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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公共准则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好客东道主意识,做文明待客山东人。

2、遵纪守法,合法合规经营。

3、对游客真诚热情,礼貌友善,遇见游客主动打招呼,用语文明,举止得体。

4、对游客文明礼让,公共资源游客优先。

5、视游客为家人,主动为游客提供方便和服务;当游客问路时,要帮助指明路线,必要时亲自为游客带路。

6、争当旅游志愿者,积极参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7、尊重游客民族和宗教习惯,不刁难嘲讽游客。

8、尊重游客隐私,不干扰游客活动。

9、关注游客诉求,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游客提出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帮助。

10、注意公共文明,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裸背、污言秽语、衣冠不整等。