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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服务单位通则

11、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好客山东”形象标识,传达“好客''服务理念,彰显“好客”服务特色。

12、公共场所张贴文明旅游宣传画、宣传语,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开展线上线下文明旅游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3、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待客”主题服务活动,全员参与,传播正能量。定期在线上线下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

1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欺客宰客,不漫天要价。

15、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舒适宜人,体现地方特色,营造浓厚山东文化氛围。

16、员工着装规范,态度友善,服务亲切,工作效率高。

17、服务设施配备与正常游客量对应,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安全方便;各种标识、提示、使用方法清晰醒目。

18、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有效,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

19、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在明显位置摆放旅游投诉电话牌,有线上公示,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20、提供绿色消费环境,实施节能降耗、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