引起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群众抢购粮食为背景,及时启动“东营市粮食市级Ⅱ级应急响应程序”,迅速组织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加工、调拨、运输、供应等应急程序进行工作,确保市场粮食供应。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油地军校团结一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全体参战人员克服条件简陋、无经验借鉴等困难,发扬艰苦奋斗、忘我工作的革命精神,圆满完成市级Ⅱ级应急响应程序实战演练。整个演练反应灵敏、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次演练是对粮食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的实战检验,也是应对粮食应急情况下实施应急响应程序的一次有益尝试,标志着东营市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已经迈进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为应对粮食应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部门进一步优化市、县级储备粮品质结构和市级调控粮的布局,适当提高口粮品种比例,重点保证市区的需要。至2007年底,全市依托东营蓝白快餐有限公司、大型超市、军供网点,规范设置47个应急供应网点,指定山东半球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和千乘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为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

《东营市粮食应急预案》公布后, 因未出现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所以未启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